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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遵化店镇y028南环路-温庄段道路改建施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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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遵化店镇Y028南环路-温庄段道路改建工程施工项目招标文件高新区遵化店镇Y028南环路-温庄段道路改建施工项目招标文件采购编号:GXQ-2015-023g招标人:高新区遵化店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一五年十一月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高新区遵化店镇Y028南环路-温庄段道路改建工程施工项目招标文件目录第一卷3第一章招标公告……………………………………………………………………………………………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1.总则131.1项目概况13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3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4投标人资格要求131.5费用承担141.6保密141.7语言文字141.8计量单位141.9踏勘现场(本次招标不适用)141.10投标预备会(本次招标不适用)141.11分包(本次招标不适用)151.12偏离(本次招标不适用)152.招标文件152.1招标文件的组成152.2招标文件的澄清152.3招标文件的修改163.投标文件163.1投标文件的组成163.2投标报价163.3投标有效期173.4投标保证金183.5资格审查资料193.6备选投标方案(本次招标不适用)193.7投标文件的编制194.投标20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04.2投标文件的递交21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15.开标215.1开标时间和地点215.2开标程序226.评标226.1评标委员会226.2评标原则236.3评标237.合同授予237.1定标方式237.2中标通知237.3履约担保237.4签订合同23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248.1重新招标248.2不再招标249.纪律和监督24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24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24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24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249.5投诉25110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高新区遵化店镇Y028南环路-温庄段道路改建工程施工项目招标文件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5附表一:问题澄清的通知...............................................................26附表二:问题的澄清27附表三:中标通知书28附表四:中标结果通知书29附表五:确认通知30第三章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311.评标方法332.评审标准332.1初步评审标准33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333.评标程序343.1初步评审343.2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53.3评标结果35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6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37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37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73附件一合同协议书………………………………………………………………………………………74附件二廉政合同76附件三安全生产合同78附件四项目经理委托书80附件五履约担保格式81附件六预付款担保格式82第五章工程量清单83第二卷85第六章图纸………………………………………………………………………………………………86第三卷87第七章技术规范…………………………………………………………………………………………88第四卷89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90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93(一)投标函93(二)投标函附录94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95(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95(二)授权委托书…………………………………………………………………………………………..96三、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97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98五、施工组织设计98六、资格审查资料102(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102(二)投标人企业组织结构框图103(三)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资历表104(四)2012年1月1日以来完成的类似项目汇总表105(五)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106(六)2012年1月1日至今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107七、实质性条款承诺108八、承诺函109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110110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高新区遵化店镇Y028南环路-温庄段道路改建工程施工项目招标文件第一卷110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高新区遵化店镇Y028南环路-温庄段道路改建工程施工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高新区遵化店镇人民政府关于高新区遵化店镇Y028南环路-温庄段道路改建施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高新区遵化店镇Y028南环路-温庄段道路改建施工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高新区遵化店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已经落实。现委托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本路线全长8000m,分为两段,主线段起点为平顶山市南环路,起点桩号:K0+000,终点为温庄,终点桩号为K7+128。支线段起点为张村,起点桩号:K7+128,终点为污水处理厂,终点桩号为K8+000;四级公路(村道)。2.2采购编号:GXQ-2015-023g2.3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2.4质量标准:合格标准;2.5该项目共分为四个标段,具体情况如下:标段号桩号长度(Km)主要工程内容工期一标段K0+000---K2+1102.11路线工程、路基、路面、排水防护及其它工程90日历天二标段K2+110---K3+9751.865路线工程、路基、路面、排水防护及其它工程90日历天三标段K3+975---K6+0302.055路线工程、路基、路面、排水防护及其它工程90日历天四标段K6+030---K8+0001.970路线工程、路基、路面、排水防护及其它工程90日历天3、投标单位资格要求:3.1各标段均要求投标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2各标段均要求投标单位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2012年1月1日至今独立完成过至少两个类似工程施工项目且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的施工项目业绩,其中包括一个拟投报本标段项目经理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中标公示网站及截图、有效的合同协议书、工程交工验收报告(或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110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高新区遵化店镇Y028南环路-温庄段道路改建工程施工项目招标文件3.3各标段项目经理均需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工程且为本单位人员;技术负责人均应具备相关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且为本单位人员;3.4所有投标单位应在报名时提供报名期间由建设工程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及被授权人关于本项目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3.5潜在投标单位可对上述项目中的任意两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最终只能为一个标段的中标人(具体详见招标文件);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7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进行投标。若出现上述情况,先报名购买招标文件为有效投标单位。注: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投标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人员,且须提供2014年10月以来本单位连续为其缴纳的有效且可查询的社会统筹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并提供查询途径及查询页面)及其有效地劳动合同。4、资格预审方法如该项目各标段潜在投标人报名单位超过9家(不含9家)的,将采用资格预审方式,否则采用资格后审。5、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5.1凡有意参加报名者,请于2015年11月3日至2015年11月9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参与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9日下午17时30分(北京时间)。5.2有意参加报名者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及拟投报项目经理携带其身份证以及上述第3项“投标单位资格要求”中要求提供的所有证件同时到场报名,否则不予受理。以上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并按顺序用A4纸装订成册;5.3报名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平顶山市新城区祥云路与湖光路交叉口路北);5.4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另行通知。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为1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仟圆整),售后不退;5.5报名时提供的所有资料,招标人保留随时查询真实性的权利,一经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直接取消报名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6、投标文件的递交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6.2、递交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顶山市行政综合办公楼七楼);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同时发布。110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高新区遵化店镇Y028南环路-温庄段道路改建工程施工项目招标文件8、联系方式招标人:高新区遵化店镇人民政府联系人:路女士联系电话:0375-8643166代理机构: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平顶山市新华路与东风路交叉口新华国际27楼5C联系人:陈女士电话:0375-6199555132909217162015年11月2日110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高新区遵化店镇Y028南环路-温庄段道路改建工程施工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高新区遵化店镇人民政府地址:高新区遵化店镇联系人:路女士电话:0375-8643166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平顶山市新华路与东风路口新华国际联系人:陈女士电话:0375-61995551.1.4项目名称高新区遵化店镇Y028南环路-温庄段道路改建施工项目(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1.1.5建设地点详见项目概况1.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90日历天/每标段具体开工日期及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1.3.3质量要求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1.3.4安全目标零伤亡率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①各标段均要求投标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②各标段均要求投标单位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2012年1月1日至今独立完成过至少两个类似工程施工项目且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的施工项目业绩,其中包括一个拟投报本标段项目经理业绩;③各标段项目经理均需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工程且为本单位人员;技术负责人均应具备相关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且为本单位人员;④110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高新区遵化店镇Y028南环路-温庄段道路改建工程施工项目招标文件所有施工投标单位应提供有效的由建设工程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的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及被授权人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⑤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投标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人员,本单位需2014年10月以来为其缴纳社会统筹养老保险。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1踏勘现场不组织,投标人可自行勘探1.10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7天前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1.11分包不允许1.12偏离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图纸、【补遗、澄清、答疑、修改(如有)】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7天前2.2.2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5日9时00分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收到澄清后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收到修改后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3.2.1工程量清单的填写方式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书面工程量清单填写工程量清单3.2.4安全生产费在投标总价中计入安全生产费用,工程量清单100章内列有上述安全生产费的支付子目,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填写总额价。安全生产费按照河南省交通运输厅豫交文【2013】250号文件精神,以清单100章至700章合计金额(不含安全生产费本身和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责任险)的1.5%计。为确保将安全施工措施落到实处,该项费用必须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110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高新区遵化店镇Y028南环路-温庄段道路改建工程施工项目招标文件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2.5是否接受调价函否3.3.1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60日历天3.4.1投标保证金根据平交易【2013】4号文①该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贰万元(20000.00)②该项目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下列保证金专用账户(以交易中心业务受理处指定账号为准)收款单位: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6000 2231 9611168开户行:平顶山银行行政中心支行③保证金的递交形式为:转账、汇兑、网银④该项目编码编号为(以交易中心业务受理处指定编码编号为准):第一标段:GZS15-12-15-675-1第二标段:GZS15-12-15-675-2第三标段:GZS15-12-15-675-3第四标段:GZS15-12-15-675-4(注:各招投标单位在制定招标文件或缴纳保证金时,必须严格按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编制的编码编号填写)⑤投标人少交保证金属无效缴纳,其它情况需经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认可。⑥规定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开标前一日24点(超时到账视同未交保证金处理,取消投标资格)。⑦开标当天,投标人携带银行汇款回执单及基本账户开户行证明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到开标现场核查保证金到账情况。⑧废标项目重新招标时,必须按修改后的招标文件重新缴纳保证金,原缴纳保证金必须及时退换。3.5.2近年发生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2012年1月1日至今3.5.4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2012年1月1日至今110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高新区遵化店镇Y028南环路-温庄段道路改建工程施工项目招标文件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3签字或盖章要求逐页亲笔签署姓名(封面、扉页、目录和本页正文内容已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3.7.4投标文件副本份数正本一份,副本肆份,电子版本一份(U盘)3.7.5装订要求胶装,不允许活页装订否则不予评审4.1.1外层封套上写明招标人地址: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施工招标第标段投标文件在年月日时分(即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启4.1.2内层封套上写明投标人邮政编码:投标人地址:投标人名称:招标人地址及名称:(项目名称)施工招标第标段投标文件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4.2.6招标人通知延后投标截止时间的时间原定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110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高新区遵化店镇Y028南环路-温庄段道路改建工程施工项目招标文件5.2.1开标程序(4)密封情况检查:由各投标单位或投标单位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开标顺序:按递交文件逆顺序开标;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由技术及经济类专家组成;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家库中随机抽取;6.3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为前1-3名,由招标人依据评标报告确定中标单位7.3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金额的10%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或保函履约保证金缴纳时间: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9.5监督部门相关监督部门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潜在投标单位可对上述项目中的任意两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最终只能为一个标段的中标人,如最终为多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有优先选择中标标段的权利,选择之外的标段的中标人按照中标候选人的排序依次类推10.2投标文件正本放置的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均要求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副本可以为正本复印件110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高新区遵化店镇Y028南环路-温庄段道路改建工程施工项目招标文件10.3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10.410.4.1本次招标招标人设定了招标控制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将在开标前7日公布。10.4.2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1)施工图设计文件;(2)定额及费用计取执行:现行的《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B-06-2007,现行的《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B06-01-02)、《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TB06-03)及配套的文件;(3)人工费根据河南省交通运输厅豫交规划【2011】118号文,按53.87元/工日计取;(4)主要材料价格:参考平顶山市2015年第三季度公路工程材料价格,不足部分参考《平顶山工程造价》(2015年第4期);(5)建筑工程一切险的投保金额为工程量清单第100章(不含建筑工程一切险本身及第三责任险的保险费)至第700章的合计金额,保险费率为4.5‰(暂定以工程投保票据为准);第三责任险的投保金额为100万元,保险费率为3.3‰;110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高新区遵化店镇Y028南环路-温庄段道路改建工程施工项目招标文件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本标段的安全目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110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高新区遵化店镇Y028南环路-温庄段道路改建工程施工项目招标文件(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3)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审查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本次招标不适用)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9.5招标人提供的本合同工程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参考资料,并不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对自己对上述资料的解释、推论和应用负责,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承担任何责任。1.10投标预备会(本次招标不适用)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110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高新区遵化店镇Y028南环路-温庄段道路改建工程施工项目招标文件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本次招标不适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可以分包的,投标人可以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且应符合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2偏离(本次招标不适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规范;(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110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高新区遵化店镇Y028南环路-温庄段道路改建工程施工项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招标人有责任保证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的澄清。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招标人有责任保证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的修改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2.4当网上公布的内容与书面招标答疑纪要、招标文件补充修改通知等文件不一致时以书面文件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遗、答疑等在同一内容上表达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5)施工组织设计;(6)资格审查资料;(7)实质性条款承诺;(8)承诺函;(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3.2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110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高新区遵化店镇Y028南环路-温庄段道路改建工程施工项目招标文件3.2.3投标人应认真填写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3.2.4安全生产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3.2.5是否接受调价函:见投标须知前附表。3.2.6投标人的投标价中应含的保险费按如下规定办理:(1)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由承包人以承包人与发包人联名投保,保险费由发包人承担。投保的范围与条件和保险费率按合同条款的规定办理。上述保险费在工程量清单第100章中列有一个单独的支付子目,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填写总额价,中标后发包人将按保险单的实际费用直接向承包人支付保险费。(2)承包人必须办理承包人装备险、承包人职工的(人身)事故险及合同条款规定的其他必要的险种,保险费由承包人承担并支付,并包含在所报的单价或总额价中,不单独报价。3.2.7承包人因承包本合同工程需缴纳的一切税费均由承包人承担,并按合同条款第4.1.2项的规定计入投标报价内。3.2.8投标价中临时用地租用费(含拆迁补偿)(如有),按合同条款第2.3.2项的规定办理。3.2.9在合同实施期间,投标人填写的单价和总额价按合同条款第16条的规定予以调整或不予调整。3.2.10本工程招标人不提供土源料场,料场的一切费用(包括土源费、环保费、运输费等一切费用),由中标人自行解决。垃圾清运包干,招标人不再提供弃土场的一切费用(包括弃土场、环保费等一切费用)。3.2.11施工用电和用水应由投标人自行调整解决,所需费用均应含入各子目的单价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3.2.12施工期间承包人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地方政府有关施工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同时严格执行发包人制订的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安全检查程序及施工安全管理要求,以及监理人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110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高新区遵化店镇Y028南环路-温庄段道路改建工程施工项目招标文件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按照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缴款时间、数额将投标保证金一次性足额缴纳到交易中心设立的投标保证金银行专用帐户,为有效保护投标人信息,交易中心不再开具保证金收款依据。3.4.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为银行转账、汇兑、网银,必须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汇出;联合体投标的,从其牵头人基本账户汇出,缴纳人名称应和投标单位相一致。转账时应在转账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正确填写交易项目名称或项目标段名称,为有效保护投标人信息,交易项目名称或项目标段名称均以交易中心提供的编码编号表示。3.4.3在开标现场,银行向交易中心提交该项目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明细清单,投标单位提供银行汇款回执和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现场对投标单位保证金缴纳情况进行审核,投标单位当场核对签字认可,该明细清单作为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3.4.4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交易完成后,由招标人向交易中心提出投标保证金退还书面申请,交易中心向指定银行发出退还通知,按投标单位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原账户返还。银行接到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后,一次性全息退还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国家有另行规定除外),利息按活期利率计算,利息计算截止日期为交易中心收到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前一天。3.4.5、特殊情况的处理(一)因工商注册名称变更,造成退款单位与交款单位名称不一致的,投标单位须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及变更后企业出具的退款申请,经招标人审查认可后,由交易中心通知银行退款。(二)投标单位在交易活动中有违规违法行为,需对其投标保证金进行处置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3.4.6、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查询3.4.6.1、为保证投标保证金的及时到账,各投标单位在办理汇款时将项目编码在附言栏标注明确,告知开户银行工作人员款项用途为投标保证金,尽可能用大额支付系统办理汇款,以保证及时到账不影响投标资格审核。3.4.6.2、各投标单位如有查询需求,请汇款后1日与基本账户银行联系,要求开户银行按照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业务处理办法》的要求,通过结算渠道发出查询申请,将付款人名称和账号、付款行名称、收款人名称和账号、收款行名称、金额及摘要栏内容全部录入为查询内容,请收款行回复,收款行按要求将在2个工作日内回复。110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高新区遵化店镇Y028南环路-温庄段道路改建工程施工项目招标文件3.4.6.3、特殊情况下,投标单位可持投标单位出具的介绍信并加盖公章、付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投标单位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室查询投标单位保证金到账情况。3.4.7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5资格审查资料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的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等。3.5.2“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交工验收报告(或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3“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4“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如有)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备选投标方案(本次招标不适用)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安全目标、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110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高新区遵化店镇Y028南环路-温庄段道路改建工程施工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投标文件正本应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亲笔签署姓名(封面、扉页、目录和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不得使用签名章或其它电子制版签名。投标文件中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工程量清单还应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公章时则可除外)。(2)如果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署,则投标人需有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按规定的书面方式出具,并由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名,禁止使用印章或签名章。经公证机关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签名、投标人的单位公章的真实性做出有效公证后,原件应装订在投标文件的正本之中。如果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则不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但应经公证机关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真实性作出有效公证后,将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的正本之中。公证书出具的日期应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出具的日期同日或之后。3.7.4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及电子版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5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A4纸幅),并编制目录、且逐页标注连续页码。投标文件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否则,招标人对由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装订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投标文件的正本、所有副本、电子版本应分别用一个内层封套包装,然后再一起包装在一个外层封套内,内层封套上应有“正本”、“副本”或“电子版本”标记。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不予签收。4.1.1内层和外层封套均应加贴封条,内层封套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单位章。110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高新区遵化店镇Y028南环路-温庄段道路改建工程施工项目招标文件在外层封套上不得出现投标人的任何识别标识,书写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内层封套上应写明投标人的全称和详细地址,以便因投标文件迟到或其他原因宣布不能接受该投标文件时,得以原封退回,书写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投标人递交的电子版应确保无病毒感染,并能正常使用;4.1.4投标人应在递交的电子版封包上清楚地标明投标人名称及所投项目标段;4.1.5未按本章第4.1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6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如果决定延后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送达所有投标人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相应延后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应持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委托他人参加的,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拟派项目经理应携带本人注册建造师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按时亲自参加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和拟派的项目经理未能到场及携带相关证件的视为自动弃权。110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高新区遵化店镇Y028南环路-温庄段道路改建工程施工项目招标文件5.2开标程序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文件的递交情况;(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6)公布招标控制价;(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8)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9)开标会议结束。5.3开标过程中,若招标人发现投标文件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经评标委员会确认后按无效标处理,并不再参与下一步的计算和评审:(1)投标函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签署或加盖单位公章;(2)未在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总价;(3)投标人提供了选择性报价或针对同一标段提供了两套或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4)所投标段与取得投标资格的标段不一致的;(5)投标文件未按要求标明“正本”、“副本”。5.4若招标人宣读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符时,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经监标人当场核查确认之后,可重新宣读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现场未提出异议,则认为投标人已确认招标人宣读的内容。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10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高新区遵化店镇Y028南环路-温庄段道路改建工程施工项目招标文件(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前1-3名中标候选人。7.2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履约担保在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金额为中标价10%的履约担保,履约担保金应以现金或保函的形式提交。履约担保将在工程交工验收合格、交工验收委员会出具交工验收报告后退还给承包人。7.4签订合同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110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高新区遵化店镇Y028南环路-温庄段道路改建工程施工项目招标文件7.4.3合同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4.4如果根据本章第7.4.1项规定,招标人取消了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可将合同授予下一个中标候选人,或者按规定重新组织招标。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8.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110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高新区遵化店镇Y028南环路-温庄段道路改建工程施工项目招标文件9.5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0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高新区遵化店镇Y028南环路-温庄段道路改建工程施工项目招标文件附表一: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通知编号:(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1.2.......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评标委员会招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110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高新区遵化店镇Y028南环路-温庄段道路改建工程施工项目招标文件附表二: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编号:(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评标委员会: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如下:1.2......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110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高新区遵化店镇Y028南环路-温庄段道路改建工程施工项目招标文件附表三: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名称):你方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中标价:元。工期:日历天。工程质量:符合标准。项目经理:(姓名)。项目总工:(姓名)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到(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在此之前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3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特此通知。招标人:(盖单位章)招标代理:(盖单位章)年月日110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高新区遵化店镇Y028南环路-温庄段道路改建工程施工项目招标文件附表四:中标结果通知书中标结果通知书(未中标人名称):我方已接受(中标人名称)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投标文件,确定(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感谢你单位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招标人:(盖单位章)招标代理:(盖单位章)年月日110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高新区遵化店镇Y028南环路-温庄段道路改建工程施工项目招标文件附表五:确认通知确认通知(招标人名称):我方已接到你方年月日发出的(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关于的通知,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特此确认。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110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高新区遵化店镇Y028南环路-温庄段道路改建工程施工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与标准2.1.12.1.3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工期及工程质量目标;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文件正本应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封面、扉页、目录、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投标文件中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还应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公章时则可除外),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提供了投标保证金;(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并符合下列要求:a.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b.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c.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授权书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并符合下列要求:a.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b.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c.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6)一份投标文件应只有一个投标报价,未提交选择性报价;110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高新区遵化店镇Y028南环路-温庄段道路改建工程施工项目招标文件2.1.2资格评审标准以上证件需在开标时提供原件(且需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以上资料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2)2012年1月1日至今独立完成过至少两个类似工程施工项目且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的施工项目业绩,其中包括一个拟投报项目经理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交工验收报告(或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3)项目经理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合格证,为本单位人员(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14年10月以来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统筹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及其劳动合同);(4)技术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证书,为本单位人员(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14年10月以来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统筹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及其劳动合同);(5)提供有效的行贿查询犯罪档案结果证明材料;(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的需提供被授权人的社保部门出具的2014年10月以来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统筹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及其劳动合同;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2.1分值构成(满分100分)评标价:100分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评标基准价的计算:1、投标人评标价的确定(各标段均按下列评标方法):评标价=投标报价(投标函文字报价)-暂列金额(不含计日工总额)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3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废标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2、评标基准价的确定:(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在开标现场计算并公布。如果投标人认为评标基准价计算有误,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经监标人当场核实确认之后,可重新宣布评标基准价。确认后的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数量发生变化。2.2.3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10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高新区遵化店镇Y028南环路-温庄段道路改建工程施工项目招标文件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2.2.4评标价(100分)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⑴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100-偏差率×100×2;⑵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100+偏差率×100×1。其中:“2”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1”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最终得分评标价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根据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投标报价相等的,根据投标人的业绩、实力等方面较好的优先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评分标准评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110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高新区遵化店镇Y028南环路-温庄段道路改建工程施工项目招标文件2.2.5投标单位最终得分=评标价得分。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并没收其投标担保。(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3.1.4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有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1)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漏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减少了报价范围,则漏报的工程子目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或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中减少的报价内容视为已含入其他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之中。(2)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多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增加了报价范围,则从投标报价中扣除多报的工程子目报价或工程子目报价中增加了报价范围的部分报价。(3)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金额)虽然一致,但投标人修改了该子目的工程数量,则其合价按招标人给定的工程数量乘以投标人所报单价予以修正。3.1.5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招标控制价,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1.6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3.1.7110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高新区遵化店镇Y028南环路-温庄段道路改建工程施工项目招标文件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小于投标函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为准,反之,则以投标函报价为准。3.2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2.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2.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2.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2.4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3.3评标结果3.3.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前1-3名中标候选人,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未能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合格履约担保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此类推),或重新组织招标。3.3.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110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高新区遵化店镇Y028南环路-温庄段道路改建工程施工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110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高新区遵化店镇Y028南环路-温庄段道路改建工程施工项目招标文件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通用合同条款内容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A.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上册110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高新区遵化店镇Y028南环路-温庄段道路改建工程施工项目招标文件A.公路行业标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6技术规范:为本合同所约定的技术标准和要求。1.1.1.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修正且承包人已确认的最终的工程量清单。本项增加第1.1.1.10目:1.1.1.10补遗书:指发出招标文件之后由招标人向已取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发出的、编号的补充或修改书,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2合同当事人和人员1.1.2.2发包人:(在项目专用条款数据表中予以规定)1.1.2.6监理人:(在项目专用条款数据表中予以规定)本项增加第1.1.2.8目:1.1.2.8技术负责人:指由承包人书面委派常驻现场负责管理本合同工程的总工程师或技术总负责人。1.1.3工程和设备1.1.3.4单位工程:指在建设项目中,根据签订的合同,具有独立施工条件的工程。1.1.3.10永久占地:指为实施本合同工程而需要的一切永久占用的土地,包括公路两侧路权范围内的用地。1.1.3.11临时占地:指为实施本合同工程而需要的一切临时占用的土地,包括施工所用的临时支线、便道、便桥和现场的临时出入通道,以及生产(办公)、生活等临时设施用地等。本项增加第1.1.3.12、1.1.3.13目:1.1.3.12分部工程:指在单位工程中,按结构部位、路段长度及施工特点或施工任务划分的若干个工程。1.1.3.13分项工程:指在分部工程中,按不同的施工方法、材料、工序及路段长度等划分的若干个工程。1.1.4日期110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高新区遵化店镇Y028南环路-温庄段道路改建工程施工项目招标文件1.1.4.3工期:90日历天/标段,具体开工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1.1.4.5缺陷责任期:自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1年。1.1.6其他本项增加第1.1.6.2至1.1.6.5目:1.1.6.2转包:凡承包人违反法律和不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将中标工程全部委托、或以专业分包的名义将中标工程肢解后全部委托给其它施工企业施工的行为。1.1.6.3专业分包:凡承包人与分包人签有专业分包合同,分包人承担承包人委托的分部工程或分项工程、或适合专业化队伍施工的其它工程,整体结算,并能独立控制工程质量、施工进度、材料采购、生产安全的施工行为。1.1.6.4劳务分包:凡承包人与具有劳务资质的劳务企业签订劳务分包合同,由劳务企业提供劳务人员及机具、由承包人统一组织施工,统一控制工程质量、施工进度、材料采购、生产安全的施工行为。1.1.6.5聘用职工:凡承包人与具有相应劳动能力的自然人签订劳动合同,由承包人统一组织管理,从事分项工程施工或配套工程施工的行为。1.4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本款约定为: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1)合同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2)中标通知书;(3)补遗书;(4)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5)项目专用合同条款;(6)公路行业标准专用合同条款;(7)通用合同条款;(8)技术规范;(9)图纸;(10)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10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高新区遵化店镇Y028南环路-温庄段道路改建工程施工项目招标文件(11)根据承诺提供的详细人员、设备清单;(12)其他合同文件。1.5合同协议书本款补充:置备本合同文件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在合同协议书签订并生效之前,投标函和中标通知书将约束双方。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本项细化为:监理人应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之后42天内,向承包人免费提供由发包人或其委托的设计单位设计的施工图纸、技术规范和其他技术资料2份,并向承包人进行技术交底。承包人需要更多份数时,应自费复制。由于发包人未按时提供图纸造成工期延误的,按第11.3款的约定办理。1.6.2承包人提供的文件本项细化为:为使1.6.1款所述的施工图纸适合于经施工测量后的纵、横断面或现场具体地形或因尺寸与位置变化而引起局部变更,或因合同要求与施工需要,承包人应免费向监理人提交该部分工程的施工图纸3份,并附必要的计算书、技术资料、或施工工艺图、设备安装图及安装设备的使用和维护手册各2份供监理人批准。此类图纸应按监理人规定的格式和图幅绘制。监理人在收到由承包人绘制的上述工程、工艺图纸、计算书和有关技术资料后14天内应予批准或提出修改要求,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提出的要求做出修改,重新向监理人提交,监理人应在7天内批准或提出进一步的修改意见。1.6.3图纸的修改本项细化为:图纸需要修改和补充的,应由监理人取得发包人同意后,在该工程或工程相应部位施工前天(在项目专用条款数据表中予以规定)签发图纸修改图给承包人。承包人应按修改后的图纸施工。1.6.4图纸的错误本项细化为:110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高新区遵化店镇Y028南环路-温庄段道路改建工程施工项目招标文件当承包人在查阅合同文件或在本合同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现有关的工程设计、技术规范、图纸或其他资料中的任何差错、遗漏或缺陷后,应及时通知监理人。监理人接到该通知后,应立即就此做出决定,并通知承包人和发包人。1.9严禁贿赔本款补充: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包人和承包人应严格履行《廉政合同》约定的双方在廉政建设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如果用行贿、送礼或其他不正当手段企图影响或己经影响了发包人或监理人员行为和(或)欲获得或己获得超出合同规定以外的额外费用,则发包人除应按有关法纪严肃处理当事人(含发包人人员和监理人员)外,因承包人的上述行为造成的工程损害、发包人的经济损失等,承包人应负一切责任,并予赔偿。情节严重者,发包人有权终止承包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承包,因而本合同条款第22.1款的各项规定将随之适用。2.发包人义务2.3提供施工场地本款约定为:2.3.1提供永久占地(1)承包人在按第10条规定提交施工进度计划的同时,应向监理人提交一份按施工先后次序所需的永久占地计划。监理人应在收到此计划后的14天内审核并转报发包人核备。发包人应在监理人发出本工程或分部工程开工令之前,对承包人开工所需的永久占地办妥征用手续和青苗、树木、房屋建筑、管线设施等的拆迁赔偿手续,通知承包人使用,以使承包人能够及时开工;此后按承包人提交并经监理人同意的合同进度计划的安排,分期(也可以一次)将施工所需的其余永久占地办妥征用以及拆迁赔偿手续,通知承包人使用,以使承包人能够连续不间断地施工。永久占地的征用以及与之有关的拆迁赔偿手续均由发包人负责办理并承担其费用。如果由于承包人施工考虑不周或措施不当等原因而造成的超计划占地或拆迁等所发生的征用和赔偿费用,应由承包人承担,但是,由于监理人按第15.3款作出的变更而引起的超占除外。(2)如果由于发包人未能按照本项规定办妥永久占地征用手续,影响承包人及时使用,由此导致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由发包人承担。(3)110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高新区遵化店镇Y028南环路-温庄段道路改建工程施工项目招标文件如果由于承包人未能按照本项规定提交占地计划,因而影响发包人办理永久占地征用手续而导致延误工期或增加费用,则应由承包人自行负责。2.3.2提供临时占地(如有)临时工程用地范围包括承包人驻地的办公室、食堂、宿舍、道路和机械设备停放场、材料堆放场地、弃土场、预制场、拌和场、仓库、进场临时道路、临时便道、便桥等。承包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本着少占耕地的原则,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一份《临时用地计划表》,中标后应在此表范围内按实际需要与先后次序,提出具体计划报监理人同意,并报发包人。表中应标明承包人的临时工程用地位置、数量和使用期限。临时用地中如有地面附着物(电力、电信、房屋、坟墓除外),其拆迁补偿费用计入工程量清单各有关项目单价内,不另支付。临时用地由承包人向当地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并办理租用手续,承包人按有关规定直接支付其费用,发包人对此将予以协调。临时用地退还前,承包人应自费恢复到临时用地使用前的状况。如因承包人撤离后未按要求对临时用地进行恢复或虽进行了恢复但未达到使用标准的,将申发包人委托第三方对其恢复,所发生的费用将从应付给承包人的任何款项内扣除。超出《临时用地计划表》的临时用地由承包人自行办理并自付费用。3.监理人3.1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3.1.1项补充:监理人在行使下列权力前需要经发包人事先批准:(1)根据第4.3款,同意分包本工程的某非主体和关键性工作;(2)确定第4.11款下产生的费用增加额;(3)根据第11.1款、12.3款、12.4款发布开工通知、暂停施工指示或复工通矢日;(4)决定第11.3款、11.4款下的工期延长;(5)审查批准技术规范或设计的变更;(6)根据第15.3款发出的变更指令,其单项工程变更涉及的金额超过了该单项工程原合同价的10%或累计变更超过了原总合同价的10%(在项目专用条款数据表中予以规定);(7)确定第23.1款项下的索赔额;110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高新区遵化店镇Y028南环路-温庄段道路改建工程施工项目招标文件(8)按照第15.6款决定有关暂列金额的使用;(9)确定第15.8款项下的暂估价金额;(10)确定第15.4款下变更工作的单价。如果发生紧急情况,监理人认为将造成人员伤亡,或危及本工程或邻近的财产需立即采取行动,监理人有权在未征得发包人的批准的情况下发布处理紧急情况所必需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监理人应按第3.5款商定或确定因上述指令产生的合同价格的增加额。3.5商定或确定3.5.1项补充:如果这项商定或确定导致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长,或者涉及确定变更工程的价格,则总监理工程师在发出通知前,应征得发包人的同意。4.承包人4.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4.1.2依法纳税本项细化为:承包人应按有关法律规定纳税。应缴纳的税费应按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1)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第100章相应的支付子目中;(2)分摊在工程量清单各工程子目的单价或总额价内。(3)营业税、所得税等税收在项目所在地税务部门缴纳,否则,发包人将不予支付工程进度款。4.1.8为他人提供方便承包人为他人提供条件的内容:(见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承包人为他人提供条件可能发生费用的处理方法:(见项目专用合同条款)4.1.9工程的维护和照管本项细化为:(1)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前,承包人应负责照管和维护工程及将用于或安装在本工程中的材料、设备。工程接收证书颁发时尚有部分未竣工工程的,承包人还应负责该未竣工工程、材料、设备的照管和维护工作,直至竣工后移交给发包人为止。110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高新区遵化店镇Y028南环路-温庄段道路改建工程施工项目招标文件(2)在承包人负责照管与维护期间,如果本工程或材料、设备等发生损失或损害,除不可抗力原因之外,承包人均应自费弥补,并达到合同要求。承包人还应对按19条规定而实施作业的过程中由承包人造成的对工程的任何损失或损害负责。4.1.10其他义务本项细化为:(1)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授权进行本合同工程开户银行工程资金的查询。发包人支付的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应为本工程的专款专用资金,不得转移或用于其他工程。发包人的进度支付款将转入承包人指定并经发包人批准的银行所设的专门帐户,发包人及其派出机构有权不定期对承包人工程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责令承包人限期改正,否则,将终止月支付,直至承包人改正为止。(2)除项目专用条款另有规定外,承包人应承担并支付为获得本合同工程所需的石料、砂、砾石、粘土或其他当地材料等所发生的料场使用费及其他开支或补偿费。发包人应尽可能协助承包人办理料场租用手续及解决使用过程中的有关问题。(3)承包人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解决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的法律、法规,及时支付工程中的材料、设备货款及民工工资等费用。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拖欠材料、设备货款及民工工资等费用,如果出现此种现象,经查实后,一律通报批评并责令承包人自行组织资金迅速偿还欠款,在必要时,发包人有权从应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中代为支付其拖欠的材料、设备货款及民工工资。对恶意拖欠和拒不按计划支付的,记入信用档案。(4)承包人的项目经理部是民工工资支付行为的主体,承包人的项目经理或授权的项目副经理是民工工资支付的责任人。项目经理部要建立全体民工花名册和工资支付表,确保将工资直接发放给民工本人,或委托银行发放民工工资,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土资支付表应如实记录支付单位、支付时间、支付对象、支付数额、支付对象的身份证号和签字等工资支付情况。民工花名册和工资支付表报监理人备查。(5)承包人应履行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义务。4.2履约担保本款补充:承包人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向发包人提交履约担保,同时通知监理人。担保金额在投标函附录中写明。履约担保应按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的规定,采用现金或保函110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高新区遵化店镇Y028南环路-温庄段道路改建工程施工项目招标文件形式。执行本条各项要求所需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4.3分包本项目修改为:本工程不允许挂靠、转让、转包和分包,出现上述情况者,招标人除没收中标人履约保证金外,有权另选承包人,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承担。4.6承包人人员的管理4.6.3项细化为:承包人安排在施工场地的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应与投标文件所承诺的名单一致,并保持相对稳定。未经监理人批准,上述人员不应无故不到位或被替换;若确实无法到位或需替换,需经监理人审核并报发包人批准后,用同等资质和经历的人员替换。本工程项目管理人员不允许擅自更换;本款增加第4.6.5项:4.6.5尽管承包人已按投标文件(如承包人未在投标阶段对人员进行新增或更新,则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中所列的数量派遣了上述各类人员,但若监理人认为这些人员仍不足以适应现场施工的需要且不能保证工程质量时,监理人有权要参承包人继续增派或雇用这类人员,并书面通知承包人和抄送发包人。承包人茬褛至。上述通知后应立即执行监理人的上述指示,不得无故拖延,监理人应考虑承包又因此增加的费用。4.7撤换承包人项目经理和其他人员本款细化为:承包人应对其项目经理和其他人员进行有效管理。监理人要求撤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行为不端或玩忽职守的承包人项目经理和其他人员的,承包人应予以撤换,同时委派经发包人与监理人同意的新的项目经理和其他人员。4.8保障承包人人员的合法权益本款增加第4.8.7项:4.8.7承包人应自费采取必须的卫生防护措施,经常保持现场及其驻地整洁和卫生,以保护职员和工人的健康,并应与当地卫生部门合作,根据要求在整个合同执行期间配备医务人员,防止传染病和准备常用的急救药物。在炎热的高温条件下施工时,承包人应注意采取防暑降温措施。4.10承包人现场查勘110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高新区遵化店镇Y028南环路-温庄段道路改建工程施工项目招标文件4.10.1项补充:发包人提供的本合同工程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均属于参考资料,并不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承包人应对他自己就上述资料的解释、推论和应用负责,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责任。4.11不利物质条件4.11.1不利物质条件的范围:(见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本款增加第4.11.3项:4.11.3可预见的不利物质条件(1)对于合同中己经明确指出的不利物质条件无论承包人是否有其经历和经验均视为承包人在接受合同时已预见其影响,并已在签约合同价中计入其影响而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2)对于合同未明确指出,但是在不利物质条件发生之前,监理人已经指示承包人有可能发生,但承包人未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而导致的损失和后果均由承包人承担。(3)对于在没有监理人具体指令情况下,承包人已经及时采取了合理而恰当的措施,并事后为监理人接受,监理人应适当考虑承包人因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增加第4.12款:4.12投标文件的完备性合同双方一致认为,承包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对本合同工程的投标文件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开列的单价和总额价已查明是正确的和完备的。投标的单价和总额价应已包括了合同中规定的承包人的全部义务(包括提供货物、材料、设备、服务的义务,并包括了暂列金额和暂估价范围内的额外工作的义务)以及为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和其缺陷修复所必需的一切工作和条件。5.材料和工程设备5.2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5.2.3项补充:110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高新区遵化店镇Y028南环路-温庄段道路改建工程施工项目招标文件承包人负责接收并按规定对材料进行抽样检验和对工程设备进行检验测试,若发现材料和工程设备存在缺陷,承包人应及时通知监理人,发包人应及时改正通知中指出的缺陷。承包人负责接收后的运输和保管,因承包人发生丢失、损坏或进度拖延,由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6.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6.2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如发包人负责提供部分施工设备或临时设施,请在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提供的具体内容、提供时间、所需费用等)。6.3要求承包人增加或更换施工设备本款细化为:承包人必须使承诺的施工设备按时到达现场,不得拖延、缺短或任意更换。尽管承包人承诺提供了上述设备,但监理人认为仍不能合同进度计划和(或)质量要求时,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增加或更换施工设备,承包人应及时增加或更换,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7.交通运输7.1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本款约定为:道路通行权由承包人办理并承担费用,需要发包人协调时,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相关手续。8.测量放线8.1施工控制网8.1.1项约定为: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时间:(见项目专用条款数据表)。承包人向监理人报送施工控制网资料的时间:(见项目专用条款数据表)。承包人应对发包人提供的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进行复测,并将有关复测资料报监理人批准后,方可用于工程施工定线与放样。8.2施工测量8.2.1项补充:承包人应负责施工测量放线工作的准确性。110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高新区遵化店镇Y028南环路-温庄段道路改建工程施工项目招标文件8.3基准资料错误的责任本款补充:承包人应对发包人提供的基准资料进行核实,发现错误,应及时通知监理人和发包人,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8.4监理人使用施工控制网本款补充:经监理人批准,其他相关承包人也可免费使用施工控制网。9.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9.1发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9.1.3项补充:如果承包人或其雇员也对上述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负有部分责任时,承包人也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9.2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见项目专用条款9.2.1项细化为: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安全职责,严格执行国家、地方政府有关施工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同时严格执行发包人制订的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安全检查程序及施工安全管理要求,以及监理人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承包人应根据本工程的实际安全施工要求,编制本工程的实施性施工安全组织设计,报监理人和发包人批准。该施组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安全保障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安全防护施工方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施工安全评估,安全预控及保证措施方案,紧急应变措施,安全标识、警示和围护方案等。对影响安全的重要工序和下列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安全验算结果,经承包人技术负责人签字并报监理人和发包人批准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本项目需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不良地质条件下有潜在危险性的土方、石方开挖;(2)滑坡和高边坡处理;(3)桩基础、挡墙基础、深水基础及围堰工程;110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高新区遵化店镇Y028南环路-温庄段道路改建工程施工项目招标文件(4)桥梁工程中的梁、拱、柱等构件施工等;(5)隧道工程中的不良地质隧道、高瓦斯隧道等;(6)水上工程中的打桩船作业、施工船作业、外海孤岛作业、边通航边施工作业等;(7)水下工程中的水下焊接、混凝土浇注、爆破工程等;(8)爆破工程;(9)大型临时工程中的大型支架、模板、便桥的架设与拆除;桥梁、码头的加固与拆除;(10)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监理人和发包人在检查中.发现有安全问题或有违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情况时,可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承包人通报批评、警告、责令停工等处罚,也可并处项目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违约金。本款增加第9.2.8至9.2.11项:9.2.8承包人应充分关注和保障所有在现场工作的人员的安全,采取有效措施,使现场和本合同工程的实施保持有条不紊,以免使上述人员的安全受到威胁:(1)按《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最低数量和资质条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特殊工种(电工、电梯工、起重工、电焊工、车船驾驶员、爆破工、潜水工、瓦斯检验员等)应经过专业培训,并持有专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合格证上岗;(3)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备,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4)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5)根据本合同各单位工程的施工特点,严格执行《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与《公路筑养路机械操作规程》的具体规定。9.2.9为了保护本合同工程免遭损坏,或为了现场附近和过往群众的安全与方便,在确有必要的时候和地方,或当监理人或有关主管部门要求时,承包人应自费提供照明、警卫、护栅、警告标志等安全防护设施。9.2.10在通航水域施工时,承包人应与地方当局取得联系,设置必要的导航标志,及时发布航行通告,确保施工水域安全。110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高新区遵化店镇Y028南环路-温庄段道路改建工程施工项目招标文件9.2.11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对承包人采取的施工安全措施,发包人和监理人有权监督,并向承包人提出整改要求。如果由于承包人未能对其负责的上述事项采取各种必要的措施而导致或发生与此有关的人身伤亡、罚款、索赔、损失补偿、诉讼费用及其他一切责任应由承包人负责。9.4环境保护本款增加第9.4.7至9.4.9项:9.4.7承包人应切实执行技术规范中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条款和规定。(1)对于来自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施工噪声,为保护施工人员的健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并依据《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合理安排工作人员轮流操作筑路机械,减少接触高噪声的时间,或间歇安排高噪声的工作。对距噪声源较近的施工人员,除采取使用防护耳塞或头盔等有效措施外,还应当缩短其劳动时间。同时,要注意对机械的经常性保养,尽量使其噪声降低到最低水平。为保护施工现场附近居民的夜间休息,对居民区150m以内的施工现场,施工时间应加以控制。(2)对于公路施工中粉尘污染的主要污染源—灰土拌和、施工车辆和筑路机械运行及运输产生的扬尘,应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施工现场的大气污染,保护人民健康,如:a.拌和设备应有较好的密封,或有防尘设备。b.施工通道、沥青混凝土拌和站及灰土拌和站应经常进行洒水降尘。c.路面施工应注意保持水份,以免扬尘。d.隧道出渣和桥梁钻孔灌注桩施工时排除的泥浆要进行妥善处理,严禁向河流或农田排放。(3)采取可靠措施保证原有交通的正常通行,维持沿线村镇的居民饮水、农田灌溉、生产生活用电及通讯等管线的正常使用。9.4.8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对承包人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发包人和监理人有权监督,并向承包人提出整改要求。如果由于承包人未能对其负责的上述事项采取各种必要的措施而导致或发生与此有关的人身伤亡、罚款、索赔、损失补偿、诉讼费用及其他一切责任应由承包人负责。9.4.9在施工期间,承包人应随时保持现场整洁,施工设备和材料、工程设备应整齐妥善存放和贮存,废料与垃圾及不再需要的临时设施应及时从现场清除、拆除并运走。10.进度计划110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高新区遵化店镇Y028南环路-温庄段道路改建工程施工项目招标文件10.1合同进度计划本款补充:承包人向监理人报送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说明的期限:签订合同协议书后28天之内。监理人应在14天内对承包人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说明予以批复或提出修改意见。合同进度计划应按照关键线路网络图和主要工作横道图两种形式分别编绘,并应包括每月预计完成的工作量和形象进度。10.2合同进度计划的修订本款补充:承包人提交合同进度计划修订申请报告,并附有关措施和相关资料的期限:实际进度发生滞后的当月25日前。监理人批复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的期限:收到修订合同进度计划后14天内。10.3合同用款计划承包人应在签订本合同协议书后28天之内,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格式,向监理人提交2份按合同规定承包人有权得到支付的详细的季度合同用款计划,以备监理人查阅。如果监理人提出要求,承包人还应按季度提交修订的合同用款计划。11.开工和竣工11.1开工11.1.2项补充:承包人应在分部工程开工前14天向监理人提交分部工程开工报告,若承包人的开工准备、工作计划和质量控制方法是可接受的且已获得批准,则经监理人书面同意,分部工程才能开工。11.3发包人的工期延误本款补充:即使由于上述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如果受影响的工程并非处在工程施工进度网络计划的关键线路上,承包人亦无权要求延长总工期。110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高新区遵化店镇Y028南环路-温庄段道路改建工程施工项目招标文件11.4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本款补充: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包括:台风、龙卷风、暴雨(雪)、大风(沙尘暴)、冰雹和平顶山气象部门的统计资料,属于非正常的连续降水、台风等天气。11.5承包人的工期延误本款细化为:(1)承包人应严格执行监理人批准的合同进度计划,对工作量计划和形象进度计划分别控制。除11.3款规定外,承包人的实际工程进度曲线应在合同进度管理曲线规定的安全区域之内。若承包人的实际工程进度曲线处在合同进度管理曲线规定的安全区域的下限之外时,则监理人有权认为本合同工程的进度过慢,并通知承包人应采取必要措施,以便加快工程进度,确保工程能在预定的工期内竣工。承包人应采取措施加快进度,并承担加快进度所增加的费用。(2)如果承包人在接到监理人通知后的14天内,未能采取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致使实际工程进度进一步滞后,或承包人虽采取了一些措施,仍无法按预计工期竣工时,监理人应立即通知发包人。发包人在向承包人发出书面警告通知14天后,发包人可按22.1款终止对承包人的雇用,也可将本合同工程中的一部分工作交由其他承包人或特殊分包人完成。在不解除本合同规定的承包人责任和义务的同时,承包人应承担因此所增加的一切费用。(3)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承包人应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逾期一天支付合同价0.08‰元人民币(在项目专用条款数据表中约定),时间自预定的竣工日期起到工程接收证书中写明的实际竣工日期止(扣除已批准的延长工期),按天计算。逾期竣工违约金累计金额最高不超过签约合同价的10%。发包人可以从应付或到期应付给承包人的任何款项中或采用其他方法扣除此违约金。(4)承包人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不免除承包人完成工程及修补缺陷的义务。(5)如果在合同工程完工之前,己对合同工程内按时完工的单位工程签发了工程接收证书,则合同工程的逾期竣工违约金,应按已签发工程接收证书的单位工程的价值占合同工程价值的比例予以减少,但本规定不应影响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规定限额。11.6工期提前110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高新区遵化店镇Y028南环路-温庄段道路改建工程施工项目招标文件本款补充:如果承包人提前竣工,发包人支付奖金的计算方法为:每提前一天支付元人民币(在项目专用条款数据表中约定),时间自工程接收证书中写明的实际竣工日期起至预定的竣工日期止,按天计算。但奖金最高限额不超过签约合同价的%(在项目专用条款数据表中约定)。增加第11.7款:11.7工作时间的限制承包人在夜间或国家规定的节假日进行永久工程的施工,应向监理人报告,以便监理人履行监理职责和义务。但是,为了抢救生命或保护财产,或为了工程的安全、质量而不可避免地短暂作业,则不必事先向监理人报告。但承包人应在事后立即向监理人报告。本款规定不适用于习惯上或施工本身要求实行连续生产的作业。12.暂停施工12.1承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12.1(5)项补充:(5)现场气候条件导致的必要停工(第11.4款规定的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除外);(6)未经招标人批准擅自停工时每天处以1000罚款,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13.工程质量13.1工程质量要求13.1.1项约定为:工程质量验收按技术规范及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执行。本款增加第13.1.4至13.1.6项:13.1.4承包人对工程质量终身负责。13.1.5发包人应对工程质量、安全和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建设全过程进行管理,对检查中发现的技术、质量和其他问题,应责令承包人返工或整改;对存在的隐患,有权责令承包人予以解决。13.1.6发包人对存在质量问题或质量隐患的工程有权直接发布或授权监理人发布停工令、复工令。110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高新区遵化店镇Y028南环路-温庄段道路改建工程施工项目招标文件13.2承包人的质量管理13.2.1项补充:承包人提交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文件的期限:签订合同协议书后28天之内。本款增加第13.2.3至13.2.5项:13.2.3承包人应加强质量监控,确保规范规定的检验、抽检频率,现场质检的原始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可靠,不得追记,接受质量检查时必须出示原始资料。13.2.4承包人必须完善检验手段,根据技术规范的规定配齐检测和试验仪器、仪表,并应及时校正确保其精度;根据合同要求加强工地试验室的管理;加强标准计量基础工作和材料检验工作,不得违规计量,不合格材料严禁用于本工程。13.2.5承包人应建立质量奖罚制度,对质量事故要严肃处理,坚持三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明不放过,不分清责任不放过,没有改进措施不放过。13.4监理人的质量检查本款补充:监理人及其委派的检验人员,应能进入工程现场,以及材料或工程设备的制造、加工或制配的车间和场所,包括不属于承包人的车间或场所进行检查,承包人应为此提供便利和协助。监理人可以将材料或工程设备的检查和检验委托给一家独立的检验单位。该独立检验单位的检验结果应视为监理人完成的。监理人应将这种委托的通知书不少于7天前交给承包人。13.5工程隐蔽部位覆盖前的检查13.5.1通知监理人检查本款补充:没有监理人的批准,任何工程均不得覆盖或掩蔽。当监理人有指令时,承包人应对重要隐蔽工程进行拍摄或照相并应保证监理人有充分的机会对将要覆盖或掩蔽的工程进行检查和量测,特别是在基础以上的任一部分工程修筑之前,对该基础进行检查。13.6清除不合格工程13.6.1项细化为:(1)110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高新区遵化店镇Y028南环路-温庄段道路改建工程施工项目招标文件承包人使用不合格材料、工程设备,或采用不适当的施工工艺,或施工不当,造成工程不合格的,监理人可以随时发出指示,要求承包人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替换、补救或拆除重建,直至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2)如果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执行监理人的指示,发包人有权雇用他人执行,并向其支付有关费用。所有由此造成的或伴随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负责承担。14.试验和检验增加第14.4款:14.4试验和检验费用(1)承包人应负责提供进行试验和检验所需的全部样品,并承担其费用。(2)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的或在合同中列有可供报价的检(试)验子目或专项检(试)验子目,其试验和检验的费用由承包人负担。(3)如果监理人所要求做的检(试)验为合同未规定的或没有如上列出子目的,或是在该材料或工程设备的制造、加工、制配场地以外的场所进行的,则检验结束后,如表明操作工艺或材料、工程设备未能符合合同规定,其费用应由承包人承担,否则,由发包人另行支付。15.变更15.1变更的范围和内容15.1(1)项细化为:(1)取消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但被取消的工作不能转由发包人或其他人实施,由于承包人违约造成的情况除外;本款补充:设计变更程序应执行交通部《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15.4变更的估价原则本款细化为:除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因变更引起的价格调整按照本款约定处理。15.4.1如果取消某项工作,则该项工作的总额价不予支付;15.4.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的,采用该子目的单价。110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高新区遵化店镇Y028南环路-温庄段道路改建工程施工项目招标文件15.4.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但有类似子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子目的单价,由监理人按第3.5款商定或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15.4.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单价,可在综合考虑承包人在投标时所提供的单价分析表和单价组成表的基础上,由监理人按第3.5款商定或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15.4.5如果本工程的变更指示是因承包人过错、承包人违反合同或承包人责任造成的,则这种违约引起的任何额外费用应由承包人承担。15.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15.5.2项约定为: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缩短了工期,发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11.6款的规定给予奖励。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发包人按所节约成本或增加收益的%(在项目专用条款数据表中约定)给予奖励。15.6暂列金额本款细化为:15.6.1暂列金额应由监理人报发包人批准后指令全部或部分地使用,或者根本不予动用。承包人有权得到的暂列金额仅限于监理人根据本款规定决定实施的,合同范围以外的工程施工、材料、工程设备、服务的提供等方面的金额。15.6.2对于经发包人批准的每一笔暂列金额,监理人有权向承包人发出实施工程或提供材料、工程设备或服务的指令。这些指令应由承包人完成,监理人应根据第15.4款约定的变更估价原则和第15.7款的规定,对合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15.6.3当监理人提出要求时,承包人应提供有关暂列金额支出的所有报价单、发票、凭证和账单或收据,除非该工作是根据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列明的单价或总额价进行的估价。15.8暂估价15.8.1项补充:按照本项规定由发包人和承包人以共同招标的方式选择的分包人或供应商,视为发包人的特殊分包人或供应商,发包人、承包人、特殊分包人(或供应商)三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约定如下:(1)承包人应与特殊分包人或供应商签订分包合同。110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高新区遵化店镇Y028南环路-温庄段道路改建工程施工项目招标文件(2)有关特殊分包的合同中,特殊分包人(或供应商)应独立地承担其合同责任和义务,不使承包人对发包人承担的合同责任和义务受到损害,也不使承包人承担因特殊分包人(或供应商)未能履行责任、义务而引起的索赔、赔偿、诉讼费用及其他开支。承包人对于特殊分包人(或供应商)及其职工的过失而造成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此外,特殊分包人(或供应商)对承包人的临时工程不能随意使用。如果特殊分包合同中含有与上述规定有悖的条款,承包人有权拒绝与此特殊分包人(或供应商)签订合同。(3)如果要求特殊分包人为本工程或工程中设备提供设计或规范,则这种要求应在特殊的分包合同中写明,并明确:对于提供上述设计与编制规范的特殊分包人的设计错误或失职及引起的一切索赔、诉讼、赔偿,承包人概不负责。(4)对于特殊分包人或供应商已完成的工程或已提供的货物、材料、设备,承包人应有权得到下述款项:a.按照监理人的指令,并根据特殊分包合同的约定,由承包人己支付或应支付的实际价款;b.承包人向特殊分包人已提供的劳务费用,以及承包人对特殊分包人应收取的手续费、利润提成,其金额应按已支付或应支付给特殊分包人的实际价款的某一百分率计算。该百分率在特殊分包合同中由承包人与特殊分包人协商确定,并经监理人和发包人认可。(5)对于特殊分包人或供应商己完成的工程或已提供的货物、材料或设备款额的支付,监理人在签发进度付款证书之前应要求承包人提供证明,确认先期的付款证书中包含的该特殊分包人的有关费用已由承包人支付;如果承包人未提供这样的证明,发包人亨权根据监理人签发的证书,直接向特殊分包人支付分包合同内规定而承包人未支付的一切款项(扣除质量保证金),并从应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将上述款额扣回。监理人在发给承包人下一期的进度付款证书时,应从该证书的支付款额中扣除已由发包人直接支付的款额。16.价格调整16.1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在项目专用条款数据表中约定本款约定为:(1)因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按照第16.1.1或16.1.2项110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高新区遵化店镇Y028南环路-温庄段道路改建工程施工项目招标文件约定的原则处理;或者(2)承包人在投标时应充分考虑到合同在执行期间(包括工期拖延期间)人工、材料和设备价格的上涨而引起工程施工成本增加的风险,合同价格不会因此而调整。16.1.1采用价格指数调整价格差额16.1.1.1价格调整公式本目细化为:因人工、材料和设备等价格波动影响合同价格时,根据投标函附录中的价格指数和权重表约定的数据,按以下公式计算差额并调整合同价格。△P=P0式中:AP一需调整的价格差额;P。一第17.3.3项、第17.5.2项和第17.6.2项约定的付款证书中承包人应得到的已完成工程量的金额。此项金额应不包括价格调整、不计质量保证金的扣留和支付、预付款的支付和扣回。第15条约定的变更及其他金额己按现行价格计价的,也不计在内;A--定值权重(即不调部分的权重);B1;B2;B3......Bn--各可调因子的变值权重(即可调部分的权重)为各可调因子在投标函投标总报价中所占的比例;A=1-(B1+B2+B3+……+Bn);Ftl;Ft2;Ft3......Ftn--各可调因子的现行价格指数,指第17.3.3项、第17.5.2项和第17.6.2项约定的付款证书相关周期最后一天的前42天的各可调因子的价格指数;Fol;Fo2;Fo3......Fon--各可调因子的基本价格指数,指基准日期的各可调因子的价格指数。在采用价格调整公式进行调价时,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合同价格在投标所在年份不作调整,此后每年按价格调整公式调整一次。(2)价格调整公式中的各可调因子、定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由发包人在投标函附录价格指数和权重表中约定。价格指数应首先采用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部门或统计部门提供的价格指数,缺乏上述价格指数时,可采用上述部门提供的价格代替。(3)110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高新区遵化店镇Y028南环路-温庄段道路改建工程施工项目招标文件价格调整公式中的变值权重,由发包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测算确定范围,并在招标文件发出前填写;承包人应在投标时在此范围内填写各可调因子的权重,合同实施期间将按此权重进行调价。16.1.1.4承包人工期延误后的价格调整本目补充:但是,对于符合合同条款第11.3款和11.4款规定的合理工期延误,在约定竣工日期到期以后施工的工程,其价格调整计算应采用实际竣工日期所在年份的价格指数作为现行价格指数。17.计量与支付17.1计量17.1.2计量方法本项约定为:工程的计量应以净值为准,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工程量清单中各个子目的具体计量方法按本合同文件技术标准与要求中的规定执行。17.1.4单价子目的计量本目补充:(7)承包人未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填入单价或总额价的工程子目,将被认为其己包含在本合同的其他子目的单价和总额价中,发包人将不另行支付。17.1.6路面养护期计量方法(一)路面养护所有工作内容包含在综合报价中,不单独计量支付。(二)招标人将通过国际平整度指数(IRI)指标和综合养护指数(包括路面状况和日常管理状况)对承包人的养护施工行为进行控制(即“双控”)。自承包人进场之日起,每十二个月为一养护年度,每六个月为一计量周期。(1)除了合同另有规定外,所有计量单位均为公制;(2)工程的计量按计量周期进行支付,业主将按照合同规定对承包人标段的养护工作进行检评,检查评分标准及养护指标评定按照业主和监理工程师根据合同文件制订的细则执行;(3)每次计量支付基数为年度养护费用的百分比值,分别按照养护年度第一次计量40%,第二次计量60%;(4)按照有关规定,IRI指数每年检测两次,每次检测的IRI指数指标值作为本期和上期计量的控制指标,具体如下:(应该根据实际情况测算和预测,以下举例说明)110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高新区遵化店镇Y028南环路-温庄段道路改建工程施工项目招标文件第一养护年度,IRI指数须达到:IRI≤1.3a.当1.3<IRI≤1.4时,扣除该期计量的10%;b.当1.4<IRI≤1.5时,以1.4为基数,再扣除该期计量的10%,责令承包人更换技术和质量负责人,并向其公司通报;c.当IRI>1.5时,将视为承包人违约,扣除该期计量,解除合同,并追究承包人的违约责任。第二养护年度,IRI指数须≤1.4a.当1.4<IRI≤1.5时,扣除该期计量的10%;b.当1.5<IRI≤1.6时,以1.5为基数,再扣除该期计量的10%,责令承包人更换技术和质量负责人,并向其公司通报;c.当IRI>1.6时,将视为承包人违约,扣除该期计量,解除合同,并追究承包人的违约责任。第三养护年度,IRI指数须达到:IRI≤1.5a.当1.5<IRI≤1.6时,扣除该期计量的10%;b.当1.6<IRI≤1.7时,以1.6为基数,再扣除该期计量的10%,责令承包人更换技术和质量负责人,并向其公司通报;c.当IRI>1.7时,将视为承包人违约,扣除该期计量,解除合同,并追究承包人的违约责任。每次检测IRI值小于规定值的,给予全额计量。(5)在一个计量周期内,每一季度综合养护指数值均不低于96分的,给予全额计量;一个计量周期内,两次季度平均综合养护指数值低于96分的:当96.0>综合养护指数值≥94.0时,每降低0.5分,扣除当期计量的5%;当94.0>综合养护指数值≥92.0时,以94分为基数,每降低0.5分,再扣除当期计量的10%,并要求承包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更换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当任一季度综合养护指数值≤92时,将视为承包商违约,业主将扣除承包商本期所有计量,并予以解除合同。(6)以上国际平整度指数(IRI)和综合养护指数实行双控,任一指标低于规定值,均按照上述要求处罚,并且实行以上处罚时不免除合同规定的其它处罚。(7)以上国际平整度指数(IRI)以检测单位检测的数据为准,综合养护指数以业主和监理工程师按照合同规定汇总计算的数值为准。110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高新区遵化店镇Y028南环路-温庄段道路改建工程施工项目招标文件17.2预付款本项约定为:预付款包括开工预付款和材料、设备预付款。具体额度和预付办法如下:(1)开工预付款的金额在项目专用条款数据表中约定;(2)材料、设备预付款按项目专用条款数据表中约定17.3工程进度付款17.3.2进度付款申请单本项约定为:承包人在每个付款周期末,向监理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的份数:6份(在项目专用条款数据表中约定)。本项(6)目细化为:(6)根据第16条应增加和扣减的价格调整金额;(7)根据合同应增加和扣减的其他金额。17.3.3进度付款证书和支付时间本项(1)目补充:如果该付款周期应结算的价款经扣留和扣回后的款额少于项目专用条款数据表中列明的进度付款证书的最低金额,则该付款周期监理人可不核证支付,上述款额将按付款周期结转,直至累计应支付的款额达到项目专用条款数据表中列明的进度付款证书的最低金额为止。进度付款支付期限:见项目专用条款数据表本项(2)目约定为:发包人不按期支付的,按‰天(在项目专用条款数据表中约定)的利率向承包人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计算基数为发包人的全部未付款额,时间从应付而未付该款额之日算起(不计复利)。17.4质量保证金17.4.1项细化为:监理人应从第一个付款周期开始,在发包人的进度付款中,按付款周期支付额的10%扣留质量保证金,直至扣留的质量保证金总额达到合同金额的5%为止。质量保证金总额为合同价格的5%。110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高新区遵化店镇Y028南环路-温庄段道路改建工程施工项目招标文件质量保证金的计算额度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以及扣回的金额。17.5竣工结算17.5.1竣工付款申请单本项(1)目约定: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包括相关证明材料)的份数:6份(在项目专用条款数据表中约定);期限:工程接收证书签发后42天内。17.5.2竣工付款支付期限:见项目专用条款数据表17.6最终结清17.6.1最终结清申请单本项(1)目约定: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包括相关证明材料)的份数:6份(在项目专用条款数据表中约定);期限: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签发后28天内。最终结清申请单中的总金额应认为是代表了根据合同规定应付给承包人的全部款项的最后结算。17.6.2见项目专用条款数据表18.竣工验收18.1竣工验收的含义本款增加第18.1.4项:18.1.4国家验收(包括竣工验收)按交通部《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本合同规定的竣工验收即交通部《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中指明的交工验收;国家验收即交通部《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中指明的竣工验收。18.3验收18.3.2项补充:竣工验收由发包人主持,由发包人、监理人、质监、设计、施工、运营、管理养护等有关部门代表组成竣工验收委员会,对本项目的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并写出竣工验收报告报交通主管部门备案。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要求提交竣工资料,完成竣工验收准备工作。110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高新区遵化店镇Y028南环路-温庄段道路改建工程施工项目招标文件18.3.5项约定为:经验收合格工程的实际竣工日期,以最终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准,并在工程接收证书中写明。本款增加第18.3.7项:组织办理竣工验收和签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但按照18.3.4项规定达不到合格标准的竣工验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8.5施工期运行18.5.1项约定:单位工程或工程设备是否需投入施工期运行:(在项目专用条款数据表中约定)18.6试运行18.6.1项约定:本工程及工程设备是否进行试运行:(在项目专用条款数据表中约定)试运行的内容:(在项目专用条款数据表中约定)试运行的费用约定:(在项目专用条款数据表中约定)本条增加第18.9款:18.9竣工文件承包人应按照交通部《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的规定编制竣工图表和施工文件。各分部(项)工程的竣工图须在有关工程完工后在发包人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监理人审查,全部工程完工后,在全部工程的工程接收证书签发之前,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提交6整套监理人认为完整、合格的竣工文件。在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应补充竣工资料,并在签发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之前提交。19.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19.2缺陷责任19.2.2项补充:在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应尽快完成在工程接收证书中写明的未完成工作,并完成对本工程缺陷的修复或监理人指令的修补工作。19.2.3项补充:110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高新区遵化店镇Y028南环路-温庄段道路改建工程施工项目招标文件在缺陷责任期内,下述原因造成的缺陷修复和查验费用应由承包人自行负责:(1)承包人所用的材料、设备或操作工艺不符合合同要求;或(2)承包人的疏忽或未遵守合同中对承包人规定的义务。19.3缺陷责任期的延长本款细化为: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某项缺陷或损坏使某项工程或工程设备不能按原定目标使用而需要再次检查、检验和修复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相应延长缺陷责任期,但缺陷责任期最长不超过2年,自该工程或工程设备修复之日起算。19.5承包人的进入权本款补充:承包人在缺陷修复施工过程中,应服从管养单位的有关安全管理规定,由于承包人自身原因造成的人员伤亡、设备和材料的损毁及罚款等责任由承包人自负。19.7保修责任本款细化为:(1)在缺陷责任期结束后,监理人签发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之日,工程进入五年的保修期,承包人可不在工地留有办事人员和机械设备,但必须随时与发包人保持联系,在保修期内承包人应对由于施工质量原因造成的损坏自费进行修复。若承包人不履行保修义务和责任,则承包人应承担由于违约造成的法律后果。(2)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前,已经发包人提前验收的单位工程,其保修期的起算日期相应提前。(3)工程保修期终止后28天内,监理人签发保修期终止证书。20.保险20.1工程保险本款约定为:建筑工程一切险的投保内容:为永久工程、临时工程和设备及已运至施工工地用于永久工程的材料和设备所投的保险。110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高新区遵化店镇Y028南环路-温庄段道路改建工程施工项目招标文件保险金额:工程量清单第100章(不含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至700章的合计金额。保险费率:%(在项目专用条款数据中约定)保险期限:开工日起直至本合同工程签发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止(即合同工期+缺陷责任期)承包人应以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共同名义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费由承包人报价时列入工程量清单100章内。发包人在接到保险单后,将按照保险单的费用直接向承包人支付。20.4第三者责任险20.4.2项约定为:第三者责任险的最低保险金额:万元人民币,事故次数不限(不计免赔额)保险费率:%。(在项目专用条款数据表中约定)承包人应以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共同名义投保第三者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由承包人报价时列入工程量清单100章内。发包人在接到保险单后,将按照保险单的费用直接向承包人支付。20.5其他保险本款细化为:承包人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保险,其投保金额应足以现场重置。办理本款保险的一切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并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单价及总额价中,发包人不单独支付。20.6对各项保险的一般要求20.6.1保险凭证本项约定为: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各项保险生效的证据和保险单副本的期限:开工后56天内。20.6.3持续保险本项补充:在整个合同期内,承包人应按合同条款保证足够的保险额。20.6.4保险金不足的补偿110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高新区遵化店镇Y028南环路-温庄段道路改建工程施工项目招标文件本项细化为:保险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包括免赔额和超过赔偿限额的部分),应由承包人和(或)发包人按合同约定负责补偿。20.6.5未按约定投保的补救本项(2)目细化为:(2)由于负有投保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未按合同约定办理某项保险,或未按保险单规定的条件和期限及时向保险人报告事故情况,或未按要求的保险期限进行投保,或未按要求投保足够的保险金额,导致受益人未能或未能全部得到保险人的赔偿,原应从该项保险得到的保险金应由负有投保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支付。21.不可抗力21.1不可抗力的确认21.1.1项细化为:不可抗力是指承包人和发包人在订立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包括但不限于:(1)地震、海啸、火山爆发、泥石流、暴雨(雪)、台风、龙卷风、水灾等自然灾害;(2)战争、骚乱、暴动,但纯属承包人或其分包人派遣与雇用的人员由于本合同工程施工原因引起者除外;(3)核反应、辐射或放射性污染;(4)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非发包人或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5)瘟疫;(6)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内容。21.3不可抗力后果及其处理21.3.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本项细化为:110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高新区遵化店镇Y028南环路-温庄段道路改建工程施工项目招标文件合同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按照第22.2.5项约定撤离施工场地。己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合同解除后的付款,参照第22.2.4项约定,由监理人按第3.5款商定或确定,但由于解除合同应赔偿的承包人损失不予考虑。22.违约22.1承包人违约22.1.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本项(2)目细化为:(2)承包人违反第5.3款或第6.4款的约定,未经监理人批准,私自将已按合同约定进入施工场地的施工设备、临时设施、材料或工程设备撤离施工场地;本项(7)目细化为:(7)承包人未能按期开工;(8)承包人违反第4.6款关于按投标文件及时配备称职的主要管理人员与技术骨干的规定,或违反第6.3款承包人承诺配备的关键施工设备;(9)承包人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22.1.2对承包人违约的处理本项补充:承包人发生第22.1.1项约定的违约情况时,无论发包人是否解除合同,发包人均有权向承包人处以签约合同价10%的违约金。22.2发包人违约22.2.4解除合同后的付款本项(2)目细化为:(2)承包人为该工程施工订购并已付款的材料、工程设备和其他物品的金额。发包人付款后,该材料、工程设备和其他物品归发包人所有;23.索赔23.1承包人索赔的提出本款(4)项细化为:(4)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的28天内,承包人应向监理人递交最终索赔通知书,说明最终要求索赔的追加付款金额和(或)延长的工期,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23.2承包人索赔处理程序本款(2)项细化为:110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高新区遵化店镇Y028南环路-温庄段道路改建工程施工项目招标文件(2)监理人应按第3.5款商定或确定追加的付款和(或)延长的工期,并在收到上述索赔通知书或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的42天内,将索赔处理结果报发包人批准后答复承包人。如果承包人提出的索赔要求未能遵守第23.1(2)至(4)项的规定,则承包人只限于索赔由监理人按当时记录予以核实的那部分款额和(或)工期延长天数。24.争议的解决24.1争议的解决方式本款约定为: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仲裁或诉讼(在项目专用条款数据中约定)如采用仲裁,仲裁委员会名称:(在项目专用条款数据中约定)24.3争议评审24.3.1项补充:争议评审组由3人或5人组成,专家的聘请方法可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协商确定,亦可请政府主管部门推荐或通过行业合同争议调解机构聘请,并经双方认同。争议评审组成员应与合同双方均无利害关系。争议评审组的各项费用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平均分担。本条增加第24.4、24.5款(适用于采用仲裁方式最终解决争议的项目):24.4仲裁(1)对于未能友好解决或通过争议评审解决的争议,发包人或承包人任一方均有权提交给第24.1款约定的仲裁委员会仲裁。(2)仲裁可在竣工之前或之后进行,但发包人、监理人和承包人各自的义务不得因在工程实施期间进行仲裁而有所改变。如果仲裁是在终止合同的情况下进行,则对合同工程应采取保护措施,措施费由败诉方承担。(3)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具有约束力。(4)全部仲裁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或按仲裁委员会裁决的比例分担。24.5诉讼(1)任何一方不履行仲裁机构的裁决的,对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110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高新区遵化店镇Y028南环路-温庄段道路改建工程施工项目招标文件(2)任何一方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双方达成的一书面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110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高新区遵化店镇Y028南环路-温庄段道路改建工程施工项目招标文件B、项目专用条款数据表说明:本数据表是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中适用于本项目的信息和数据的归纳与提示,是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的组成部分。序号条款号信息或数据11.1.2.2发包人:高新区遵化店镇人民政府地址:高新区遵化店镇21.1.2.6监理人: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后,由发包人书面通知承包人31.1.4.3工期:90日历天/标段,具体开工日期及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41.1.4.5缺陷责任期:自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1年51.6.3图纸需要修改和补充的,应由监理人取得发包人同意后,在该工程或工程相应部位施工前3天签发图纸修改图给承包人63.1.1监理人在行使下列权力前需要经发包人事先批准:⑹根据第15.3款发出的变更指示,单项工程变更涉及的金额超过了该单项工程原合同价的10%或累计变更超过了原总合同的10%74.2履约担保金额:10%签约合同价提交履约担保的时间: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履约担保形式:现金或保函85.2.4发包人是否提供材料或工程设备:否如发包人负责提供部分材料或工程设备,相关规定如下:不适用96.2发包人是否提供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否如发包人负责提供部分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相关规定如下:不适用108.1.1发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发出开工通知后3天内;承包人将施工控制网资料报送监理人审批的期限:收到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极其书面资料后3天内。1111.1发出开工通知期限:开工日期14天前1211.5逾期竣工违约金:人民币合同总价0.08‰元/天1311.5逾期竣工违约金限额:签约合同价的10%1411.6提前竣工的奖金:无1511.6提前竣工奖金限额:无110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高新区遵化店镇Y028南环路-温庄段道路改建工程施工项目招标文件1615.5.2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发包人按所节约成本的0%或增加收益的0%给予奖励1716.1合同期内价格不调整1817.2.1开工预付款比例:签订合同时约定1917.2.1材料、设备预付款比例:签订合同时约定2017.3.2进度付款申请单:向监理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的份数:6份2117.3.3进度付款申请证书最低限额:签订合同时约定2217.3.3进度付款支付期限:签订合同时约定2317.3.3(2)逾期付款违约金:0‰/天2417.4.1质量保证金金额:合同价格的5%2517.5.1竣工付款申请单: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包括相关证明材料)的份数:6份2617.5.2竣工付款支付期限:签订合同时约定2717.6.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终结清申请单(包括相关证明材料)的份数:6份2817.6.2最终付款支付期限:签订合同时约定2918.2竣工资料的份数:6份3018.5.1单位工程或工程设备是否需投入施工期运行:否单位工程或工程设备需要进行施工期运行,需要施工期运行的单位工程或工程设备规定如下:不适宜。3118.6.1本工程及工程设备是否进行试运行:否如本工程及工程设备需要进行试运行,试运行的具体规定如下:不适宜3219.7保修期:5年3220.1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费率:4.5‰3320.4.2第三者责任的最低投保金额:100万元人民币,事故次数不限(不计免赔额)保险费率:3.3‰3424.1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仲裁或诉讼如采用仲裁,仲裁委员会名称:平顶山仲裁委员会110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高新区遵化店镇Y028南环路-温庄段道路改建工程施工项目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条款(以合同签定为准)1.4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无1.7.2来往函件送达的期限:24小时内2.8发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配合承包人协调地方关系4.1.2依法纳税:在施工所在地缴纳税费4.1.8为他人提供方便承包人为他人提供条件的内容:为招标人、监理人提供两间办公室承包人为他人提供条件可能发生费用的处理方法:由承包人自理4.1.10其他义务:此处无4.2履约担保:现金或保函4.11.1不利物质条件的范围:另行约定6.2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无9.2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15.4变更的估价原则:此处无21.1不可抗力的确认:此处无22.1.2对承包人违约的处理:处以签约合同价10%的违约金。110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高新区遵化店镇Y028南环路-温庄段道路改建工程施工项目招标文件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110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高新区遵化店镇Y028南环路-温庄段道路改建工程施工项目招标文件附件一合同协议书合同协议书(本格式编排在招标文件中,投标时不需填写,也不需纳入投标文件中)(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项目名称),已接受(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对该项目标段施工的投标。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1.第标段由K+至K+,长约km,公路等级为,设计时速为,路面,有立交处;特大桥座,计长m;大中桥座,计长m;隧道座,计长m以及其他构造物工程等。2.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1)本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2)中标通知书;(3)补遗书;(4)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5)项目专用合同条款;(6)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7)通用合同条款;(8)技术规范;(9)图纸;(10)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1)承包人有关人员、设备投入的承诺及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12)其他合同文件。3.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4.根据工程量清单所列的预计数量和单价或总额价计算的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元(¥)。5.承包人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总工:。6.工程质量符合标准。7.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8.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9.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工期为日历天。110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高新区遵化店镇Y028南环路-温庄段道路改建工程施工项目招标文件10.本协议书在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完工后经竣交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生效。11.本协议书正本二份、副本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12.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发包人:(盖单位章)承包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110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高新区遵化店镇Y028南环路-温庄段道路改建工程施工项目招标文件附件二廉政合同廉政合同(本格式编排在招标文件中,投标时不需填写,也不需纳入投标文件中)根据《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项目名称)项目法人(项目法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该项目标段的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特订立如下合同。1.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运输部的有关规定。(2)严格执行(项目名称)标段施工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2.发包人的义务(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承包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让承包人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发包人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2)发包人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承包人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承包人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3)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利要求或者接受承包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4)发包人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发包人工作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5)发包人及期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人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承包人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110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高新区遵化店镇Y028南环路-温庄段道路改建工程施工项目招标文件(6)发包人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个人施工队伍。3.承包人的义务(1)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2)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发包人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3)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发包人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4)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4.违约责任(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2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2)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3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发包人建议交通主管部门给予承包人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5.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执行。由发包人或发包人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约请承包人或承包人上级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6.本合同有效期为发包人和承包人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7.本合同作为(项目名称)标段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8.本合同一式四份,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各执—份,送交发包人和承包人的监督单位各一份发包人:(盖单位章)承包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发包人监督单位:(全称)(盖单位章)承包人监督单位:(全称)(盖单位章)110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高新区遵化店镇Y028南环路-温庄段道路改建工程施工项目招标文件附件三安全生产合同安全生产合同(本格式编排在招标文件中,投标时不需填写,也不需纳入投标文件中)为在(项目名称)(标段)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发包人(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承包人(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1.发包人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5)组织对承包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承包人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2.承包人职责(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和《公路筑养路机械操作规程》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最低数量和资质条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110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高新区遵化店镇Y028南环路-温庄段道路改建工程施工项目招标文件(4)承包人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5)承包人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承包人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10)承包人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11)安全生产费用按照《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3.违约责任如因发包人或承包人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4.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5.本合同正本—式二份,副本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份,副本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发包人:(盖单位章)承包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110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高新区遵化店镇Y028南环路-温庄段道路改建工程施工项目招标文件附件四项目经理委托书(承包人全称)(合同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委任书(本格式编排在招标文件中,投标时不需填写,也不需纳入投标文件中)致:(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法定代表人(职务、姓名)代表本单位委任(职务、姓名)为(合同工程名称)的项目经理。凡本合同执行中的有关技术、工程进度、现场管理、质量检验、结算与支付等方面工作,由(姓名)代表本单位全面负责。承包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职务)(姓名)(签字)年月日抄送:(监理人)110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高新区遵化店镇Y028南环路-温庄段道路改建工程施工项目招标文件附件五履约担保格式履约担保(本格式编排在招标文件中,投标时不需填写,也不需纳入投标文件中)(发包人名称):鉴于(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接受(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于年月日参加(项目名称)标段施工的投标。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担保。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担保有效期自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发包人签发工程接收交工验收证书之日止。3.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无须你方出具证明或陈述理由。4.发包人和承包人按合同条款第15条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担保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年月日110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高新区遵化店镇Y028南环路-温庄段道路改建工程施工项目招标文件附件六预付款担保格式预付款担保(本格式编排在招标文件中,投标时不需填写,也不需纳入投标文件中)(发包人名称):根据(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与(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于年月日签订的(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承包合同,承包人按约定的金额向发包人提交一份预付款担保,即有权得到发包人支付相等金额的预付款。我方愿意就你方提供给承包人的预付款提供担保。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担保有效期自预付款支付给承包人起生效,至发包人签发的进度付款证书说明已完全扣清止。3.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而要求收回预付款时,我方在收到你方的书面通知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无须你方出具证明或陈述理由。但本保函的担保金额,在任何时候不应超过预付款金额减去发包人按合同约定在向承包人签发的进度付款证书中扣除的金额。4.发包人和承包人按合同条款第15条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保函规定的义务不变。担保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年月日110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高新区遵化店镇Y028南环路-温庄段道路改建工程施工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1.工程量清单应与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及图纸等文件结合起来查阅与理解。2.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数量是估算的或设计的预计数量,仅作为投标的共同基础,不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实际支付应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由承包人按技术规范规定的计量方法,以监理工程师认可的尺寸、断面计量,按工程量清单的单价和总额价计算支付金额;或者,根据具体情况,按规定,由监理工程师确定的单价或总额价计算支付额。3.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工程量清单中有标价的单价和总额价均已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劳务、材料、机械、质检(自检)、安装、缺陷修复、管理、保险(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除外)、税费、利润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4.工程量清单中本合同工程的每一个细目,都需填入单价;对于没有填入单价或总额价的细目,其费用应视为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或总额价中,承包人必须按监理工程师指令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未填入单价或总额价的工程细目,但不能得到结算与支付。5.符合合同条款规定的全部费用应认为已被计入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所列各细目之中,未列细目不予计量的工作,其费用应视为已分摊在本合同工程的有关细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之中。6.工程量清单各章是按技术规范相应章次编号的,因此工程量清单中各章的工程细目的范围与计量等应与技术规范相应章节的范围、计量与支付条款结合起来理解或解释。7.对作业和材料的一般说明或规定,未重复写入工程量清单内,在给工程量清单各细目标价前,应参阅施工技术规范的有关部分。8.对于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在签订合同协议前,如发现工程量清单中有计算方面的算术性差错,按投标须知规定修正。110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高新区遵化店镇Y028南环路-温庄段道路改建工程施工项目招标文件9.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的变动,丝毫不会降低或影响合同条款的效力,也不免除承包人按规定的标准进行施工和修复缺陷的责任。10.承包人对用于本合同工程的各类装备的提供、运输、维护、拆卸、拼装等支付的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单价与总额价之中。11.计量方法a.用于支付已完工程的计量方法,应符合技术规范中相应章节的“计量与支付”条款的规定。b.图纸中所列的工程数量表及数量汇总表仅是提供资料,不是工程量清单的外延。当图纸与工程量清单所列数量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所列数量作为报价的依据。12.工程量清单中各项金额均以人民币(元)结算。13.此项目建筑工程一切险的投保金额为工程量清单第100章(不含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方责任险的保险费)至第700章的合计金额,保险费率为4.5‰(暂定以工程投保票据为准;第三方责任险的投保金额为100万元,保险费率为3.3‰。工程量清单第100章内列有上述保险费的支付细目,投标人根据上述保险费率计算出保险费,填入工程量清单。除上述工程一切险及第三方责任险以外,所投其他保险的保险费均由承包人承担并支付,不在报价中单列。14.安全生产费按照河南省交通运输厅豫交文【2013】250号文件精神,以清单100章至700章合计金额(不含安全生产费本身和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方责任险)的1.5%计取。110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高新区遵化店镇Y028南环路-温庄段道路改建工程施工项目招标文件第二卷110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高新区遵化店镇Y028南环路-温庄段道路改建工程施工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图纸(另册)110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高新区遵化店镇Y028南环路-温庄段道路改建工程施工项目招标文件第三卷110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高新区遵化店镇Y028南环路-温庄段道路改建工程施工项目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规范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下册技术规范及交通部现行部颁规范相关章节认真执行110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高新区遵化店镇Y028南环路-温庄段道路改建工程施工项目招标文件第四卷110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高新区遵化店镇Y028南环路-温庄段道路改建工程施工项目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110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高新区遵化店镇Y028南环路-温庄段道路改建工程施工项目招标文件【正本/副本】(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投标文件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110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高新区遵化店镇Y028南环路-温庄段道路改建工程施工项目招标文件目录(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5)施工组织设计;(6)资格审查资料;(7)实质性条款承诺;(8)承诺函;(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110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高新区遵化店镇Y028南环路-温庄段道路改建工程施工项目招标文件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一)投标函(招标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的投标总报价,工期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交工验收工程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工程质量评定合格。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4.如我方中标:(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6.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函连同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7.(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网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年月日110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高新区遵化店镇Y028南环路-温庄段道路改建工程施工项目招标文件(二)投标函附录项目名称:高新区遵化店镇Y028南环路-温庄段道路改建工程施工项目第标段序号条款名称合同条目号约定内容备注1项目经理1.1.2.4姓名:2工期1.1.4.33缺陷责任期1.1.4.5自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1年4履约担保金额4.2履约担保金额:10%签约合同价提交履约担保的时间: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履约担保形式:现金或保函5发出开工通知期限11.1开工日期14天前6逾期竣工违约金11.5合同总价0.08‰元/天7逾期竣工违约金限额11.5签约合同价的10%8提前竣工的奖金11.6无9价格调整差额计算16.1合同期内不调价10开工预付款金额17.2.1签订合同时约定11材料、设备预付款17.2.1签订合同时约定12进度付款证书最低限额17.3.3签订合同时约定13逾期付款违约金17.3.3(2)0‰元/天14质量保证金限额17.4.1签约合同价的5%15保修期19.75年投标人:(盖单位章)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名:日期:年月日110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高新区遵化店镇Y028南环路-温庄段道路改建工程施工项目招标文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注:1、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必须是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2、如投标文件全部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则不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但必须提交经公证机关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中法定代表人的签字、投标人单位章的真实性做出有效公证,将公证书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之中。公证书出具的日期应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3、如果投标文件由授权代理人签署,本页也必须填写,但不必对本页内容进行公证。110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高新区遵化店镇Y028南环路-温庄段道路改建工程施工项目招标文件(二)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年月日注:1.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授权书上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2.在授权委托书后应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3.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授权书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4.投标人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的社保部门出具的2014年10月以来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统筹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及其劳动合同的复印件。5.如投标文件全部由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则无须提供授权委托书,110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高新区遵化店镇Y028南环路-温庄段道路改建工程施工项目招标文件三、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110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高新区遵化店镇Y028南环路-温庄段道路改建工程施工项目招标文件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投标人应该按照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逐项填报工程量清单。五、施工组织设计1.投标人应按以下要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文字宜精练,字数不限):(1)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2)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3)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4)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5)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6)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7)文明施工、文物保护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8)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9)其他应说明的事项2.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附表一施工总体计划表附表二施工总平面图附表三临时占地计划表附表四合同用款估算表110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高新区遵化店镇Y028南环路-温庄段道路改建工程施工项目招标文件附表一施工总体计划表(格式供参考,投标人根据本项目情况编制)天数90日历天月份主要工程项目1234567891011……1.施工准备2.路基处理3.路基填筑4.涵洞5.通道6.防护及排水7.路面基层 (1)底基层 (2)基层8.路面铺筑9.路面标志标线10.桥梁工程 (1)基础工程 (2)墩台工程 (3)梁体工程 (4)梁体安装 (5)桥面铺装及人行道11.隧道12.其他110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高新区遵化店镇Y028南环路-温庄段道路改建工程施工项目招标文件附表二施工总平面图附表三临时占地计划表用途面积(m²)需用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用地位置菜地水田旱地果园桩号左侧(m)右侧(m)一、临时工程1.便道2.便桥…………二、生产及生活临时设施1.临时住房2.办公等公用房屋3.料库4.预制场………租用面积合计110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高新区遵化店镇Y028南环路-温庄段道路改建工程施工项目招标文件附表四合同用款估算表从开工月算起的时间(天)投标人的估算分期累计金额(元)(%)金额(元)(%)1~34~67~910~1213~15……缺陷责任期小计100.00投标价说明备注:投标人可按工程进度估算并填写本表。110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高新区遵化店镇Y028南环路-温庄段道路改建工程施工项目招标文件六、资格审查资料(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基本账户账号技工经营范围资产构成情况及申请人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备注注:在本表后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等证件。110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高新区遵化店镇Y028南环路-温庄段道路改建工程施工项目招标文件(二)投标人企业组织结构框图以框图方式表示。说明110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高新区遵化店镇Y028南环路-温庄段道路改建工程施工项目招标文件(三)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资历表姓名年龄专业职称公司单位职务拟在本标段工程担任职务毕业学校年月毕业于学校专业,学制年经历年~年参加过的工程项目名称担任何职发包人及联系电话获奖情况目前任职项目状况项目名称担任职位可以调离日期备注注:应附应附项目经理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项目经理的至少一份类似工程施工项目且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的施工业绩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交工验收报告(或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等复印件;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资格证书的复印件;并应附投标单位为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缴纳的社保部门出具的2014年10月以来社会统筹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及其劳动合同复印件;110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高新区遵化店镇Y028南环路-温庄段道路改建工程施工项目招标文件(四)2012年1月1日以来完成的类似项目汇总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合同价格开工日期交工日期承担的工作工程质量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项目描述备注注:1、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2、本表后应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交工验收报告(或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复印件。3、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110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高新区遵化店镇Y028南环路-温庄段道路改建工程施工项目招标文件(五)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签约合同价开工日期计划交工日期承担的工作工程质量要求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项目描述备注注:1.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2.本表后须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复印件。110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高新区遵化店镇Y028南环路-温庄段道路改建工程施工项目招标文件(六)2012年1月1日至今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项目投标人情况说明注:本表后应附法院或仲裁机构做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如有)。110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高新区遵化店镇Y028南环路-温庄段道路改建工程施工项目招标文件七、实质性条款承诺1、工期:90日历天;2、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60日历天;3、质量要求: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4、安全目标:零伤亡率;5、技术标准和要求: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下册技术规范及交通部现行部颁规范相关章节认真执行;6、投标范围: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我单位完全相应以上条款承诺!投标人:(盖单位章)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名:日期:年月日110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高新区遵化店镇Y028南环路-温庄段道路改建工程施工项目招标文件八、承诺函(招标人名称):我方参加了(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投标,若我方中标,我方在此承诺:本项目招标文件未要求我方在投标文件中填报派驻本标段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在招标人向我方发出中标通知书之前,我方将按照招标人的要求送报派驻本标段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名单,在经招标人审批后作为派驻本标段的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我方已按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拟派驻本标段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未经招标人或监理人同意不进行更改。如我方违背了上述承诺,本项目招标人有权取消我方的中标资格,并由招标人将我方的违约行为上报省级交通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息管理系统。投标人:(盖单位章)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名:日期:年月日110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高新区遵化店镇Y028南环路-温庄段道路改建工程施工项目招标文件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如有)110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