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隧道工程施工作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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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资料:________隧道工程施工作业安全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第1页共20页 隧道工程施工作业安全1一般规定1.1隧道工程施工必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1.2隧道施工作业前,必须进行超前地质预报,全面了解地质状况,根据围岩等级进行钻爆设计,选择合适的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艺,合理安排施工工序。1.3洞外施工场地应平整不积水,应对车辆人员通道、出碴、进出材料、结构加工等进行合理布置,通畅有序。弃碴场地应设置在不堵塞河流、不污染环境、不毁坏农田的地段。1.4隧道钻爆作业前,应对通风、排水、用电、通讯进行专项设计,动力电线应与照明线路分开布设,照明器材及用电设备应根据隧道类型选用防爆型或非防爆型。1.5分部分项工程作业前必须逐级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人和被交底人应在交底书上签字。1.6每天作业前,作业组长或工段长应召开班前会,现场安全员或技术人员应对作业面进行检查,排查隐患,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开始施工作业。1.7隧道施工的各班组间,应建立完善的交接班制度,并将施工、安全等情况记载于交接班的记录簿内,工地值班负责人应认真检查交接班情况。1.8隧道爆破工和民爆器材保管员必须经过公安机关的专业培训并取得作业资格证方可上岗作业。第19页共20页 1.9所有进入隧道的人员,必须按规定配带安全防护用品,遵章守纪,出、入洞登记,听从指挥。1.10隧道钻爆应采取有效的防尘措施,配置必须的降尘设备,钻眼时应湿式凿岩,先送水后送风;装碴前必须进行喷雾、洒水。1.11进洞作业机动车辆应安装尾气净化装置或采取其他净化措施,防止有害气体在洞内积聚对作业人员造成伤害。1.12隧道钻爆作业应按有关规定使用仪器对瓦斯或有害气体进行监测,其允许浓度应符合标准规定。1.13遇有断层及不良地质地段时,应遵循先治水、短开挖、弱爆破、强支护、早衬砌的施工原则。1.14在2米以上的洞口边坡和平台上作业时,应执行高处作业安全操作规程。1.15特种设备应按规定取得特种设备检验合格证,并定期报检。1.16特种作业人员应经过职业技术培训,并取得操作资格证,方可上岗作业。2洞口施工2.1洞口的路基、边、天沟、仰坡面应自上而下开挖,一次将土石方工程做完,开挖人员不得上下重叠作业。2.2边、仰坡以上山坡松动危石应在开工前清除;施工中应经常检查,特别是在雨雪天之后,发现松动危石必须立即清除。2.3洞口开挖坚持边开挖,边防护的原则,二次开挖完成后,及时按照设计进行边仰坡坡面防护,以保持坡面稳定性和整体性。2.4成洞面开挖完成后,应严格按设计要求及时进行成洞面防护。2.5洞口开挖爆破作业第19页共20页 2.5.1爆破作业必须按照现行国家标准《爆破安全规程》(GB6722)要求,进行爆破方案设计。2.5.2爆破作业应根据地形、地质和施工地区环境的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2.5.3爆破器材应由装炮负责人按一次用量领取,随用随领。放炮后的剩余器材,应经专人检查核对后及时退库,并办理签字认可手续。2.5.4装药应符合下列规定:2.5.4.1装药前,非装药人员应撤离装药地点,装药区域内严禁烟火,装药完毕应检查并记录装炮个数、地点;2.5.4.2不得使用金属工具装药;2.5.4.3起爆药包应在现场装药时制作。2.5.5大雾天、黄昏和夜间不应进行爆破作业。确需在夜间爆破时,应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遇雷雨天气应停止爆破作业,作业人员应迅速撤离危险区。2.5.6起爆前应做好下列防护工作:2.5.6.1起爆应由值班人员监督和统一指挥;2.5.6.2警戒区周围必须设警戒人员,警戒范围:小药量爆破应离放炮地点200m以外,用药量较多的爆破的警戒距离应经过计算确定;2.5.6.3警戒区内的人、畜应撤离至安全地带,施工机具不能撤离的应有可靠的防护;2.5.6.4在有车、船通过的施工地段,确定爆破时间应事先与有关运输部们取得联系。2.5.7起爆应符合下列规定:第19页共20页 2.5.7.1电力起爆时,作业人员必须按预先选好的撤离路线到达躲炮地点,装入起爆体内的电雷管脚线长度应为20cm-30cm。2.5.7.2爆破中应记录起爆个数,最后一炮响后20min,方准进入爆破区检查。2.5.7.3当近处有闪电和雷声或云雨弥漫可能突然发生雷电时,严禁使用电雷管起爆。2.5.8起爆器的手柄应始终由爆破组长一人保管。2.5.9处理哑炮应符合下列规定:2.5.9.1应由原装药人当场处理;处理哑炮时,不得撤除警戒;遇特殊情况,经施工负责人准许后,可在下次放炮或休息时处理;瞎炮位置应设明显标志,其周围5m内禁止人员通行;2.5.9.2炮眼中的爆破线路、导爆索等检查完好时可将引线或电线重新接通,再行起爆;2.5.9.3应在取出堵塞物后重装起爆药包;2.5.9.4不得在残眼中继续打眼;2.5.9.5.可在距瞎炮小于0.6m处打一平行炮眼进行诱爆;2.5.9.6.硝铵类炸药可用水冲淡。2.5.10爆破后应及时清除边仰坡上的松动石块,地质不良时,边、仰坡应采取加固措施。2.6端墙处的土石方开挖后,对松动岩层应进行支护。2.7隧道门及端墙施工时,砌体工程脚手架、工作平台应搭设牢固,并设有栏杆和扶手,脚手架不得妨碍车辆通行。2.8起拱线以上的端墙施工是应设安全网,防止人员、工具和材料坠落。2.9起吊作业应符合起重吊装作业的相关规定。第19页共20页 3隧道开挖施工3.1隧道开挖应严格按照爆破设计组织实施,实施前先试爆,并根据地质情况及时修正其钻爆参数。3.2隧道开挖应根据专项施工方案及地质情况确定开挖施工方法,Ⅰ-Ⅲ级围岩采用全断面法施工,Ⅳ-Ⅵ级围岩采用台阶法施工。3.3钻眼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3.3.1钻眼前,应检查工作环境的安全状态,应待开挖面清除浮石以及瞎炮处理完毕后方可进行钻眼作业;3.3.2凿岩机在碴堆上钻眼时,应保持碴堆的稳定;3.3.3用电钻钻眼时,不得用手导引回转的钎子、用电钻处理被夹住的钎子;3.3.4不得在残眼中继续钻眼;3.3.5采用液压凿岩台车作业时,应符合施工机械管理的有关规定。3.4爆破作业除应符合本规程2.3节要求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3.4.1洞内爆破作业时必须统一指挥。3.4.2洞内爆破时所有人员必须撤离,撤离的安全距离为:3.4.2.1独头巷道内不小于200m;3.4.2.2相邻上下巷道内不小于100m;3.4.2.3相邻坑道、横通道及横洞间不小于50m;3.4.2.4双线上半断面开挖时不小于400m;3.4.2.5双线全断面开挖时不小于500m。3.4.3遇有照明不足、开挖面围岩破碎尚未支护、出现流沙未经处理、有大量溶洞水及高压水涌出尚未治理、没有警戒好等情况,严禁装药爆破。第19页共20页 3.4.4洞内爆破不得使用产生大量有害气体的炸药。3.4.5洞内爆破不得采用明火起爆。3.4.6爆破后必须通风排烟15min后,检查人员方可进入开挖面检查,检查内容为:3.4.6.1有无哑炮;3.4.6.2有无残余炸药或雷管;3.4.6.3顶板及两帮有无松动的围岩;3.4.6.4支撑有无损坏与变形。3.4.7爆破时,爆破工应随身携带手电筒,并设故障照明。3.4.8装药与钻眼不得平行作业。当采用钻孔台车平行钻凿深孔爆破并采取下列措施时,可不受此项限制:3.4.8.1制定操作细则,并经批准;3.4.8.2钻孔与装药顺序应自上而下,钻孔与装药孔至少隔开一排,期间距不小于2.5m;3.4.8.3钻孔与装药人员必须分区。3.4.9两个相向贯通开挖的开挖面之间的距离只剩下15m时,只允许从一个开挖面掘进贯通,另一端应停止作业并撤走人员和设备,在安全距离设置警告标志。3.4.10爆破器材加工房应远离洞口50m以外。若洞口距开挖面大于1000m时,可在洞内适当地点设立加工房,但应符合下列规定:3.4.10.1存储药量仅限于当班使用量;3.4.10.2洞深应大于10m,并与隧道中线有60o的交角,设有两道外开的门;3.4.10.3设立明显的标志和专人看守;第19页共20页 3.4.10.4加工房设在坚固的围岩中,并应设置栏杆,严禁无关人员入内。3.4.11采用电雷管起爆时,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破安全规程》(GB6722)的有关规定。4装碴与运输4.1装碴作业时,要保证开挖断面净空能满足装碴机械的安全运转。运输线路的铺设标准要符合机械轨距的要求。4.2装碴作业前后,要检查开挖断面围岩的稳定情况,发现松动岩石或有塌方征兆时,要及时上报并进行妥当处理后,方可继续装碴作业。4.3装碴机械在操作中,其回转范围内严禁人员通过。若遇岩块卡堵,严禁用手直接搬动岩块,身体的任何部位,不得接触机械的传送带。4.4装碴时若发现残留的炸药雷管,要及时上交,严禁私自藏匿。4.5机械装碴的辅助人员,应随时留心装碴和运输机械的运行情况,防止挤碰。4.6斜井装碴作业时,在空车到达井底停稳之后,装碴人员方可走出待避所进行装碴作业;装碴不得高于车厢上口,防止提升时碴石掉落伤人;装碴完毕后,要及时进入待避所。4.7用扒碴机装渣时,距作业面的斜长距离不得小于6m,作业过程中要注意保护供电线路;扒碴机的钢丝绳每次使用后均要进行检查,当一个捻距内断丝面积达到钢丝绳总面积的10%时,要立即进行更换。4.8使用有轨运输时,应符合下列规定:4.8.1洞外与成洞地段的最大行车速度不得超过15km/h,洞内施工地段不得超过5km/h,列车间距不得小于60m;第19页共20页 4.8.2机动车司机不得擅离工作岗位,离开时要切断电源,拧紧车闸,开亮车灯。非值班司机不得驾驶机动车。4.8.3运输物料时,列车的制动距离不得小于40m,运送人员时不得小于20m。4.8.4运送人员车辆发车前,应检查各车的连接装置、轮轴和车闸等,行驶速度不得超过10km/h。乘车人员所携带的工具和物件不得露出车外,运行中和列车没有停稳前,人员不得上下。4.9使用无轨运输时,应符合下列规定:4.9.1运输车辆的速度限制应符合小表规定。4.9.2在洞口、平交道口、狭窄的施工场地,应设置缓行标志,必要时应设专人指挥交通。凡接近车辆限界的施工设备和机械,必须在其外缘设置低压红色闪光灯,以显示限界。4.9.3车辆行驶时,严禁超车;会车时,两车之间的安全距离要大于50cm;同向行驶的车辆,两车间的距离不能低于20m,能见度不良时,不得低于30m。4.9.4洞外卸碴处的路面应做成4%的上坡段,碴堆边缘处应设置挡木,洞内倒车要有专人指挥。4.10爆破器材的运输4.10.1洞内及辅助坑道内运输爆破器材时,要有专人护送,其他人员不得搭乘;雷管与炸药要分别运送,电雷管应装在绝缘箱内;运送硝化甘油炸药或雷管时,罐笼内只准放一层炸药箱或只放雷管,其提升速度不得大于2m/s;运送其它炸药时,炸药箱的堆放高度不得超过罐笼高度的2/3,且不得高于1.2m。4.10.2爆破器材的运输不得在人员交接班或上下井时间内进行,不得堆放在井口房、井底车场或其它坑道内。第19页共20页 4.10.3有轨机动车运送硝化甘油炸药或雷管时,必须装在专用带盖的木质车厢内,车厢内要铺垫胶皮或麻袋,并只准堆放一层炸药箱;其它炸药可以装在矿车内,堆放高度不得超过矿车的边缘,列车的行驶速度不得大于5km/h。4.10.4不得用皮带运输机运送爆破器材。用汽车运输时,炸药和雷管必须分别装在两辆车内专车运送,两车间距要大于50m,运行中要显示红旗或红灯,汽车排气口要加防火罩,并派专人护送。5隧道支护5.1隧道的支护首先要根据围岩的稳定情况,采取有效的支护措施,主要有喷锚支护和大管棚支护等;施工期间,要对支护的工作状态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在不良地质地段,要指派专人每班检查,当发现支护变形或损坏时,要立即修整加固。5.2构件支撑的立柱不得置于虚碴和活动石块上。在软弱围岩地段,立柱底面要加设垫板或垫梁。5.3暂停施工时,要将支护直抵开挖面;对正洞和辅助坑道的连接处,要加强支护。5.4喷锚支护5.4.1在碴堆上作业时,要避免踩踏活动的岩块;在梯、架上作业时,要有必要的防护措施,并安排专人监护。5.4.2清除开挖面上的松动岩体、开裂的喷混凝土时,作业人员严禁站在被清除物的下方;作业过程中如发生风、水、输料管路堵塞或爆炸时,必须依次停止风、水、料的输送,并采取有效的抢修措施。第19页共20页 5.4.3在安装钢架和钢筋网时,作业人员之间的动作要协调,本排钢架或本片钢筋网没有安装完毕,并和相邻的钢架和锚杆连接稳妥之前,不得取消临时支撑。5.4.4对锚喷支护体系的监控量测中发现支护体系变形、开裂等险情时,必须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当险情危急时,应立即将人员撤离危险区。5.5采用超前锚杆或超前小导管支护时,必须要有妥当的防护措施。向锚杆孔注浆,压力不宜过大,如发现压力过高,应立即停风,排除堵塞。注浆管喷嘴严禁对人放置,以防高压喷射物喷出伤人。6隧道衬砌6.1在进行衬砌施工前,要仔细检查初期支护的完好性和稳定性,若初期支护存在损坏现象,应先行补喷恢复后,方可进行下一步作业。6.2衬砌工作台上要设置不低于1.0m的防护栏杆,跳板、梯子要安装牢固并防滑,工作台的任何部位不得有钉子露头或突出的尖角,其承重量要在现场挂牌明示范。台车启动前应检查油、电线路是否良好,润滑油、液压油是否满足要求,台车两端两条水平调整油缸接管是否是串接,所有螺栓是否拧紧,清除周围障碍。6.3吊装拱架、模板时,作业现场要设专人监护;在2m以上的高处作业时,要遵守《高空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6.4挂防水板前仔细检查板面有无断裂、变形、穿孔等缺陷,保证材料符合要求。检查、维修混凝土机械、压浆机械及管路时,必须先停机,切断风源、电源。6.5模筑混凝土衬砌施工时,拱墙模板架及台车下要留足施工空间,衬砌作业点应设置明显的限界及缓行标志;台车工作台上要满铺底板。第19页共20页 6.6喷锚衬砌时,必须保证喷射机连接的风水管路牢固通畅;台架上的人、料不得超过承载能力。清除松动围岩、冲洗受喷面时,工作区内严禁人员停留;当在高度2m以上钻眼、安装锚杆、挂钢筋网及喷射混凝土时,要采取妥当的高处防坠落措施。6.7仰拱与隧底施工时,仰拱上的运输道路要搭设牢固,当向坑内倾卸混凝土时,非卸车人员要避让至安全地点;当仰拱超前边墙施工时,必须加强基坑坑壁的临时支护。6.8仰拱施工时,距掌子面距离Ⅲ级围岩不得超过90m,Ⅳ级围岩不得超过50m,Ⅴ级围岩不得超过40m;二衬施工时,距掌子面距离Ⅰ-Ⅱ级围岩不得超过200m,Ⅲ级围岩不得超过120m,Ⅳ级以上围岩不得超过90m。7施工通风、防尘防毒、防火及风水电供应7.1导坑开挖面风流中,按体积计氧气不得低于20%,二氧化碳不得超过0.5%;洞内空气中,有毒有害物质的浓度必须符合国家规定标准;作业开挖面复工时,必须进行通风和分析空气中有害气体浓度,确认符合标准后方可进入;人员严禁在风管的进出口停留。7.2洞内空气成分、风速、含尘量应每月至少测定一次,每立方米空气中含有10%游离的二氧化碳的粉尘不得超过2mg,风量必须保证每人每分钟最少供给新鲜空气3m3。7.3现场人员不得在风机的进出口停留,不得把工具和硬物等杂物放在风机和风管上;风管在通过台车时,台车上应加装风管保护套筒(硬质),避免风管遭到损害;安装上通风机的隧道,在工作人员进洞前十五分钟开机通风,工作过程中,每二十分钟通风一次。第19页共20页 7.4施工供风的风动机械与软管连接必须牢固,拆卸连接风管应在停机关机后进行;风管网路中应分段设控制闸阀;检修风管时,应先关闭控制该部分管路的闸阀;洞内通风设施的安装、拆除、使用、检查、维修等要有专人检查养护,确保供风管路不被损坏。7.5当隧道过长,一台风机无法满足通风需要时,要考虑串联风机进行接力通风,一般掘进长度150m以后采用一台风机压入式通风;超过1300m时,增设一台风机串联接力供风。通风量计算按新鲜风从洞外压人掌子面,污风顺洞身直接从洞内排出进行。洞内设一组射流风机,加速洞内污风向外排出。风管采用1.5m直径的软风管,供风最长距离2370m。软风管必须按规定要求悬挂,力求挂好的软风管呈直线布置,整齐划一,绝对禁止软风管呈S形,以防给通风造成阻力,增大漏风率及导致软风管损坏。7.6瓦斯地段通风,应将新鲜空气送入开挖面,开挖面附近繁荣瓦斯含量必须稀释到1.0%以下;并用排风管将瓦斯气体排到洞外。7.7隧道施工应采取综合防尘防毒措施,并定期检查粉尘和有害气体浓度;在出渣前应用水淋湿渣堆,喷射混凝土粉尘浓度达不到标准时,应采取防尘措施。7.8隧道内要严格控制火源(明火有烟头,焊接火源及照明火源等),动火作业要实行审批制度。隧道内严禁抽烟;生产中焊接等动火作业,要与易燃物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并配备有足够的灭火器材;在动明火之前和工作之中,必须通风。7.9供水水池的位置不宜设在隧道的顶部,要根据机械及管路的要求控制过高水压;供水管路的铺设要避开交通繁忙地区和地质不良地段,且不宜采取高架形式。第19页共20页 7.10隧道施工前,应根据工程地质、水文地质资料制定防排水方案;隧道进洞前要做好洞顶、洞口、辅助坑道的地面排水系统,防止地表水的下渗和冲刷。施工中要对洞内的出水部位、水量大小、涌水情况、变化规律,补给来源及水质成份做好观测和记录,并不断改善防排水措施。7.11施工用电7.11.1施工现场用电采用三相五线制供电系统,工作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4;供电线路始端、末段必须重复接地;当线路较长时,线路中间应增设重复接地电阻,其阻值不得大于10;7.11.2施工用电线路需要经过专门的设计,并采用三级配电两级保护方式,应实行一机、一闸、一漏(漏电保护器)、一箱(配电箱);漏电保护装置应与设备相匹配,不得用一个开关直接控制两个或以上的用电设备;7.11.3架空线应采用绝缘导线,并架设在专用电线杆、电架上,架完线后与地面的垂直距离不得小于1.5m;7.11.4固定式配电箱及开关箱的底面与地面的垂直距离不得小于1.3m,移动式配电箱及开关箱的底面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该大于0.8m;7.11.5配电箱及开关箱应保持干燥通风,要有防尘措施并配锁;7.11.6使用电灯照明时,应用安全电压,输电线路必须使用密闭电缆,严禁使用裸线和绝缘不良的电线;灯头开关,灯泡等照明器材必须选用防爆型。8施工机具管理8.1施工过程中所使用的起重机械、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以及监测、防爆设备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定。8.2瓦斯隧道和富可燃气体隧道施工中的电器设备与作业机械必须使用防爆型。第19页共20页 8.3台车顶部工作平台周边应安装防护栏杆,作业过程中遗留下来的混凝土砂浆应及时清除干净。8.4作业过程中应及时清除台车和运碴小车轨道上的异物,防止脱轨翻车。8.5现场投入使用的设备和机具应建立管理台帐,大型施工机械应有专人使用和管理,小型机具也应明确专人负责管理。8.6设备轮班作业时,应严格履行交接班手续,明确责任。8.7所用机械设备应勤保养、勤维修,保持良好使用状态。9不良地质和特殊岩土地段隧道施工9.1不良地质和特殊岩土地段隧道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9.1.1施工前应采用超前钻孔,探明地质情况,采取预防对策;9.1.2施工中应加强对围岩和支护体系的监控量测,当发现围岩和支护体系变形速率异常时,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情况严重时应将全部人员撤离危险区;9.1.3施工中应有足够的抢险、急救物资储备;9.1.4如发现坍塌,应积极处理和抢救,处理坍塌应在查明坍塌情况、制定出安全措施后进行。9.2软弱破碎富水围岩隧道施工,应采取截、排、堵等综合防水措施,并制定处理突发性大量涌水的措施。9.3岩溶地质隧道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9.3.1施工中应加强地质情况的超前预测、预报工作,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防止发生突发性涌水、涌沙和泥石流;9.3.2开挖与支护应根据岩溶的大小、填充情况与隧道的相对位置等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第19页共20页 9.3.3对溶洞填充物的清理及对溶洞围岩处理,应根据设计文件要求,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制定专项安全措施;9.4流沙地质隧道施工时应先护后挖,随挖随封闭,遇缝必堵,防止沙粒漏出,并加强防水措施。9.5膨胀岩地质隧道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9.5.1支护与围岩应紧贴,严格控制围岩变形;9.5.2采用严防水、少扰动、早封闭的措施;9.5.3施工期间应由专人监测,当围岩变形加速时,立即撤走人员。9.6岩爆地质隧道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9.6.1在岩爆地段应有专人观测,发觉岩壁面发生响声,立即示警撤离人员;9.6.2发生岩爆应先撤人后撤设备;9.6.3岩爆地段严禁人员停留;9.6.4岩爆后应加强找顶工作,并延长通风时间。9.7挤压型地质隧道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9.7.1开挖宜采用全断面法;9.7.2衬砌宜优先采用整体式衬砌,或采用仰拱超前,先墙后拱的分部衬砌,衬砌的施作应在围岩变形速率小于0.5mm/d之后进行;9.7.3施工中应加强对围岩变形速率的监测,当发现变形异常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10隧道施工的监控和测量10.1超前地质预报第19页共20页 10.1.1隧道施工前,在设计单位提供的地质资料和施工补充勘探的基础上,将超前地质预测预报工作纳入到隧道施工的正常工序中,以探明前方围岩的变化情况,预测施工中可能出现的地质灾害。及时修改、补充和完善隧道施工设计,为隧道的施工提出措施建议,避免重大事故的发生,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10.1.2开工前制定详细的工作大纲,施工中严格按照大纲进行日常的预测预报工作。将预测预报结果及时提交工程技术部门,作为现场施工的依据。10.1.3超前地质预测预报方法10.1.3.1地质素描:施工过程中,每次爆破后由地质工程师进行地质素描,内容包括掌子面正面及侧面稳定状态、岩层产状、岩性风化程度、节理裂隙发育程度(产状、间距、长度、充填物、数量)、喷射混凝土开裂、掉块现象、涌水情况、水质情况、水的影响、不良气体浓度等,做出掌子面地质素描图和洞身地质展示图。及时对洞内涌水进行水质分析和试验,提交分析和试验结果,对影响隧道衬砌结构的水质提出处理意见,上报专管地质工作的项目副总工程师,以利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10.1.3.2TSP203地质预报系统:通过TSP203专用软件对隧道内采集到的原始资料进行以压制干扰、提高信噪比和分辨率、提取地震参数为目的的技术处理。数据处理前,先确定描述隧道轮廓的参数、各炮孔的装药量等数据,再通过专用软件处理,给出掌子面前方结构的剖面及各种地震参数。数据处理后,提供的直接成果是围岩性质可能发生岩性变化的位置、各反射界面围岩的物理性质。通过人工解译,得出反射界面的岩性参数、产状及其相互关系,以及各步解释后的隐含信息,以预测不良地质段的性质。10.1.3.3超前水平钻探第19页共20页 超前钻探是隧道施工期超前地质预测预报最直接、最有效的方法,也是对其他探测手段成果的验证和补充。通过钻孔钻进速度测试和对钻孔岩芯的观察及相关试验获取隧道掌子面前方岩石的强度指标、可钻性指标、地层岩性资料、岩体完整程度及地下水、气状况等诸方面的资料。量化岩体参数、综合确定围岩级别,对不连续界面、层面的构成进行细化,着重查清地质构造、岩溶、断层破碎带。同时查明地下水循环规律和水流动特征以及地下水化学成份等。会同有关专家对提交的成果进行再次分析,对可能出现的地质问题提出必要的安全措施。以指导现场施工。10.2开挖后量测10.2.1量测断面的间距和量测频率10.2.1.1隧道开挖后的每一个工作面都应进行观察和记录,并进行地质素描,对初期支护要进行喷射混凝土、锚杆、钢架等的状况进行描述;10.2.1.2净空变形量测断面间距要根据围岩级别、隧道断面尺寸、埋置深度及工程重要性等确定(一般宜为10-50m),拱顶下沉量测、净空水平收敛量测要在同一断面内进行,并用相同的量测频率,量测频率可参考下表:注:B表示隧道开挖深度。10.2.1.3地表下沉测量的测点应与净空水平收敛及拱顶下沉量的测点布置在同一个横断面内,沿隧道中线,地表下沉量测断面的间距可采用下表:地表下沉量测断面间距(2)B表示开挖深度。第19页共20页 需要进行横断面方向地表下沉量测时,其测点间隔应取2-5m,在一个量测断面内应设7-11个测点。地表下沉量测应在开挖工作面前方H+h(隧道埋置深度+隧道高度)处开始,直至衬砌结构封闭,下沉基本停止时为止。10.2.2测点设置要求及量测工具10.2.2.1周遍位移量测要以水平相对净空变化值的量测为主,水平净空变化量测线的布置要根据施工方法、地址条件、量测断面所在位置、隧道埋置深度等条件确定。10.2.2.2若地址条件良好,采用全断面方式开挖时,可设一条水平测线;当采用台阶开挖方式时,要在拱腰和边墙部位各设一条水平测线。拱顶下沉量测的位置在每一断面宜布1-3个点,若地质条件复杂,下沉量大或偏压明显时,要同时测量拱腰下沉及其底隆起量。10.2.2.3测点的安装要能保证在开挖12小时(最迟不超过24小时)内和在下一循环开挖前测到初次读数。测试工具以机械或仪表为主。10.2.2.4测量结果可按下表中变形管理等级指导施工:第19页共2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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