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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县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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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县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禄丰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楚办字〔2015〕38号)精神,保留禄丰县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为禄丰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加挂禄丰县中小企业局和禄丰县煤炭工业管理局牌子。一、职责调整整合划入禄丰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和禄丰县发展和改革局的研究拟订煤炭行业规划职责。二、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工业和信息化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研究提出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拟订全县经济贸易和信息化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全县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 禄丰县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禄丰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楚办字〔2015〕38号)精神,保留禄丰县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为禄丰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加挂禄丰县中小企业局和禄丰县煤炭工业管理局牌子。一、职责调整整合划入禄丰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和禄丰县发展和改革局的研究拟订煤炭行业规划职责。二、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工业和信息化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研究提出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拟订全县经济贸易和信息化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全县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经济贸易和信息化产业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推进工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指导全县经济贸易和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县工程工艺美术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三)制定经济贸易和信息化重大项目规划,提出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政策建议和专项资金安排意见;按照规定权限负责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申报、核准和备案。(四)监测分析工业、信息化运行态势并发布有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五)拟订企业技术创新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经济贸易和信息化行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利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快新技术、新工艺的应用,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开展工业和信息化的对外合作与交流。(六)协调解决行业运行中的有关问题;负责电力供需协调和电力需求管理工作;参与协调交通综合运输,负责协调行政区域内重点物资铁路运输;指导和推进经济贸易和信息化物流企业发展。(七)负责盐业行政管理;负责民用爆炸物品行业管理;指导煤炭生产、技术改造、煤炭资源整合工作;负责振兴装备制造业的组织协调工作。 (八)制定并组织实施经济贸易和信息化的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和低碳技术的推广运用;组织实施经济贸易和信息化节能工作,依法淘汰落后产能;负责新型墙材和散装水泥推广及执法工作。(九)指导中小企业、非公经济、乡镇企业发展,协调解决中小企业、非公经济、乡镇企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十)负责全县信息产业行业管理;推动跨行业、跨部门信息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负责指导、组织和协调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指导全县信息网络安全建设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协调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统一配置和管理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协调处理军地间无线电管理有关事宜,负责无线电电磁环境保护、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工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十一)贯彻执行国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对外投资和对外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拟订禄丰县国内外贸易、对外投资、对外经济合作和外商投资的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大宗商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流通体制改革意见,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培育发展城乡市场,推进流通产业建设、结构调整和流通标准化、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十三)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职责;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按照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指导服务贸易领域中介组织、行业协会、学会建设。(十四)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照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调控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十五)指导外商投资工作,分析研究外商投资情况;依法申报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其变更事项;依法核准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事项;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和进出口工作。(十六)负责拟订煤炭建设发展战略、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制定年度计划。贯彻落实国家煤炭产业发展和煤矿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全县煤炭行业管理,组织指导煤炭生产及全县煤炭资源整合,推进煤炭产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 (十七)负责贯彻落实煤炭生产技术规范、规程和标准;负责全县煤炭行业新建、改扩建、技术改造项目的建设和管理(项目核准、设计审批、竣工验收初审);负责煤炭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推进煤炭行业信息化工作。负责全县煤矿企业办矿准入,煤矿建设项目工程质量认证初审工作;负责全县煤炭工业经济运行监测和煤炭行业统计工作。(十八)协助省州开展全县煤矿安全培训工作。负责全县煤矿安全生产的行业监督管理工作;监督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参与煤矿事故调查处理。(十九)承办禄丰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三、内设机构根据上述职责,禄丰县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机关设14个内设机构。(一)办公室综合协调机关日常事务,制定机关工作制度。负责机关文电、机要、档案、信访、会务、接待、督查督办、政务信息等工作。负责机关办公设备配备、车辆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人事管理、工资福利、人事档案、年度考核、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全县工程工艺美术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二)政策法规股 研究经济贸易和信息化的战略性问题、发展的对策措施、提出政策建议。组织起草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发展产业政策实施办法及规范性文件。拟订产业发展指导目录的实施意见和有关行业准入条件并组织实施。依法淘汰落后产能。提出优化产业结构、经济贸易和信息化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机关普法、法律咨询工作,参与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进出口公平贸易和产业损害调查有关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提出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社会化服务体系、信用服务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建议,协调处理非公有制经济经营者投诉,维护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经营者合法权益。组织、协调、监督、检查企业治乱减负工作。(三)行业管理及电力交通保障股负责电力运行监测、预测和协调工作,提出电力运行的政策措施建议。拟订并组织实施电力运行应急方案,监管电网调度,承担电力需求管理工作,协调解决电力运行中的有关问题。负责电力运行和电力行业行政执法。推进电力工业结构调整,组织实施大用户直供和矿电结合。负责协调铁路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监测分析工业物流企业运行态势,指导和推进工业物流企业发展。拟订汽车更新政策和行业规划,负责报废汽车回收监督管理。指导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信息管理和宣传教育工作。 (四)综合股指导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监测分析运行发展态势,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有关政策和措施。指导企业融资和中小、非公企业的上市培育工作。促进中小企业专业化生产和对外交流合作,指导中小企业结构优化和产业升级。承担县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编制并组织实施乡镇企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指导年度乡镇企业、农产品加工业的统计和信息工作,提出改善运行的对策措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农产品加工发展政策措施。指导乡镇企业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监测分析工业、信息化运行态势,分析行业形势,发布相关信息。拟订经济运行调控方案,提出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协调推进银企合作。建立和完善工业预警机制,协调工业应急物资的生产、收储,提出动用州、县储备物资的建议,承担行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负责工业和信息化年度发展目标草拟和综合管理考核。(五)工业股 负责钢铁、有色、黄金、稀土、石化、化工、建材等行业管理。研究原材料市场动向,协调原材料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促进原材料工业结构调整优化,提出行业发展报告和建议,编制专项发展规划。承担农业化学物质行政保护有关工作。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承担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组织协调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的政策法规,推进新型墙体材料的推广与应用。贯彻国家推广散装水泥的政策措施,促进建材资源综合利用,推进新型建材及制品的开发和推广应用。负责通用机械、专用设备、电子信息设备等行业管理。提出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的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依托国家和省、州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承担装备工业发展监测分析,编制专项发展规划,提出行业发展报告和建议。负责轻工、食品、纺织、家电、燃料乙醇等行业管理。承担消费品工业发展监测分析,提出行业发展报告和建议,拟订专项发展规划、行业规范技术标准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行业科技攻关和成果应用推广。(六)发展规划与技术创新股研究提出工业和信息化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投资政策建议。拟订工业投资及工业重大建设项目规划,促进工业结构优化调整和产业升级,推动新兴产业发展。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和备案,承担有关项目投资管理工作。推进工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负责“央企”、“省企”入驻和“桥头堡” 建设工作。承担工业和信息化对外合作与交流的有关事务。指导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和产品质量管理工作,编制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规划和新产品开发计划。组织协调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和重大技术引进、消化、吸收。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促进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和应用,推动产业升级、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负责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和评价企业技术中心,负责有关新产品、新技术鉴定工作。指导企业质量管理工作。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和产学研相结合。培育工业品牌,实施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组织拟订全县天然药业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药品生产行业管理,指导天然药业行业生产布局。推进生物制药科技攻关和成果应用推广,协调组织实施行业重大专项。协调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管理。指导中药材基地建设、彝族医药研究、彝药品牌打造工作。联络医药产业专家组,指导县医药行业协会工作。负责天然药业产业发展的监测分析工作。(七)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股拟订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拟订工业、信息化的能源节约与环境、资源协调发展的政策措施和年度计划。提出行业专项节能项目和资金计划。拟订工业、信息化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促进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行业重大节能示范工程及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负责行业节能监察和行业节能宣传培训。(八)信息资源管理与信息化推进股 协调推进政务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共享。协调促进电信、广播电视、计算机网络融合。配合开展网络环境和信息治理。协调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拟订信息安全检查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相关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承担信息安全应急协调工作,协调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重大事件。指导推进信息化工作,编制信息化行业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协助推进重大信息化工程。协调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推进信息技术推广应用、促进信息化与工业化的融合。指导和推进软件、系统集成及信息服务业的发展。负责全县无线电频率资源规划、分配和管理,受理设置无线电台站(网)申请的初审,审核无线电台站(网)的组网方案,审查无线电台站(网)的建设布局和台站址。负责无线电频率台站数据库存档和档案资料管理。负责协调处理军地间无线电管理有关事宜。指导设台单位的无线电管理工作,负责无线电管理行政执法和监督检查。(九)市场流通股 负责拟订盐资源开发、盐业发展规划和年度生产、调销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盐业行政执法、盐业统计分析和储备盐管理工作。负责盐产品碘剂、添加剂、标志和包装物的监督管理。组织拟订流通业发展和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牵头组织规范零售企业促销行为。负责城乡商品市场体系规划。组织实施有关市场体系建设重大投资项目。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的规划建设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对拍卖、典当、租赁、汽车流通和旧货流通等特殊行业进行监督管理。按有关规定对全县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申报、审批和管理加油站建设。承担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有关工作。负责重要消费品(酒类、肉类、食盐、食糖、茶等)的市场调控和生产资料流通管理。负责生猪屠宰管理的有关工作。对二手车交易、评估鉴定行业实施监管。协调管理蚕茧收购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维护收购秩序。参与组织打击商业欺诈、侵犯知识产权等工作。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组织开展诚信宣传活动。拟订商贸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工商企业优化供应链管理,推进流通方式的现代化。承担内贸会展业协调和组织开拓国内市场,指导工商企业营销工作。拟订现代流通服务的发展战略、行业规划、优化流通产业结构、深化流通体制改革的相关政策,负责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工作。指导商贸服务业的中介组织、学会工作。管理和规范餐饮、住宿、美容美发、国内展览、再生资源回收、居民服务等行业管理。指导社区商业发展、流通领域节能减排工作。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建立维护市场运行监测信息平台,进行预测、预警、预报和信息引导。研究提出实施近期商务经济运行的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商务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负责规模以上批发零售业、餐饮业、住宿业等重点企业、重点市场和重要生产、生活资料的监测调查工作,并提出调控建议,编发商务运行分析报告。负责商务信息化工作,推进电子商务。(十)外贸股 贯彻国家对外贸易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实施省、州、县政府关于发展对外贸易的政策措施。研究拟订并实施外贸市场多元化和以质取胜战略,编制全县进出口商品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办理进出口企业经营资格的备案登记工作。协调组织县内企业参加国内外经贸展洽活动。负责外贸企业的联系、跟踪、问效、服务。协调有关部门实施贸易便利化,规范进出口经营秩序,协调指导外贸信用体系建设。负责进出口贸易标准化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实施主要农产品、重要工业品、原材料进出口计划,负责协调促进机电产品进出口、高新技术产品和商品结构调整,推动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生产体系建设和产品的研发技改。落实国家鼓励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的长效政策措施。拟订服务贸易发展规划。指导服务贸易工作和服务外包业务的开展。负责服务贸易统计工作和技术、设备进出口管理。分析、研究外商投资情况,并报送有关动态。参与拟订促进外商投资的政策、管理规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按权限审批外商投资企业,转报审批限额以上、国家限制投资和进出口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外商投资企业。指导监督外商投资企业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合同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编报外商投资企业出口商品年度计划及国家限制进口商品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管理外商投资企业补偿贸易和加工贸易。承担利用外资统计工作,负责外商投资企业的联系、跟踪、问效、服务,协调落实有关优惠政策。组织实施“走出去”战略,编制全县对外投资、对外经济合作的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国家、省、州对外投资、对外经济合作有关规章和政策。管理县内企业对外投资、境外加工贸易、境外资源开发、对外承包工程、设计咨询、劳务合作等业务实施及市场开拓,并进行统计、监测、分析。审核转报县内企业到国(境)外投资项目,审核转报外经经营企业资格。推动建立外派劳务合作基地,管理对外劳务合作和出境就业。(十一)煤炭行业管理股 负责拟订全县煤炭建设发展战略、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制定年度计划。负责监测煤炭工业经济运行,负责全县煤炭行业统计、分析和信息发布工作;协助省州开展煤矿瓦斯治理和瓦斯等级鉴定工作。负责煤炭行业文电、机要、档案、保密、政务信息、信访、会务、督查工作。负责协助省州开展煤矿安全培训工作。负责煤炭产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工作;负责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和煤矿整顿关闭工作。负责煤炭生产要素核查和生产运行管理工作。负责省州审批、核准项目的初审和申报。指导煤炭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推进煤炭行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十二)煤矿安全监管股负责监督检查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和督促煤矿企业落实安全责任制和安全基础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并监督全县煤矿进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组织指导全县煤矿劳动定员核定;负责协助省州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等级认定工作。负责全县煤矿安全监管行政执法工作。参与煤矿事故调查处理。(十三)节能监察大队监督检查全县范围内能源生产、经营单位和用能单位、设计单位执行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依法查处和纠正违法用能行为;负责全县节能监察的日常工作,对全县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利用状况实施指令性和周期性的节能监察、监测,依法查处浪费能源的行为,对违法用能行为依法进行处理;按照州工信委、县经信局的要求,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进行技术审查,提出评审意见;对项目设计、施工及投入使用过程中节能评估及审查意见提出的节能措施和能效指标等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 节能产品与节能服务市场监管,查处虚假节能产品、违规使用能效标识行为;负责国家节能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标准的宣贯,对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管理干部、能源管理师、重点耗能岗位操作人员进行节能技术培训、考核及其资质管理等工作;依法受理对违反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行为的举报和投诉,接受其它行政执法单位或政府部门交办的违法用能案件;协助县经信局研究、起草节能法规、条例、标准和政策,参与相关能源和节能工作调研;承担县经信局等政府部门委托的其它方面的节能工作。(十四)电子商务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全县电子商务创业园、电子商务企业、电子商务运营中心、电子商务孵化中心、电子商务培训中心、电子商务物流分配中心和各乡镇(村组)电子商务服务站点的指导、服务、监督工作,提供业务指导、政策咨询、事务代理等创业服务工作;负责入园项目初步审查,做好电子商务类项目的储备、立项、上报、实施和验收等工作;协助、配合县招商委员会办公室完成电子商务类招商引资工作。四、人员编制禄丰县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机关行政编制22名。其中,局长1名(正科级),副局长3名(副科级)。工勤人员2名,事业编制4名。五、其他事项 (一)禄丰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节能减排综合协调和项目申报、资金争取等工作;禄丰县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负责工业和信息化节能工作,并组织协调有关工作;禄丰县环境保护局负责污染减排工作。(二)禄丰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战略、政策;禄丰县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负责指导和推进工业物流、商业物流企业发展。(三)禄丰县交通运输局牵头,会同禄丰县发展和改革局、禄丰县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等部门建立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协调配合机制;禄丰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综合运输体系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与平衡;禄丰县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配合协调综合运输计划的实施;禄丰县交通运输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有关重大问题的协调工作,并负责公路、水运行业管理,编制专项规划,组织项目建设实施及运营安全管理。 (四)关于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的职责分工。禄丰县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负责拟订烟花爆竹行业规划、产业政策;禄丰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监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负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审核发证工作,组织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组织查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事故;禄丰县公安局负责烟花爆竹运输通行证审核发证和烟花爆竹运输路线的确定工作,负责烟花爆竹厂点四邻安全距离、燃放等公共安全管理,负责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五)关于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职责分工。禄丰县农业局负责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和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畜禽屠宰环节和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禄丰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食品安全监测、风险评估和预警工作。禄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食品包装材料、容器、食品生产经营工具等食品有关产品生产加工的监督管理;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内容审查和广告活动的监督检查。禄丰县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负责拟订药品流通、促进餐饮服务、酒类流通及药品生产发展规划和政策。禄丰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食品摊贩等监管执法工作。禄丰县公安局负责组织指导食品药品犯罪案件侦查工作。(六)禄丰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编制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的进出口总量计划,禄丰县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在总量计划内组织实施;粮食、棉花等由禄丰县发展和改革局同禄丰县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在进出口总量计划内进行分配并协调有关政策。 (七)禄丰县发展和改革局、禄丰县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外国投资者并购县内企业安全审查联席会议制度,共同执行需要进行外国投资者并购县内企业安全审查的战备性、敏感性行业和领域的目录;禄丰县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负责统一受理并答复外国投资者并购县内企业申请;外资并购拟建或在建项目企业,由禄丰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外资并购已在生产或者经营的企业,由禄丰县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负责核准。(八)禄丰县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会同相关部门编制全县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并负责外商投资企业审批、核准、备案和协调服务工作以及外商投资企业的统计分析工作;禄丰县招商局负责开展外商招商引资的项目宣传、推介、洽谈、签约等工作。六、附则(一)中共禄丰县委机构编制办公室负责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检查。(二)本规定由中共禄丰县委机构编制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禄丰县委机构编制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