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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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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XX市委办公室、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X市委办(2011〕80号),组建XX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XX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主管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县政府工作部门。一职责调整(一)新增的职责1.将原县卫生局承担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综合管理的职责划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扩权强县改革中省政府、市政府规定应当交由县政府主管部门具体实施的事项。(二)取消的职责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及县政府公布取消的其他事项。二"主要职责(一)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二)负责编制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组织、指导人事制度改革、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三)综合管理全县人才开发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 和实施全县人才发展战略、规划和综合性政策;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县人才选拔、培养、引进项目的组织实施。(四)负责促进就业创业工作。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就业援助制度和职业技能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五)负责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综合管理全县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工作;监督管理社会保险基金。(六)负责管理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工作,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牵头负责、指导、监督机关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工作。(七)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后勤服务人员的管理工作;指导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八)负责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和继续教育、职业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归口管理博士后工作和留学人员来县工作。(九)负责引进国(境)外人才智力工作;负责全县外国专家及港澳台专家的管理工作;负责促进与国(境)外人才智力交流与合作;归口管理全县出国(境)有关培训工作。(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承担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十一)负责全县行政机关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综合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政府公务员绩效考核、奖惩工作。(十二)统筹拟订全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劳动违法案件。(十三)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三"内设机构根据上述职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9个职能科室。(一)办公室综合协调处理局日常行政事务;牵头组织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规范性文件和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局规范性文件的审核、报备和清理、规范工作;负责机关宣传、文书处理、保密、会议、档案、信息化建设、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后勤事务工作;指导和监督下属事业单位的财务和基金运行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劳动工资和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牵头组织办理党代会代表或委员建议、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二)政策法规科牵头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宣传教育工作;负责行政处罚文书审核和行政应诉工作;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负责全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和劳动人事争议处理的法 律咨询服务工作;负责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负责来信来访的调解处理和社会舆情分析工作;指导开展本系统的平安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参与有重大影响的群体性事件的调解和处理;承担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三)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负责行政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公务员、县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后勤服务人员的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和事业发展规划;组织、指导全县人事制度改革和事业单位改革工作;承办考录、交流、任职、定级、考核、辞职、辞退、回避、奖励惩戒、申诉控告等工作;负责县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和岗位聘任的认定;协助组织部门开展大学生村官的选拔考录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政府公务员绩效考核、奖惩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用工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公务员与事业单位人员统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负责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配偶安置和随迁配偶、子女落户等工作;承担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县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四)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职业能力建设科)负责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和继续教育、职业技能人才培养工作;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职业技 能人才培养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协调、管理全县专业技术资格评价、职务聘任和资格考试工作,推行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制度;指导、管理全县技能人才评价和企业在职职工、社会失业人员、农村劳动力的技能培训工作,实施全县职业技能资格制度;负责全县高层次人才和各类紧缺人才的选拔、培养,以及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和省“千人计划”人才的选拔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全县职业技能大赛,组织参与市、县“首席技师”评选工作;归口管理博士后工作和留学人员来县工作,承担留学回国人员来XX工作、创业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全县国(境)外人才智力引进和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全县外国专家及港澳台专家的管理工作;负责与国(境)外人才智力交流与合作;归口管理全县出国(境)有关培训工作;负责管理、指导职业培训机构工作;承担县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五)工资福利科负责管理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福利政策和离休退休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负责、指导、监督机关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审核全县纳入统发工资范围的人员和工资总额;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编制外用工人员工资和各项福利事项的核准工作;承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工作时间的确定和连续工龄 的审核工作;办理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手续;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计工作;参与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企业内部分配制度改革工作。(六)人力资源科负责管理全县人才开发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发展战略、规划和综合性政策;牵头负责人才开发目标管理的考核工作;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县人才选拔、培养、引进工作;负责指导和管理高校毕业生、劳动力就业和就业培训、创业培训及就业援助工作,组织实施就业准入制度,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负责推动家庭服务业发展促进就业工作;负责全县劳动力市场和职业介绍机构管理;负责人才交流会的组织、协调工作。(七)社会保险科牵头组织、指导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工作;拟订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城乡社会保险规范性文件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管理全县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工作;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综合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企业职工工龄、缴费年限认定工作;负责企业职工因病和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职)的核准工作;负责社会保险服务体系建设。 (八)劳动关系科组织、指导劳动保障制度改革工作;牵头拟订、实施劳动关系协调和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指导企业建立用工管理制度,规范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组织实施劳动预备制度;指导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指导劳动标准制定工作,组织实施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指导全县基层劳动争议协调机构开展调解工作;承担县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九)行政审批科承担有关行政许可和非许可审批事项的办理工作;承办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机关、事业单位除外)退休(退职)工作;负责工伤认定受理、工伤认定及其法律文书送达工作;受委托受理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协助做好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工作;负责办理大中专毕业生报到受理、档案接收工作。四、人员编制XX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编制17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股级领导职数9名。后勤服务人员编制3名。纪检、监察机构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五、其他事项(一)师范类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县教育局等部门拟订。(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协调配合机制。机关、事业单位应在机构编制部门核准的编制范围内编报进人计划;机构编制部门负责审核机关、事业单位用编、用领导职数的申请;组织、人力社保部门根据核准的用编、用职数计划录(聘)用、调配人员;机构编制部门根据有关文件及时调整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信息,办理人员出入编手续;财政部门依据机构编制部门核准的人员编制和组织、人力社保部门核定的人员工资待遇标准,编制政府预算、核拨经费;人力社保部门根据机构编制部门提供的人员出入记录办理岗位认定、工资审批、社会保险等手续;机构编制部门要建立健全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并与相关部门实现数据共享。(三)统一发放工资职责分工。机构编制部门负责审核全县纳入统发工资范围的各单位性质、编制数(含编制控制数)、职数、实有人数;人力社保部门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核定各部门和单位的编制数、职数、实有人数,审核纳入统发工资范围的人员和工资总额;财政部门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提供的人员出入编和在编人数以及核定职数情况、人力社保部门提供的人员名单和应发工资总额,进行资金审核、拨付和预算安排。(四)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职责分工。由组织、人力社保 和机构编制部门共同研究拟订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计划;组织部门负责团职及以上职务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工作;人力社保部门负责营职及以下职务军队转业干部、技术类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工作。(五)职业卫生监管职责分工。安监部门负责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加强对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审查、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核、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的监督管理,实施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的管理,监督管理用人单位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卫生计生部门负责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及职业病诊断机构的认定、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医疗救治和职业病诊断鉴定工作,组织对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控制进行监督管理。人力社保部门负责落实劳动合同、工伤保险的监督管理和职业病人保障等工作。民政部门负责用人单位已经不存在或者无法确认劳动关系的职业病病人的医疗救助和生活等方面的救助保障工作。工会组织负责依法代表劳动者督促检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情况,对用人单位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其纠正并采取防护措施,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有权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六"事业单位(-)XX县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名,股级职数1名。 (二)XX县人事争议仲裁院(XX县劳动争议仲裁院),为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名,股级职数1名。(三)XX县就业管理服务处,为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全额拨款事业编制9名,股级职数3名。(四)XX县劳动监察大队,为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全额拨款事业编制7名,股级职数2名。(五)XX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为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2名,机构规格相当于副科级,科级领导职数1名,股级职数4名。(六)XX县社会保障信息中心(XX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服务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5名,股级职数1名。(七)XX县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办公室,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人员内部调剂。(八)XX县人事教育培训中心(XX县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名,股级职数1名。(九)XX县大学生创业服务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人员内部调剂。(十)XX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业务管理中心,为从 事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5名,股级职数2名。七、附则本规定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