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7.00 KB
- 16页
- 1、本文档共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内容提供方所有。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可选择认领,认领后既往收益都归您。
- 3、本文档由用户上传,本站不保证质量和数量令人满意,可能有诸多瑕疵,付费之前,请仔细先通过免费阅读内容等途径辨别内容交易风险。如存在严重挂羊头卖狗肉之情形,可联系本站下载客服投诉处理。
- 文档侵权举报电话:19940600175。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技术要求前言开发建设项目不可避免造成植被破坏、土壤裸露,引起水土流失,特别是破土面积较大及建设地区较敏感的建设项目,造成的水土流失影响较大。根据《关于涉及水土保持方案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有关审批问题的通知》(环发﹝2002﹞129号)规定,凡是涉及山区、丘陵区、风沙区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中必须有水土保持方案,水土保持方案作为报告书(表)的一个独立章节(专题)编制。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编制水土保持方案,一般根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内容进行总结、归纳,简明扼要叙述项目水土流失影响及水土流失防范措施,但有些建设项目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编制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尚未完成,甚至尚未编制或委托,因此为确保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内容完整、全面,我们一方面要敦促业主委托编制水土保持方案,一方面为保证项目进度,要根据建设项目永久、临时占地的类型、大小、占地裸露时间长短、施工及恢复方式等,按照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要求,编制出水土保持方案。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时需要结合项目具体情况预测项目建设过程中引起的水土流失量,并提出合理的水土保持方案或措施,确保项目水土流失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本技术要求综合了水土保持方面有关国家法规、技术规范的要求,提出了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基本技术要求。为避免漏项,内容有些面面俱到,在实际工作中,建议根据具体项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简化,但应注意的是,法规强条要求内容(内容中黑体字部分)必须在专题内容中有所体现。
1项目概况1.1简要介绍项目概况简要介绍项目概况。项目概况一般在环评报告书内已有介绍,若作为专题报告此处应简要介绍项目概况,若作为报告书一个章节,其他章节已有项目概况介绍时,此处可以省略。1.2与水土保持有关的项目内容强调与水土保持有关的项目内容。附图:地理位置图、项目平面布置图2项目区域自然及社会概况调查2.1项目建设区自然、社会概况调查简要介绍项目建设区地形地貌、地质、土壤情况,叙述项目占地区域植被类型、主要群落结构、植被覆盖率。调查区域气象水文特征。包括年降水量、最大日降水量;年均风速、大风日数;年均气温、极端气温、最高和最低气温等;临河及低洼场地建设项目应调查场地高程、与区域洪水位关系。建设区域水土流失治理现状,项目占地区生态用水的来源和保证率。调查、叙述区域社会经济发展概况及城市片区、相关区域(自然保护区、产业集聚区等)规划。调查工程建设可能影响的范围及建设区域在当地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划分图中占据的区域(项目区与当地水土保持区划的关系)。工程建设可能影响的范围应采用资料收集与实地调查相结合的方法。现状调查时,根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50434-2008)(强条)规定:对100万m3以上的取土(石、料)场、弃土(石、渣)场以及其他重要的防护工程必须收集工程地质勘测资料及地形图(比例尺不低于1/10000),并进行必要的补充测量。附图:水土流失现状图。调查时,业主需提供资料清单见附录B。
1.1现状水土流失发展趋势分析通过现场调查,说明项目建设区所属的土壤侵蚀类型区及水土流失容许值(200、500、1000t/km2.a)。区域土壤侵蚀模数背景值可类比,但最好用当地实测成果和已有的科研成果,或用当地水文水保资料。对建设区域水土流失现状类型及分布、水土流失发展趋势进行分析。2工程水土流失分析2.1与水土流失相关的工程内容分析(1)列表(见下表1)列出与水土流失有关的工程内容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料场等临时占地、施工营地、取土场、弃渣场等并附工程总平面布置图。列表包括建设内容、地点、建设规模、工程占地面积。主体工程的平面布局、施工组织可采用收集相关资料及设计文件的方法。(2)统计项目占地中各种地貌类型面积(如山区、丘陵区、平原区等);对线路工程应分里程表述,不良地质区段(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应予说明。(3)对主体工程规划设计中已有的、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工程进行统计与评价(见表2),并提出合理建议。以防治水土流失为目标的工程作为水土保持工程;以主体设计功能为主,同时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工程,不作为水土保持工程;对建设项目临时占地范围内的各项防护工程均应作为水土保持工程。①应划分纳入水土保持方案中的工程主体工程中应划分纳入水土保持方案中的工程如下:a、项目建设区绿化措施b、开挖边坡防护工程c、地表排水工程d、施工道路两侧防护e、取土场、弃土(渣)场、料场下列以主体工程为主、具有水保功能工程,只叙述,投资纳入主体工程投资。a、路基边坡工程防护
b、施工区硬化、地面和路面硬化②分析与评价对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工程进行分析与评价。包括:a、工程选线或选址、总体布局及施工工艺是否合理b、取土场、弃土(渣)场、料场的选位、数量、占地类型及面积是否合理c、主体工程防护措施如范围、长度、高度等是否全面到位,有效控制水土流失d、施工时序是否符合水土保持要求,如先挡后弃原则等③主体工程中具有水土保持措施评估项目平面布置、竖向设计及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工程是否有利于土石方平衡、是否有利于边坡稳定和生态景观的改善、是否有利于项目区的防洪排水、是否有利于泥沙控制及绿化等措施的实施。(4)收集、统计计算工程项目特性表(见附录D)有关数据,搞清与水土流失有关的主要工程参数。表1工程内容一览表建设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工程占地面积建设区域水土保持现状调查及现状主要水土流失问题备注主体工程辅助工程道路工程料场、预制场、拌和站等临时占地施工营地取土场弃土场其他表2工程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工程分析项目名称现状存在的水土流失问题工程已列水保措施建议措施工程量投资(万元)边坡防护工程地表排水工程施工道路两侧防护取土场弃土场绿化措施
1.1工程各建设阶段水土流失分析1.1.1工程各建设阶段分析工程各建设阶段:包括施工阶段、试运营期、营运期。开发建设项目按建设和生产运行情况可划分为建设类和建设生产类。建设类项目包括公路、铁路、机场、港口码头、水、电力工程(水电、核电、风电、输变电)、通信工程、输油输气管道、国防工程、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开发区建设、地质勘探等,该类项目水土流失主要发生在建设期,其工程各建设阶段划分为施工期、试运行期。建设生产类项目包括矿产和石油天然气开采及冶炼、建材、火力发电、考古、滩涂开发、生态移民、荒地开发、林木采伐等,其水土流失发生在建设期和生产运行期,工程各建设阶段划分为施工期、试运行期、生产运行期。生产运行期应为从投产使用始至终止服务年。1.1.2水土流失影响因素分析(1)施工阶段施工组织分析:对施工工艺(含施工工期)和方法作重点介绍和分析,从中找出可能会造成水土流失的施工场地、工序及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时间。如对施工场地分区、施工时序、土石方及砂石料开挖场地、运输、堆存方式、施工道路及临时占地布置情况等进行分析;如有桥梁、隧洞的,还需说明桥墩挖桩、隧洞开挖工艺。对采石场要说明爆破方式和采石机械等。土石方平衡分析:应以主体工程的土石方平衡为基础,查阅项目设计文件及技术资料,充分考虑地形地貌、挖填方的施工时段、土石方数量、运距及回填利用率等因素,经综合分析后提出平衡方案,并从水土保持角度分析弃渣、取土流向(可用土石方平衡图表达),并应注意压实方与自然方换算时松散系数的选取。对于取、弃土弃渣场优化调整后,尽量减少征地的面积,合理占地性质。对土石方平衡进行分析,找出较大的引起水土流失危害的关键、重点区域。水土流失扰动面积及扰动时段分析:
扰动类型、扰动面积及扰动时段分析:与水土流失直接相关的工程占地面积、扰动类型、损坏植被面积。根据扰动类型及扰动面积,提出初步水土保持推荐方案。(2)试运营期、营运期对工程试运营期、营运期水土流失因素进行分析,找出较大的引起水土流失危害的关键工序、重点区域。1水土流失量预测及指导性意见1.1预测时段、项目区划分(1)必须分时段进行预测,建设类项目一般只预测建设期及运行期恢复时段;生产类项目分别对建设期、生产运行期进行预测。(2)预测时应分不同水土流失模数区进行预测,如主体施工区、料场区、取土弃渣场区、施工营地区等。(3)各项目区预测时段应根据水土流失扰动面积及相应扰动时段确定,不能都用总工期一个时段计算。1.2背景值预测按照施工期扰动区域现状背景侵蚀模数及预测时段,预测计算在没有扰动或不采取任何防护措施下,可能产生的水土流失量。1.3新增水土流失量预测的基本要求及计算方法根据施工期扰动情况及提出的初步水土保持推荐方案,计算预测新增水土流失量。①推荐使用类比法。说明类比工程的可比性,确定侵蚀模数,渣场预测采用流弃比法,计算公式见后附附录C“水土流失预测计算方法及水土流失侵蚀模数的选取”。②侵蚀模数有实际观测数据时尽量利用。③使用通用土壤流失方程式预测,必须具备相应的试验资料。1.4预测结论及指导性意见①在预测水土流失总量的基础上,分析新增水土流失可能造成的危害(对环境的影响及对工程本身建设期及运行期的影响),并据此论证推荐的防治措施及防治措施布局的合理性,明确产生水土流失(量或危害)的重点区域或地段,提出水土保持指导性意见。
②根据水土流失量的变化过程,提出防治工程(特别是临时防护措施)的实施及进度要求。③在水土流失强度预测的基础上,提出推荐的防治措施(如工程措施类、植物措施类)及布局合理化建议,明确水土流失监测的重点时段、重点区段。1水土保持方案及投资估算1.1防治目标(指标)及防治标准等级(1)防治目标(指标)《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50434-2008)规定(黑体为强条),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应达到下列防治水土流失的基本目标为:a.项目建设区的原有水土流失得到基本治理。b.新增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c.生态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环境得到明显改善。d.水土保持设施安全有效。e.扰动土地整治率、水土流失总治理度、土壤流失控制比、拦渣率、林草植被恢复率、林草覆盖率等指标达到现行国家标准《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50434—2008)的要求。(2)防治标准等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等级应按项目所处水土流失防治区《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区划图》和区域水土保持生态功能重要性确定。根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50434-2008)规定,开发建设项目防治标准等级分为三级:一级标准:依法划定的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保护区、重点监督区和重点治理区及省级重点预防保护区。二级标准:依法划定的省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和重点监督区。三级标准:一级标准和二级标准未涉及的其他区域。根据开发建设项目所处地理位置、水系、河道、水资源及水功能、防洪功能等确定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时可按下列规定:
一级标准:开发建设项目生产建设活动对国家和省级人民政府依法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的防洪河段、水源保护区、水库周边、生态功能保护区、景观保护区、经济开发区等直接产生重大水土流失影响,并经水土保持方案论证确认作为一级标准防治的区域。二级标准:开发建设项目生产建设活动对国家和省、地级人民政府依法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的防洪河段、水源保护区、水库周边、生态功能保护区、景观保护区、经济开发区等直接产生较大水土流失影响,并经水土保持方案论证确认作为二级标准防治的区域。三级标准:一、二级标准未涉及的区域。同一项目所处区域出现两个标准时,采用高一级标准,线型工程项目应根据规定不同区段分别采用不同的标准。各等级6项量化指标值见表3、表4,要求治理达到表中规定指标,作为竣工验收的控制指标。表中“*”表示指标值应根据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措施实施进度,通过动态监测获得,作为竣工验收的依据。表3建设类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分级分类时段一级标准二级标准三级标准施工期试运行期施工期试运行期施工期试运行期1扰动土地整治率 (%)*95*95*902水土流失总治理度(%)*95*87*803土壤流失控制比0.70.80.50.70.40.44拦渣率(%)9595909585905林草植被恢复率(%)*97*95*906林草覆盖率(%)*25*20*15表4建设生产类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分级分类时段一级标准二级标准三级标准施工期试运行期运行期施工期试运行期运行期施工期试运行期运行期11扰动土地整治率 (%)*95>95*98>95*90>9022水土流失总治理度(%)*90>90*85>85*80>8033土壤流失控制比0.70.80.70.50.70.50.40.50.444拦渣率(%)95989890959585958555林草植被恢复率(%)*9797*95>95*90>9066林草覆盖率(%)*25>25*20>20*15>15注:表中指标值以多年平均年降水量400~600mm的区域为基准,降水量不在此范围时可根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50434-2008)规定适当提高或降低表中指标值
1.1防治责任范围根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50434-2008)规定(黑体为强条):应对防治责任区范围内的生产建设活动引起的水土流失进行防治,并使各类土地的土壤流失量下降到标准规定的流失量及以下。应对防治责任范围内未扰动的、超过容许土壤流失量的地域进行水土流失防治,并使其土壤流失量符合标准规定量。开发建设项目防治水土流失的责任范围包括项目建设区和直接影响区。(1)项目建设区:包括永久征地、临时占地等。经分析论证,施工过程中项目征地区内必然扰动的范围应列入项目建设区。(2)直接影响区:直接影响区应通过调查、分析确定,主要为如下区域。a、未征用的施工临时道路、取、弃土场等占地区b、移民安置区c、交通道路等专项设施迁建区d、渣场、道路修建对下游和周边影响区:分平原区、丘陵区、山区路段分别提出上边坡、下边坡的影响范围,通过实地调查确定e、地下开采项目对地面的影响区:如煤矿、金属矿、隧道、下管线等f、项目建设可能引起滑坡、泥石流、崩塌的区域(经调查和论证)(3)其他间接影响区域及原有水土流失对工程的影响不属水保法界定的责任范围,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治理措施或不采取措施。1.2防治分区及防治措施体系总体布局图(1)绘制防治措施体系总体布局图。布局图中应包括主体工程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工程和水土保持方案提出的新增水保工程。(2)应根据工程各建设区的地貌和水土流失特点,对大型项目进行分区分时段防治,必要时分施工期、营运期绘制防治措施体系总体布局图。①点式工程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可直接按工程建设造成水土流失的类型和强度,结合施工工区划分。如弃渣场水力剧烈侵蚀防治区、管理区水蚀轻中度侵蚀防治区、坝区施工场地水力重力中度侵蚀区等。相近水土流失特征的施工区归并为一个区,一个区内采取的措施应基本相同或相近。工程规模大,地形和水土流失形式复杂的也可以采用两级分区;
②线性工程宜先按地貌划分防治区,再按水土流失类型、特点,结合施工区进一步划分的二级分区。如某工程一级分区可分为低山丘陵区、山前阶地(或岗地)区、平原区,山地丘陵区;二级分区可再分为隧洞施工区水力重力强度侵蚀防治区、弃渣场水力剧烈侵蚀区、明渠施工场地水力风力中强度侵蚀区等。③面状工程以不同的施工区进行划分。(3)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技术要求《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2008)规定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应达到如下要求(黑体字为强条),应结合项目特点,对照落实措施。a.应控制和减少对原地貌、地表植被、水系的扰动和损毁,保护原地表植被、表土及结皮层,减少占用水、土资源,提高利用效率。b.开挖、排弃、堆垫的场地必须采取拦挡、护坡、截排水以及其他整治措施。c.弃土(石、渣)应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应集中堆放在专门的存放地,并按“先拦后弃”的原则采取拦挡措施,不得在江河、湖泊、建成水库及河道管理范围内布设弃土(石、渣)场。d.施工过程必须有临时防护措施。e.施工迹地应及时进行土地整治,采取水土保持措施,恢复其利用功能。附图:防治分区及防治措施体系总体布局图1.1防治工程一览表及实施进度安排(1)结合具体项目,根据实际地质地貌情况提出切实可行的防治工程,提出防治工程时应符合附录E“常见水保工程措施技术要求”。列出各类水保工程措施、植物措施的数量、施工位置、投资估算一览表。(2)水保工程实施进度要求落实“三同时”。注意实施进度落实预防保护优先、先挡后弃的施工进度原则。1.2施工过程的临时防护措施根据具体项目从施工组织、施工过程及应特别注意的问题几个方面提出施工过程的临时防护措施。(1)施工组织
施工期尽可能避开大风日或雨天施工,线路工程应分段施工。根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2008),对主体工程施工组织做出了下列规定(黑体字为强条),应结合项目特点,对照落实措施。a.控制施工场地占地,避开植被良好区。b.应合理安排施工,减少开挖量和废弃量,防止重复开挖和土(石、渣)多次倒运。c.应合理安排施工进度与时序,缩小裸露面积和减少裸露时间,减少施工过程中因降水和风等水土流失影响因素可能产生的水土流失。d.在河岸陡坡开挖土石方,以及开挖边坡下方有河渠、公路、铁路和居民点时,开挖土石必须设计渣石渡槽、溜渣洞等专门设施,将开挖的土石渣导出后及时运至弃土(石、渣)场或专用场地,防止弃渣造成危害。e.施工开挖、填筑、堆置等裸露面,应采取临时拦挡、排水、沉沙、覆盖等措施。f.料场宜分台阶开采,控制开挖深度。爆破开挖应控制装药量和爆破范围,有效控制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g.弃土(石、渣)应分类堆放,布设专门的临时倒运或回填料的场地。(2)施工过程根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2008),对工程施工过程做出了下列规定(黑体字为强条),应结合项目特点,对照落实措施。a.施工道路、伴行道路、检修道路等应控制在规定范围内,减小施工扰动范围,采取拦挡、排水等措施,必要时可设置桥隧;临时道路在施工结束后应进行迹地恢复。b.主体工程动工前,应剥离熟土层并集中堆放,施工结束后作为复耕地、林草地的覆土。c.减少地表裸露的时间,遇暴雨或大风天气应加强临时防护。雨季填筑土方时应随挖、随运、随填、随压,避免产生水土流失。d.临时堆土(石、渣)及料场加工的成品料应集中堆放,设置沉沙、拦挡等措施。
a.开挖土石和取料场地应先设置截排水、沉沙、拦挡等措施后再开挖:不得在指定取土(石、料)场以外的地方乱挖。b.土(砂、石、渣)料在运输过程中应采取保护措施,防止沿途散溢,造成水土流失。(3)应特别注意的几个敏感问题根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2008),施工过程应注意的几个敏感问题(黑体字为强条)如下,结合项目特点,对照落实措施。a.建设跨河设施,其建设方案须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有相关附件支持);禁止在河道内弃置矿渣、石渣、煤灰、泥土、垃圾等;b.隧道、桥涵施工做好出,渣口处理以及弃渣的清运、堆放,注意桥涵围堰施工、拆除、清理工作;c.不得向已建成水库内弃渣;d.开挖高陡边坡在其下边坡应设临时拦挡工程,不得流入河道;e.料场、渣场位置布设要考虑景观要求,公路工程的土、石料场应选择在可视范围之外。1.1主要防治工程典型设计各类防治工程均应有典型设计图(附图)。常见水保工程措施及有关图片见附录F。2水土保持监测及实施保障措施2.1水土保持监测及布点(1)水土保持监测意义开发建设项目应在建设和生产过程进行水土保持监测,对水土流失状况、环境变化、防治效果等进行监测、监控,保证各阶段的水土流失防治达到标准规定的要求。水土保持监测承担单位应有水土保持监测资质,由其依据规范编制监测细则并实施监测,应监测成果报送建设单位和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并作为监督检查和验收达标的依据之一。(2)提出水土保持监测布点及监测项目、监测时段、监测频率。
①监测点(断面)布设应根据各项目,为较大的开挖面、渣料场、环境敏感区(必要时附图上标示);②监测时段主要是建设期,生产类项目增加生产运行期;③监测项目一般应包括水土流失状况监测(水土流失面积变化、流失量变化、程度变化、对下游影响变化等)及防治效果(数量和质量等)监测;④监测项目、监测技术、方法等按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程》(SL277-2002)进行。1.1实施保证措施从以下4个方面论述工程水土保持工程实施保证措施。(1)水土保持施工监理要求及内容①监理机构应具有水土保持工程监理资质。业主应将水土保持工程纳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将施工过程中防治水土流失的责任落实到施工单位。合同段划分要考虑合理调配土石方,减少取、弃土(石)方数量和临时占地数量。②外购土(砂、石)料的,必须选择合法的土(砂、石)料场,并在供料合同中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③工程监理文件中应落实水土保持工程监理的具体内容和要求,由监理单位控制水土保持工程的进度、质量和投资。④水土保持工程监测落实(2)监督管理施工期、营运期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①建设单位应通过合同管理、宣传培训和检查验收等手段对水土流失防治工作进行控制;②工程检查验收文件中应落实水土保持工程检查验收程序、标准和要求,在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前完成水土保持设施的专项验收。(3)水土保持方案组织实施方式
为保证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水土保持法及其实施条例明确规定了组织实施方式,即两种方式:一是由项目法人或业主自己组织实施,其条件是必须承诺和落实具体的实施保证措施,并经方案批准机关审查同意;二是对不具备自行治理条件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治理,治理费用由项目法人或业主负担。报告书中应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具体实施方式。(4)验收主体工程投入运行前必须首先验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内容、程序等按《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规定》。1结论及建议(1)编写简明的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结论。(2)针对具体项目从如下几个方面考虑,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①对主体工程选址选线优化设计、比选方案建议;②对取、弃渣场和料场选址有关建议;③施工组织及设计优化的建议;④工程中水土保持措施补充完善的意见。从设计选线、选址提出水土保持要求建议时,应对照如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2008)(黑体字为强条)规定,结合项目特点,对照落实措施。a.选址(线)必须兼顾水土保持要求,应避开泥石流易发区、崩塌滑坡危险区以及易引起严重水土流失和生态恶化的地区。b.选址(线)应避开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中的水土保持监测站点、重点试验区,不得占用国家确定的水土保持长期定位观测站。c.城镇新区的建设项目应提高植被建设标准和景观效果。还应建设灌溉、排水和雨水利用设施。d.公路、铁路工程在高填深挖路段,应采用加大桥隧比例的方案,减少大填大挖。填高大于20m或挖深大于30m的,必须有桥隧比选方案。路堤、路堑在保证边坡稳定的基础上,应采用植物防护或工程与植物防护相结合的设计方案。e.选址(线)宜避开生态脆弱区、固定半固定沙丘区、国家划定的水土流失重点预防保护区和重点治理成果区,最大限度地保护现有土地和植被的水土保持功能。
a.工程占地不宜占用农耕地,特别是水浇地、水田等生产力较高的土地。取土(石、料)场选址应符合下列规定:a.严禁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划定的崩塌和滑坡危险区、泥石流易发区内设置取土(石、料)场;b.在山区、丘陵区选址,应分析诱发崩塌、滑坡和泥石流的可能性;c.应符合城镇、景区等规划要求,并与周边景观相互协调,宜避开正常的可视范围;d.在河道取砂(砾)料的应遵循河道管理的有关规定。弃土(石、渣)场选址应符合下列规定:a.不得影响周边公共设施、工业企业、居民点等的安全;b.涉及河道的,应符合治导规划及防洪行洪的规定,不得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设置弃土(石、渣)场;c.禁止在对重要基础设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行洪安全有重大影响的区域布设弃土(石、渣)场;d.不宜布设在流量较大的沟道,否则应进行防洪论证;e.在山丘区宜选择荒沟、凹地、支毛沟,平原区宜选择凹地、荒地,风沙区应避开风口和易产生风蚀的地方。1专题报告有关附图、附件要求附图要求:①地理位置图;②工程平面布置图;③区域水土流失现状图;④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防治措施总体布局图;⑤水土保持(典型)工程设计图;⑥土石方调配流向图;⑦水土保持监测点位布设图;附图不能按实际比例尺标注时,可用示意图加文字说明。
附件要求:①弃渣等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协议书;②外购土石料等的协议书及水土流失防治责任书;③水土保持监理、水土保持监测的意向书等;④有关部门(水行政部门、林业部门、矿产局、规划局、土地局等)同意项目建设的批文。'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 南山花园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doc
- 弃渣场弃渣及水土保持方案.doc
- 果汁厂水土保持方案.doc
- DB13∕T 5133-2019 光伏发电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规范.pdf
- 黔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doc
- 矿业有限公司100万平方米花岗岩板材与路沿石加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doc
- 煤矿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工作计划总结报告.doc
- 某高速公路水土保持方案报告.doc
- 白岩滩水库水土保持方案的探讨.doc
-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常见问题.doc
- 开发建设类项目水土保持方案.doc
- 焦冲马路矿水土保持方案.doc
- 矿山水土保持方案.doc
-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格式.doc
- 水土保持方案工程特性表.doc
- 水土保持方案04364.doc
- 水土保持方案中沉沙池的布设技术.doc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制图要点.p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