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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高高速公路联网收费改建工程项目施工标准化活动实施细则(试行版)宁高高速公路联网收费改建现场指挥部二零一二年十月二十日
一、指导思想二、组织机构三、考核办法四、总体目标五、施工标准化活动实施依据和内容六、结束语为加强宁高高速公路联网收费改建工程项目建设管理,进一步提升宁高高速公路联网收费改建工程项目建设管理质量、安全水平和行业文明施工形象,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开展高速公路啟工标准化(推行现代工程管理)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交建质〔2012〕6号)、《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苏交质[2012]13号)、《江苏省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指南》和《宁高高速公路联网收费改建工程项目建设管理项目施工标准化活动实施方案》,结合宁高高速公路联网收费改建工程施工管理实际,制定《施工标准化活动实施细则(试行版)»,从2012年10月起依据《施工标准化活动实施细则(试行版)》开展施工标准化活动。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推行现代工程管理,促进宁高高速公路
联网收费改建工程建设施工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全面提高宁高高速公路联网收费改建工程建设管理水平。二、组织机构为切实开展好本次活动,成立宁高高速公路联网收费改建工程项目施工标准化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庞建国副组长:胡春堂、靳樹成员:梁安东、戴岳、杨融、祝欢及各施工、监理单位负责人施工标准化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工程部部长梁安东任主任,负责活动日常工作。三、考核办法
为检验本次活动的成果,特制定《宁高高速公路联网收费改建工程施工标准化考核办法》对施工标准化实啟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日常工作和季度检查为基础,结合项目质量、安全生产检查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定。四、总体目标1•质量目标:分部工程合格率达到100%,单位工程优良率100%,杜绝重大质量事故,消除主要质量通病,最终质量评分不低于95分。2.进度目标:督促工程承包人完成业主分阶段的指导计划,确保按照合同工期要求完成所有合同工程施工,力争提前完工。3.投资目标:严格审查设计变更的合理性、经济性、准确性,严把计量支付关,切实有效地控制工程投资。4.工程服务目标:全面优质地履行监理合同,监理工作达到合同文本的各项要求,即优质监理服务。5.具体工作目标:1)桩基检测合格率100%,桩位偏差合格率100%,全部为一类桩。2)原材料抽检合格率100%。3)保护层抽检合格率90%以上。4)混凝土试块强度合格率100%,测量点合格率95%以上。5)杜绝重大工程质量事故,避免一般质量事故隐患和主要质量通病。6)结构物做到:内实外光,表面平整,线条顺直,色泽一致,实现精品工程。
7)路基压实度抽检合格率100%。8)路面压实度抽检合格率100%。
五、施工标准化活动实施依据和内容开展施工标准化活动的依据为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及交通运输部等工程建设标准主管部门发布的文件、标准、规范、规程和指南;江苏省颁布施行的有关施工管理的文件规定,《江苏省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指南》;行业内通行的施工工艺和管理办法。开展施工标准化活动的主要内容包括工地标准化、施工标准化和管理标准化,专业涵盖路基、路面、桥涵、绿化及防护、交通安全与机电工程。(一)工地建设标准化。1•项目经理部机构设置、项目经理部场地面积大小、设施、项目经理部内设置的标识标牌以及安全文明。2.拌和站场地面积大小、设施、拌和楼的生产能力、拌和站内设置的标识标牌以及安全文明施工。3•钢筋加工场地面积大小、设施、钢筋加工场的生产能力、钢筋加工场内设置的标识标牌以及安全文明施工。4•预制场场地面积大小、设施、预制场的生产能力、预制场内设置的标识标牌以及安全文明施工。5.监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驻地建设、标识标牌、安全文明。6•工地试验室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标准、工地试验室建设、试验室标示标牌、内部管理制度、管理要求、安全文明。(二)施工标准化。1.路基
包括施工准备、便道、一般路基施工、路基排水、路基防护、涵洞
和通道、路基整修与路床交接、取弃土场、安全文明施工等内容。(1)一般路基施工包括挖方路基、河塘清淤回填、填土路基、水泥改善土路基、石灰改善土路基、半填半挖路基、路堤与路堑过渡段、土工合成材料。(2)路基排水包括混凝土预制板边沟、跌水、急流槽。(3)路基防护包括浆砌片石衬砌拱防护、混凝土六角预制块防护、路基生态防护。(4)涵洞通道包括圆管涵、盖板涵、箱涵、通道。2•软基包括施工准备、换填法、水泥土搅拌法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等内容。3•桥梁安全包括施工准备、桥梁基础、下部构造、上部构造、桥梁附文明施工等内容。(1)桥梁基础包括冲击成孔灌注桩、旋挖钻孔灌注桩、承台。(2)下部构造包括墩柱、盖梁、桥台。(3)上部构造包括预制先张法梁、预制梁安装、支架式现浇。(4)桥梁附属包括垫石及支座安装、湿接缝、桥面铺装、护栏、伸缩缝、涵台背回填、搭板和锥坡。4•路面
包括施工准备、石料的开采、再生水稳底基层、水泥稳定碎石基层、改性乳化沥青下封层与粘层、水泥混凝土面层、冷再生沥青混合料下面层、EME14高模量沥青混合料中面层、SUP25沥青混合料下面层、AR-SMA13(成品橡胶沥青)上面层、SMA13沥青混合料上面层、水泥混凝土桥面沥
青铺装、路肩、路缘石、安全文明施工等内容。5.绿化包括路侧绿化、互通立交区绿化、养护管理区和服务区绿化、取弃土场绿化、安全文明施工等内容。6.交通安全与机电工程包括施工准备、交通标志、路面标线、护栏、隔离设施、附属设施、声屏障、监控设施、通信设施、收费设啟、供配电与照明设施、安全文明施工等内容。附属设施包括突起路标、轮廓标、防眩设施。(三)管理标准化。1•质量管理1)宁高改指依法建立和完善质量责任制,督促从业单位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责任制,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和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2)宁高改指运用各种有效的手段和方法(工地巡视、检查核实、抽样试验、工地会议、指令文件、质量评定等),对施工过程的各环节、各部位进行全面的监督和管理,督促各从业单位严格执行现行规范、标准、设计文件。3)宁高改指按照《设计变更管理实施细则》规定规范工程变更程序,严格控制工程变更。4)宁高改指负责宁高高速公路联网收费改建工程项目建设质量问题的调查、核实与处理,并将结果及时上报;配合或参与宁高高速公路联
网收费改建工程项目建设期间一般和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核实。
5)中心试验室,负责工程建设及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平行试验、标准试验和抽检试验的试验操作以及对现场监理机构抽检试验抽样频率的监督,负责对各施工标段工地试验室的监督和管理;负责各标段施工控制网的建立与复核、协调组织各标段间的联测工作以及重要工序的测量检查,指导、检查各标段测量工作,解决测量技术难题。所有试验检测都必须符合规范、规程的要求,检测结果符合《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规定。6)宁高改指组织各从业单位定期进行工程质量总结,及时编制、整理交、竣工资料档案。工程完工后,组织各从业单位编写工程总结报告,及时组织交工验收并参加竣工验收。工程质量总结的主要内容包括:当期工程项目工程质量的统计汇总、分析与评价;主要质量问题与质量事故发生情况、原因及处理结果;工程质量管理工作情况等。7)在缺陷责任期期间,宁高改指须督促施工单位对交工验收提出的问题和检查中所发现的工程质量缺陷及时维修,配合质量监督部门组织的质量回访。8)设计单位须加强总体设计协调工作,统一设计指导思想和设计风格,协调不同项目设计界面。强化细节设计,避免错、漏、碰、缺,减少不必要的设计变更,确保设计文件的编制质量和工程的可行性,并满足工程使用、长期维护的功能需求。9)设计文件中涉及工程使用的材料、配件和设备,须注明规格、性能及技术标准,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但不得指定生产厂家或供应商。10)设计单位须积极做好施工图技术交底工作,按照合同约定或国
家有关规定派驻现场设计代表。设计代表须经常深入施工现场,主动、积极做好设计后服务工作,对施工过程中提出的技术疑问和设计变更及时响应,迅速处理,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相关问题,不因设计配合问题影响整体工程安全、质量与进度。11)设计单位须参与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分析,对因设计造成的质量事故,提出相应的技术处理方案。在相应阶段对工程质量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提出评价意见。12)设计单位须认真进行设计总结,编写设计总结报告,配合交、竣工验收检查。13)施工单位须具备与所承担工程相适应的施工资质,严禁转包、违法分包。14)施工单位必须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建立健全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制定完善的质量责任制度及考核办法,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管理与控制,主动接受质监机构和宁高改指的监督检查。15)施工单位须根据合同约定,向工程啟工现场派驻具有相应资格的人员、配备相应的设备。未经宁高改指同意,不得调整或减少合同内人员和设备,项目经理和总工离开工地必须向宁高改指书面请假并获得批准后方可离开。项目经理、总工和试验室主任人员的更换必须申报并取得江苏省高速公路经营管理中心的批准。16)施工单位须建立健全教育培训制度,进场后须及时组织工前培训,掌握施工工序、施工工艺,明确质量目标、要求。未经教育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17)施工单位须编制技术合理、工序工艺明确、操作性强的施工组
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报监理机构审批,未经批准不准施工。正式施工前,须组织进行施工方案和工艺的技术交底。18)施工单位须按照设计文件的要求和国家有关交通建设工程的法律、法规、规范、规定、合同约定以及批准的施工技术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对没有设计图纸或设计图纸未经批准的,施工单位不得施工。盲目施工的必须返工重做,并承担由此而带来的损失。19)施工单位对设计图纸及设计文件须认真核对,发现错误或存有疑问时有责任向监理书面提出并报备宁高改指,否则所造成的损失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20)施工单位须按合同约定合理配置与所承担项目相适应的检测、试验设备,建立工地试验室,并取得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工程质量监督局(以下简称省厅质监局)颁发的《江苏省交通建设工程工地试验室合格证书》。特殊检测项目可以委托给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可并获国家计量认证的试验检测单位进行。21)用于工程建设的材料和设备,均应按规定的项目和频率进行检验。未经检验或经检验不合格的材料、设备,不得用于施工。未经监理工程师认可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22)工程开工前须及时开展各项标准试验工作,准确提供试验数据指导生产,满足要求后方可开工。23)施工单位须按规定进行施工过程中的自检、互检和交接检,加强施工过程中的自检和工序交接工作,杜绝不合格工程。严格工序管理,上道工序验收合格并经监理工程师签证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做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隐蔽工程在覆盖前,施工单位须通知
监理工程师检查签认。24)现场质量检查、检验、试验检测等原始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可靠,不得涂改。工程结束时,施工单位须按照国家、部、省有关规定和合同要求,向宁高改指提供完整、真实的工程原始资料。25)施工单位须积极配合有关主管部门及质量监督机构、宁高改指、监理机构做好质量的抽检、督察等工作。26)施工单位须全面加强施工管理,须根据所承揽工程项目的特点,细分目标、标准、任务、流程,实施精确计划、精确决策、精确控制、精确考核的科学管理模式,编制创优实啟细则和质量通病防治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施工中须注重细节处理、外观质量、成品保护、外观修饰和缺陷修补工作。27)在所承揽的工程发生质量事故后,啟工单位须根据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和报告制度》以及《江苏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程序快速报告。事故发生后,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根据事故进展情况,做好续报工作,并积极配合事故调查,认真进行事故处理,不得瞒报、谎报、故意拖延不报。质量事故按轻重程度可分为质量问题、一般质量事故、重大质量事故。质量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须以最快的方式,将事故的简要情况同时向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省厅质监局报告。在省厅质监局初步确定质量事故的类别性质后,再按下述要求进行报告:1、质量问题:问题发生单位应在2天内书面上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质量监督站;
2、一般质量事故:事故发生单位应在3天内书面上报质量监督站,同时报企业上级主管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省厅质监局;3、重大质量事故:事故发生单位必须在2小时内速报省交通厅和交通部,同时报告省厅质监局和部质监总局(传真号:010-65261138),并在12小时内报出《公路工程重大质量事故快报》(见附页)。28)发生质量事故须按以下规定处理:a)监理机构在收到施工单位详实反映该项工程名称、部位、事故原因、应急措施、处理方案以及损失费用的事故报告单后,须立即指令啟工单位暂停该项工程的施工,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及时组织人员进行现场调查,分析原因,查明事故详细情况,审核施工单位的书面处理方案,及时将审核意见报宁高改指,由宁高改指上报上级交通主管部门。b)事故发生单位和该工程建设、监理、事故发生标段施工等单位,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c)一般质量事故的调查、核实和处理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负责组织,重大质量事故由省交通主管部门会同交通部及有关部门负责。宁高改指须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有关人员积极配合上级交通主管部门对质量事故现场进行调查,在审查、分析、诊断、测试或验算的基础上,对施工单位提出的处理方案予以审查、修正,并组织实施,处理结果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省厅质监局备案。重大质量事故的技术处理方案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d)对破坏质量事故现场,隐瞒不报、谎报、拖延报告、提供伪证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
究法律责任。
e)施工单位负责建立质量事故处理档案,记录质量事故发生的起因、处理过程和处理结果。f)宁高改指须对施工单位提出的有争议的质量事故责任予以判定。判定时须全面审查有关施工记录、设计资料及水文地质现状,必要时须进行实际检测。在分清技术责任时,应同时明确事故处理的费用数额、承担比例及支付方式。如质量事故较严重或复杂时,须按向江苏省高速公路经营管理中心报告,并同时召开专项专家会对质量事故责任予以判定。29)施工单位对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及交、竣工提出的遗留问题或建议须负责返修和处理。缺陷责任期内,施工单位须每隔三个月进行一次巡检,并提交巡检报告,发现质量缺陷的,施工单位须及时履行维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30)工程项目完工后,施工单位须认真进行啟工总结,编写交、竣工验收施工总结报告。31)监理机构须建立健全监理质量保证体系,明确各专业、各岗位工作人员的质量责任,认真落实质量责任制,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控制。按照“严格监理、优质服务、科学公正、廉洁自律”的原则,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施工监理工作方针、政策、法规实施监理工作,并主动接受质监机构的监督检查。32)监理机构在工程开工前,须组织编制本监理合同段的监理计划、监理细则报宁高改指审批,并在批准后积极组织实施,确保工程质量。33)监理单位须根据监理合同,向工程啟工现场派驻具有相应资格
的人员及配备相应的试验检测设备。未经宁高改指同意,不得调整或减
少合同内人员和设备。34)监理机构须按照国家、部、省有关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设计文件及监理合同的要求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审阅设计图纸,对施工组织设计、啟工技术方案、重点工序及特殊工艺进行审查,按规定对用于工程建设的材料、设备进行检查,纠正施工单位的不规范行为,提出和审查工程变更,进行工程质量检测。35)监理机构须认真审核施工单位报送的分部和分项工程开工报告。开工申请手续不全的,不得批准开工;前道工序未经验收通过,后道工序不得施工。36)监理机构需配备具有相应资质的试验工程师和必要的检测、检查设备。监理人员须加强对施工单位自检频率和施工放样的监督。监理抽样试验频率须不低于规范和合同要求。监理抽样、检测工作须由监理工程师独立完成,并独立填写监理抽检表格。对支座、钢绞线、锚夹具、外加剂、焊材、伸缩缝、水、波纹管、土工材料等需对外委托试验的,可在监理见证取样下与施工单位联合送检,试验数据双方共享。37)监理机构须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工程实施监理,保证对建设项目的重点部位、重点工序、隐蔽工程的全过程旁站监理。因监理工作原因造成质量缺陷和质量事故的,监理单位和个人须承担相应责任。38)监理人员发现工程质量事故,须及时报告宁高改指,不得隐瞒不报,须参与和配合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工作。39)监理人员须具有独立、公正、有效开展监理业务的能力和责任
心,不得与施工合同中的任何一方串通,损害另一方的利益。现场监理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施工单位介绍分包单位或者材料、设备的供应商;不得利用监理职权向施工单位索取任何合同规定以外的生活待遇和经济利益。40)由于监理工程师错误决定或由于监理工程师责任心不强、监督不力而造成的不合格工程,必须返工重做,监理单位承担监理责任,并按责任赔偿经济损失。41)工程项目完工后,监理机构须认真进行监理总结,编写交、竣工验收监理总结报告,协助宁高改指检查施工单位合同执行情况,科学公正地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定。42)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导致工程质量不符合规范、标准和设计文件、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需加固补强、返工或报废的事件,称为施工异常情况。发生施工异常情况时,按照以下程序处理。a)施工单位必须立即通过电话报告宁高改指和监理机构,并及时记录。b)施工单位须严格保护现场,采取有效措施,阻止事态扩大,并作为第一责任单位及时组织有关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赴现场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方案,报送宁高改指和监理机构。c)监理机构须及时对现场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审核施工单位提出的处理方案,并按照批准的方案监督施工单位及时处理。d)处理后的施工异常部位,经质量评定与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或进入下一道工序。e)施工异常情况处理结案后,各相关单位须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并
将全部资料统一归档,及时上报。f)监理机构须切实加强施工异常情况的控制和管理,定期对施工单位记录(施工日志、试验和测量资料)进行检查。对施工异常情况隐瞒不报或上报不及时,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视情节轻重按照相关法规和合同的规定给予一定的处罚。43)在各项工程施工过程中或完工后,如发现工程存在着技术规范、标准所不容许的质量缺陷,须根据质量缺陷的性质和严重程度,按如下方式处理。a)因施工引起的质量缺陷处于萌芽状态时,监理人员须及时制止,并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更换不合格的材料、设备和不称职的施工人员;或要求立即改变不正确的施工方法及操作工艺。施工单位按照施工异常情况处理流程及时报告总监办和宁高改指。b)因施工引起的质量缺陷出现时,监理人员须立即向施工单位发出暂停施工的指令(先口头后书面),在施工单位采取了能足以保证施工质量的有效措施,并对质量缺陷进行了正确的补救处理后,经验收合格后,再书面通知恢复施工。c)在某道工序或单项工程完工后发现质量缺陷,且质量缺陷的存在将对下道工序或分项工程产生质量影响的,监理机构须及时对质量缺陷产生的原因及责任做出判定并确定补救方案,处理完善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或分项工程的施工。d)在交工验收后的缺陷责任期内发现施工质量缺陷时,強工单位须及时进行修补、加固或返工处理。处理完毕后,施工单位须及时以书面形式汇报存在问题处理情况。
44)对因啟工原因产生质量缺陷的修补与加固,应先由施工单位提出修补方案及方法,经监理机构批准后方可进行;对因设计原因而产生的质量缺陷,应由宁高改指与设计单位研究后提出处理方案及方法,由施工单位进行修补。质量缺陷的修补措施及方法须符合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降低质量控制指标和验收标准。质量缺陷修补后,施工单位须对缺陷发生的原因及处理结果进行总结,对缺陷部位进行长期跟踪监测,并将观测结果与处理过程中的文件一起建立质量缺陷修补与加固档案。45)在施工期间和缺陷责任期间出现了技术规范所不允许的断层、裂缝、倾斜、倒塌、沉降、强度不足等情况时,应视为质量事故(指标为经济损失)。2.安全管理1)宁高改指负责宁高高速公路联网收费改建工程建设总体安全的监督管理。2)宁高改指负责建立各参建单位安全责任人档案。3)宁高改指负责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以及合同的要求对从业单位的安全行为加强管理。4)宁高改指负责监督指导各从业单位建立健全安全保障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定期和不定期组织检查。5)宁高改指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违反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操作规程的规定进行设计、施工及监理。
6)宁高改指负责监督施工单位使用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7)涉及构造物承重结构变更的工程,宁高改指负责在施工前提供变更设计图纸。按照有关规定需要报批的,须办理审批手续。8)宁高改指负责督促施工单位制订针对项目特点的安全保障措施及应急救援预案。9)宁高改指负责制定应急预案,建立紧急情况下相邻标段相互支援制度,配合施工单位的事故救援工作。10)宁高改指负责对施工单位每月进行一次的安全生产检查,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11)宁高改指须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的要求,接受江苏省及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12)宁高改指负责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宣传力度,推动宁高高速公路联网收费改建工程项目的安全文化建设。13)设计单位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和勘察成果进行设计,保证工程结构的安全。14)设计单位须就审查通过的设计文件向建设、施工、工程监理单位做出详细说明。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发现工程设计不能满足施工作业安全条件的,须及时按程序向监理单位和宁高改指提出;宁高改指须按程序通知设计单位;设计单位须及时进行研究,并出具相应修改方案或变更设计图纸。
15)施工单位对其标段安全生产负主体责任,施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直接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具体的领导责任;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施工单位应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安全经费使用计划、安全培训教育计划。16)施工单位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须覆盖项目部各职能部门和从项目经理到一线工人的各级人员。17)施工单位及其项目部须按照宁高高速公路联网收费改建工程安全风险评估的需要配备专职安全员。18)施工单位须按《江苏省高速公路建设现场安全管理标准化指南》的要求使用安全费用,为施工人员提供符合国家相关安全、卫生标准的生产环境、生活设施、作业条件、机械设备和安全防护用具,并接受监理单位、宁高改指和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19)施工单位须按规定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意外伤害保险费,费用单据的复印件必须报备监理单位和宁高改指。20)施工单位须遵守宁高改指的安全生产考核制度,并配合宁高改指进行安全考核评比工作。2D施工单位须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技术资料建立档案,并设专人管理;安全技术资料须真实、完整、齐全。22)各标段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由本标段的施工单位负责。施工单位须与为其提供劳务协作单位得人员签订安全生产合同,双
方须按照合同履行各自权利及义务。23)施工单位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教育对象须包括:新员工、转场工人、变换工种工人、从事特殊作业工人、各级管理人员和外协单位管理人员等。施工单位须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半年最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留有专门的培训记录,教育培训情况应当记入个人业绩档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24)施工单位须建立健全安全交底制度,项目管理人员或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在工程开工前或工序转换前向一线作业班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措施和操作规范交底,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被交底人要签字确认。25)施工单位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和相应的检查标准,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巡查,并对违反施工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的行为及时制止或者纠正;对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26)施工单位须制订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建立奖惩台帐,促进啟工人员遵章守纪,安全施工。27)在项目开工前,啟工单位须根据有关规定做好保障安全生产的准备工作,并按要求将本项目安全生产的有关材料上报宁高改指。项目交工前,施工单位须将施工现场安全状况的综合分析报告和管理资料报送宁高改指。28)施工单位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组织施工,根据工程项目特点制定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或
方案,施工单位安全和技术部门须认真审核有关安全技术措施和方案。施工单位在整个工程开工和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须制订安全保障措施,梁板安装、支架现浇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须编制专项保障施工安全方案,安全保障措施或方案须列出危险源清单、主要控制点和实施要点并独立成篇报监理机构审批。29)施工单位须根据江苏省交通厅《全省公路航道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编制内容指导意见》的要求,应进行危险因素、危险源辨识,分别针对雨水季节水淹、防高空坠落、坍塌、起重伤害、触电、食物中毒等事故隐患或危险源编制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及设备,并进行演练。应急救援组织体系、通讯联络方式须在现场醒目位置公布。30)施工单位的作业现场和生活区平面布置须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要有安全可靠的围栏,有醒目的安全警告标志牌、安全标语,主要的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图、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牌、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等要悬挂在醒目处。31)施工单位须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施工单位须做好现场的安全防护。32)施工单位对与工程相关的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和邮电通讯等地下管线须采取措施加以保护。33)施工单位须建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消防设施;在容易发生火灾的部位进行施工或者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的,须采取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
34)对于从事高空作业的施工单位,须严格遵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进行施工,防止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35)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中的有关要求,编制临时用电方案,保证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36)对用于施工的机械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具,施工单位须在进入施工现场前对其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有关法定单位的检验检测合格证明进行查验,将有关证书上报监理机构审查,并在设备的醒目处明示。37)施工单位须加强啟工设备的安全管理,严格遵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沢《建筑机械施工安全技术规程》的有关要求。施工单位须定期对机械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具等进行维修保养,保障其完好、有效并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同时,施工单位还应在使用中对各类机械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具进行定期自检或委托有关法定单位进行检验检测;检查不合格的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报废的,不得使用。38)施工单位须建立详细的施工机械、设备管理台帐,对其合法使用证明、啟工用途及时段、维护保养记录及相配套的作业人员上岗证件进行详细记录。39)施工单位在使用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设施前,须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40)施工单位对其大型临时工程和专用特种机械的设计须按规定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独立第三方进行审核,并派驻专门人员对部分定制设备进行全程监造。41)施工单位须接受政府安全监督机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监
督检查。对于检查单位下达的整改意见通知,施工单位须立即予以整改。对于因施工单位严重违章操作、被责令停工的,施工单位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整改工作,发生的损失自负。对于因此而造成工期延误的,施工单位还要按照合同规定承担相关责任。42)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时,施工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保护事故现场,阻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并按照《江苏省高速公路建设现场安全管理标准化指南》的规定(2.3.2.18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事故的调查工作。因抢救人员、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须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护现场重要痕迹、物证,有条件的须拍照或录像。43)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对所监理标段范围的安全生产负全面、全过程的检查、监督、监控的责任。44)监理单位须根据合同要求和所监理工程的规模配备满足安全监理工作需要的并具备相应资格的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45)监理机构须落实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及时传递安全生产信息,督促承包人建立并落实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保护措施和防险抢险预案。46)监理机构须根据所监理工程的特点,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47)监理机构须对施工单位上报的施工组织设计安全生产技术措施、临时工程方案进行审核,对施工单位提供的计算书进行复核。48)监理机构须通过安全技术旁站、日常巡查、不定期的安全检查
及时发现和纠正不安全现象和隐患。对施工单位未及时整改的,监理机
构有权责令承包人停工整顿,并向宁高改指和安全生产监督部门报告。50)监理机构须对施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及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施工安全措施等情况进行监理。51)监理机构须加强对大型临时设施的质量和安全监理力度,质量安全监理须覆盖临时设施的材料采购、加工、安装、调试、使用、拆除等各阶段,确保临时设施的运行安全。52)监理机构须对施工单位的设备安全性能进行监控,做好设备进场、安装、验收、使用、拆除等各阶段的安全监理工作。53)监理机构须督促施工单位认真编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检查预案中的组织措施到位情况,并积极配合施工单位的事故救援处理工作。54)监理机构须根据安全监理细则,对所监理项目的安全生产实行全面、全过程的动态管理,由安全监理填写《安全监理日志》。六、结束语开展施工标准化活动是大力推行现代工程管理的有效举措和重要载体,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扎实开展好此项活动,务求取得实效,促进宁高高速公路联网收费改建工程建设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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