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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保障性住房收取材料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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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保障性住房收取材料明细表乡镇(或部门)村居委会(或工作单位)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序号材料名称页数序号材料名称页数1申请表(原件)319重大疾病证明(原件)2承诺书(原件)120劳模证(复印件)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21英模证(复印件)4共同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22见义勇为证明(复印件)5申请人户口簿(复印件)或户籍证明(原件)23复转军人立功证明(复印件)6共同申请人户口簿(复印件)或户籍证明(原件)24放弃计划生育指标证明(原件)7结婚证(复印件)25计划生育后遗症证明(复印件)8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复印件)26新就业职工毕业证(复印件)9死亡证明(原件)27新就业职工招聘录用文件(复印件)10未再婚证明(原件)28新就业职工或外来务工人员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11未婚证明(原件)29外来务工人员社保缴纳证明12学生或现役军人证明(复印件)30收入和住房情况核查证明(原件)13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工薪收入证明(原件)31新就业职工或外来务工人员单位担保书(原件)14社保退休人员工资存折(复印件)3215自有房屋房产证(复印件)3316低保证(复印件)3417优抚对象证明(复印件)3518残疾人证(复印件)36注:所提供的复印件均需要校验原件申请人签名:校验人签名:年月日-7- 太和县保障性住房申请表(一)乡镇(或部门)村居委会(或工作单位)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户口簿登记住址联系电话共同申请人数本县城镇户籍人数本县农村户籍人数其中城镇低保人数申请人家庭类别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低保住房困难家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学历毕业时间毕业学校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录用年月或与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年月外来务工人员与单位签订动(聘用)合同年月在本县连续缴纳个月或累计缴纳个月社会保险。申请保障方式□租赁补贴□实物配租说明:①“低保住房困难家庭”指享受低保待遇,且人均自有住房面积低于县政府公布的住房困难标准的家庭;②“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指家庭年人均收入和人均自有住房面积符合县政府公布的低收入住房困难标准的家庭;③“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指家庭年人均收入和人均自有住房面积符合县政府公布的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标准的家庭;④“新就业职工”指具有全日制中专以上学历,且参加工作不满5年,已办理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录用手续或与本县城镇企事业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在本县城镇无住房;⑤“外来务工人员”指与本县城镇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2年以上,并在本县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或累计缴纳社会保险2年以上,在本县城镇无住房;⑥“申请保障方式”栏在“□”内选择划“√”或“×”,城镇低保和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可同时申请“租赁补贴”和“实物配租”,实物配租后取消“租赁补贴”,其他家庭只能申请“实物配租”。申请人签名(摁手印):年月日-7- 太和县保障性住房申请表(二)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共同申请人现住房情况现实居住房屋情况详细地址建筑面积产权人或出租人房屋性质本县城镇自有私房详细地址建筑面积现实用途人均面积共同申请人享受房改、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建房情况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前5年内转让自有房屋情况共同申请人自有房屋被征迁货币补偿情况说明:①“房屋性质”指自有私房、租赁公房、租赁私房、借住亲友房屋、其他房屋(办公用房、店面、厂房、仓库等);②“现实用途”指闲置、自住、出租、经营、办公、待入住的拆迁安置房等;③“享受房改、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建房情况”栏,未享受的填“无”,已享受的填写年月、享受人姓名、住房类别、建筑面积、房屋地址、房屋现状等情况;④“在申请前5年内转让自有房产情况”栏,没有转让行为的填“无”,已转让的填转让年月、产权人姓名、房屋地址、建筑面积、转让金额、转让原因等情况;⑤“自有房屋被征迁货币补偿情况”栏,没有者填“无”,有者填房屋征迁时间、房屋地址、建筑面积、未实物安置原因,货币补偿金额等情况。-7- 申请人签名(摁手印):年月日-7- 太和县保障性住房申请表(三)共同申请人基本情况序号称谓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婚姻状况户口性质户籍地址居住地址工作单位或职业上年收入优先对象1本人2345家庭上年收入合计元家庭上年人均收入元持证情况说明:①“共同申请人”是指一个自然家庭的成员,主要包括夫妻双方和未婚子女;②“称谓”栏按本人、配偶、子女顺序填写;③“婚姻状况”指未婚、初婚、再婚、丧偶、离异等;④“户口性质”指本县城镇、本县农村、县外户籍;⑤“户籍地址”和“居住地址”栏填写到城市社区或乡镇村委会;⑥“工作单位或职业”栏,无工作单位的填“无”,上学的填××学校就读,参军的填××部队服役,已享受社保工资的填写社保;⑦“上年收入”包括工薪收入、经营性净收入、财产性收入等;⑧“优先对象”指低保,城镇建设被征迁户无经济能力回购产权调换房屋,鳏寡孤独,60周岁以上老年人,四级以上残疾人员和重大疾病救助对象,烈士遗属、残疾军人等重点优抚对象,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市级以上劳模,见义勇为人员,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放弃计划生育政策指标或家庭成员中有计划生育后遗症的;⑨“持证情况”栏填写持证人姓名、证件类型、证号、发证时间和发证机关,其中残疾证应注明残疾类别和残疾等级,重大疾病的应注明患者姓名、重大疾病名称、出具证明的医疗机构及时间。申请人签名(摁手印):年月日-7- 太和县保障性住房申请承诺书本人受家庭共同申请人委托申请保障性住房,并作出如下承诺和声明:一、已了解保障性住房申请的有关规定,保证申请表填写的内容以及提供的证件、证明、资料真实有效。二、同意所申报的内容向社会公示。三、自愿接受有关管理部门在保障性住房资格审查时,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比较、核对家庭共同申请人的信息资料,同意并授权拥有家庭共同申请人信息资料的单位或部门,向审查的有关管理部门提供家庭共同申请人的相关信息资料。四、经有关部门审核,如发现家庭共同申请人隐瞒、虚报或者伪造住房、人口、收入和财产状况等情况,自愿取消申请资格;登记为保障对象的,自愿取消保障对象资格;享受租赁补贴的,自愿退还已发放的补贴资金;实物配租的,自愿退回承租的保障性住房,并退回已发放的租金补助;同时,接受县房产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作出的处罚,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保障性住房。五、家庭共同申请人住房、收入、人口、婚姻状况等发生改变,不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保证在改变之日起30日内通过村居委会(或工作单位)向所属乡镇政府(或主管部门)如实申报,并主动退出保障。六、申请人家庭联系方式改变,要主动告知村居委会(或工作单位)及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否则,后果自负。七、家庭共同申请人严格遵守以上承诺,承担违反承诺的责任和后果。承诺人签名(摁手印):年月日-7- 太和县保障性住房申请人家庭收入和住房情况核查证明(申请人户籍地村居委会或工作单位出具)兹有本村(居)委会居民(或单位职工)同志申请保障性住房(身份证号),经调查审核,该申请人家庭人口、收入、住房等情况如下:1.申请人家庭现有人口人,其中,本县城镇户籍人、本县农村户籍人、县外户籍人,享受城镇低保人、农村低保人;2.申请人家庭上年度收入合计元,上年人均收入元;3.申请人家庭现实居住房屋详细地址,建筑面积平方米,产权人或出租人,房屋性质属于:□自有私房,□租赁公房,□租赁私房,□借住亲友房屋,□其他房屋(办公用房、店面、厂房、仓库等);4.申请人家庭成员在本县城镇自有私房共处,详细地址,合计建筑面积平方米,人均自有私房面积平方米;5.对照县政府公布的住房保障对象条件标准,经审核,该申请人家庭属于:□低保住房困难家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上述情况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关责任。特此证明村居委会或单位经办人签名联系电话村居委会或单位负责人签名联系电话村居委会或单位(公章)年月日-7- 太和县保障性住房申请担保书(新就业职工或外来务工人员工作单位出具)兹有我单位□新就业职工(或□外来务工人员)(身份证号)申请保障性住房,本单位担保意见如下:1、该同志提供的申请材料真实、合法、有效;2、该同志符合县政府今年公布的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标准;3、如该同志在批准轮候或配租入住保障性住房期间的家庭人口、收入、住房发生变化,本单位将及时通报本单位主管部门和县政府住房保障部门。4、如该同志配租入住保障性住房,本单位将督促其履行《租赁合同》约定内容,若有欠缴房屋租金、物业管理、水、电、气等费用的,本单位愿意从该同志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经办人签名,联系电话单位负责人签名,联系电话单位(加盖公章)年月日-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