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34.50 KB
- 90页
- 1、本文档共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内容提供方所有。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可选择认领,认领后既往收益都归您。
- 3、本文档由用户上传,本站不保证质量和数量令人满意,可能有诸多瑕疵,付费之前,请仔细先通过免费阅读内容等途径辨别内容交易风险。如存在严重挂羊头卖狗肉之情形,可联系本站下载客服投诉处理。
- 文档侵权举报电话:19940600175。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介绍达州职业技术学院经济技术系肖启荣2009年5月
四卷共八章内容(第一卷)第一章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第一章投标邀请书(邀请招标)第一章投标邀请书(代替资格预审通过通知书)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第二卷)第六章图纸(第三卷)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四卷)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章招标公告(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1.招标条件:建设资金来源:如国债资金、贷款资金、自有资金等。项目出资比例:如为股份公司:其中含国债资金60%;A公司出资20%;B公司出资20%。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概况:如项目规模、组成、功能、地点、质量和工期等宏观情况。招标范围:如标段划分、标段内容、质量要求、计划工期等。(避免划小包而管理复杂:a.技术联系紧密不可分割;b.本应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工程)3.投标人资格要求:按照(2007年建设部159号令)《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招标文件的获取1)招标文件的价格应为含一定手续或邮寄费用的成本价格原则。2)图纸可收取押金,还图时退押金。3)需邮寄,收取邮购款和手续费用。4)招标人收到邮购款后具体邮寄日期一般填写1-2日内。5)电子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率,但不一致时,以书面招标文件为准。
5.投标文件的递交1)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日起至截标日,不得少于20天;2)具体递交地点应该精确到房间号。3)迟到和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根据《国家计委关于指定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公告的媒介的通知》规定:如《中国日报》、《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建设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及各地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具有项目审批权限)指定的媒介。7.联系方式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信息。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适用于邀请招标)(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必须首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1.招标条件;(要求同前章)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要求同前章)3.投标人资格要求;(要求同前章)4.招标文件的获取;因邀请招标中邀请对象是事先确定的,所以只规定持招标人发来的投标邀请书就可购买招标文件。5.投标文件的递交;(要求同前章)6.确认邀请招标的,投标人收到投标邀请书后,应在规定时间内书面确认参加与否。不确认的应认为放弃。7.联系方式(要求同前章)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代资格预审通过通知书)1)资格预审通过者才可为邀请招标对象;2)首先说明该单位已经通过资格预审,因此邀请其参加此次投标;3)购买标书的时间、方式、地点、价格、邮寄条件(同前章);4)投标人要凭投标邀请书购买招标文件;5)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等要求(同前章);6)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同前章)。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1)招标人应不加修改引用本章正文内容2)投标人前附表前附表用于进一步明确正文中未尽事宜,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写;3)前附表中自编内容不得与正文内容发生抵触,否则自编内容无效。
1.总则1.1项目概况建设工程项目已经具备可招标的条件:1)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2)初步设计和设计概算应该审批的已经审批;3)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已经批准;4)资金已经落实;5)设计图纸和技术资料具备。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资金来源:例如:1)国拨资金;2)国债;3)银行贷款;4)自筹资金等。出资比例:例如:1)100%国债资金;或2)xxx出资30%、xxx出资25%、xxx出资45%。资金落实情况:来源已经落实(国债资金已列入年度计划、银行贷款已签协议、企业自筹已存入项目专业账户)。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原则: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期限或明显不符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和技术标准要求的为无效投标。(7部委12号令)
招标范围:1)采用工程语言明确界定招标范围;2)招标范围描述须与后面“工程量清单”内容一致;3)明确可能误解的不包括的范围。如:“包括xxx工程红线范围内的上下管线、电缆、道路工程,但均不包括市政接口和场内绿化。”计划工期:1)招标人所定的工期应当合理可行。2)计划工期=计划竣工期—计划开工期+1质量要求:依据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评标准。
1.4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应为已收到“投标邀请书”的单位。1.4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内容包括:以必须满足最低资格为原则审查下列方面:1)资质;2)财务;3)业绩;4)信誉;5)项目经理;6)其他。具体包括:
1)资质:按照2007年建设部159号令《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及后续补充文件。如: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资质。2)财务:注册资金、资产负债表、净资产盈利表、现金流量表、银行资信证明。主要检查承包人是否有能力提供自有资金作为施工的周转性生产流动资金。反映的净资产指标及资产负债率指标(高负债或0负债问题)3)业绩:主要指类似工程:即那些在结构、功能、规模相近似的工程。并要求提供年限内的中标通知、合同协议书、验收证书(工程接收证书)。
5.项目经理:项目经理资格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执业资格。如: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6.其他: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等要求。如:1)安全生产证书,创文明工地能力及个数方面要求。2)企业管理人员、自有设备及本项目的设备投入能力最低要求。3)以往项目履约情况,信誉情况方面。
联合体要求:1)需要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人和各自责任;2)资质需要与各自责任需要应该对应。3)同一专业,以资质低的认定联合体整体资质;3)联合体成员不得另行联合或单独投标。
投标人的12种“不得”要求:(投标人应在其投标函中正式书面承诺。)1)为招标人(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2)为项目前期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EPC总承包除外);3)为本标段监理人;4)为本标段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6)与本标段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为同一个法人代表的;7)与本标段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参股的;8)与本标段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近3年内有骗取中标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如有必要还可以规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项目同一标段中同时参加投标。”(27号令)
1.5费用承担投标人投标费用自理。图纸费用可采用押金方式管理。1.6保密双方对对方在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秘密都应该遵守保密义务。1.7语言文字中文为主导语言,外文资料要有相应的中文翻译,出现差异以中文为准。1.8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如:可要求国外工程图纸使用英制的应一律采用公制。)
1.9踏勘现场1)是否需要踏勘现场,根据需要决定。2)明确踏勘的时间和集中地点(一般在标前会和截标日前15前天举行);3)踏勘后需要修改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应在截标日前15天前通知;4)踏勘和修改的任何通知都应该按规定时间送达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1.10投标预备会(标前会)1)是否开标前会根据需要决定;2)明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时间原则应在截标日前15天前召开);3)会后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补充或修改的应在截标日前15天前通知;4)修改通知应送达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1.11分包1)分包内容不得为承包的主体结构工程;2)主体结构工程外部分分包需经过发包人同意;3)招标人可以根据项目情况选择允许或不允许分包;4)分包的内容、名称或要求、金额和资质条件限制应符合前附表中相应规定,否则废标;
1.12偏离1)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以“醒目的方式”标明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2)对招标人允许偏离的合同或技术条款,应在第三章评标办法响应性评审标准或详细评审标准中列明:允许偏离的范围(名称、内容)和幅度或最高累计项数。
重大偏离《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计委12号令)第二十四条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审查并逐项列出投标文件的全部投标偏差。投标偏差分为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第二十五条下列情况属于重大偏差:(一)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二)投标文件没有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三)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四)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五)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六)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七)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按本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作废标处理。招标文件对重大偏差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细微偏离第二十六条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评标委员会应当书面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拒不补正的,在详细评审时可以对细微偏差作不利于该投标人的量化,量化标准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
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除规定各项文件外,招标人还可根据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增添提供其他文件,如:地质勘察报告。
2.2招标文件的澄清1)根据《招投标法》规定,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的澄清,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日前15天前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不足15天时,则投标截止时间相应延长。2)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书面确认收到该澄清。该规定时间可以是澄清电发出(如12小时)内或规定一个绝对时间。
2.3招标文件的修改1)根据《招投标法》规定,根据需要,招标人有权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修改,该修改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日前15天前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不足15天时,则投标截止时间相应延长。2)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书面确认收到该修改。该规定时间可以是修改通知发出(如12)小时内或规定一个绝对时间,如:2008年6月12日中午12点以前。
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除规定中的(10)个内容外,需要投标人提供的其他材料的格式和相关证明,应列入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以第(十一)、(十二)编入。(投标函的重要性:须要加盖单位章或法人代表人及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3.2投标报价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范围与数量须符合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范围与数量,即指:对给出的项目、每项的工程量或暂估价、预留金进行报价,否则导致废标;2)投标人开标前修改投标总价的,同时要修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否则导致废标。
3.3投标有效期(一般项目约需要60-90天,大型项目需要约120天)有效期考虑因素:1)评标需要的时间;2)定标需要的时间;3)合同谈判和签约需要的时间;4)需要延长有效期的应提前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5)拒绝接受延长要求的应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3.4投标保证金1)可接受的形式包括:(1)现金;(2)支票;(3)汇票;(4)银行保函(须按规定格式);(5)信用证。2)数额限制:不超过投标总价2%或一个固定数额,但总额不超过80万元。3)退还时间: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4)构成没收的条件:(1)有效期内撤标;(2)收到中标通知无理拒绝签约或拒绝按规定递交履约保证金(注:履约保证金必须按规定在签约前递交。)(3)不接受评标委员会对算术错误的纠正(某些国际招标规定)。
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注意:虽然已经通过了资格预审,投标时还应提供资格更新或补充情况资料,不提交新资料的视为弄虚作假,无变化的不需要再次提交。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注意:应明确规定投标时,需要携带的相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其真实性;审查资料包括:
(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营业执照及年检合格证材料、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可要求每份复印件上加盖投标人法人印章或要求对被审查材料的真实性做出承诺的方法保证真实性。(2)《近年财务状况表》:必须是经过审计过的财务会计报表。(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可要求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验收报告或工程接受证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首次工程的可要求其他工程业绩,以证明其类似履约能力)(4)《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附相关材料,如判决、裁决书等法律文件复印件。无诉讼的填写“无”。区别胜诉和败讼的性质。
3.6备选投标方案1)首先规定是否允许提交备选方案;2)根据30号令,仅排在第一名的中标候选人的备选方案才可给予考虑;3)需在“评标办法前附表”中增加“对备选方案的评审”;4)审评备选方案在人员、财务能力、设备配置、环保措施、资源消耗、技术方面的优劣势;5)评审备选方案的技术可行性;6)备选方案的资金节省优势。
3.7投标文件的编制1)应按照给出的“投标文件格式”编写,如需可增加附页;2)对实质性要求必须响应,如:工期、投标有效期、技术标准、招标范围等;3)允许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基础上,做出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4)对投标函加盖单位章、对使用签字章或亲笔签字及逐页小签做出规定;5)对正副本的封套标记要求;6)副本要求的数量应该根据评标委员会的人数和需要合理规定;7)采用“暗标”评审方式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的,应对投标书的装订做出进一步要求。
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明确对封套的密封和标记要求。
4.2投标文件的递交1)要给予投标人合理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一般从招标文件发售日起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至少不少于20天,重大或特殊的项目应给予更长的编制时间;2)递交的地址必须明确到房间号码,不允许以招标人的名称代替递交的地址;3)投标文件一般不予退还,如有特殊规定,则应明确退还时间和地址,并规定只退还“副本”。4)通常采用“投标文件接收登记表”的方式接受投标书递交。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根据《招投标法》规定,在投标截止日前,投标人都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已经递交的投标文件,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明确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不参加开标的法律后果。如果不参加应视同其承认开标记录,不得事后对开标记录提出任何异议。
5.2开标程序1)宣布开标纪律;1)投标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或由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2)公布收到的投标人名称,并确认是否派人到场;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名称;4)按规定检查密封情况;5)按前附表规定宣布开标顺序;6)如有,公布标底;7)宣布各家的投标价格、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8)各方代表人在开标记录上签字;
6.评标6.1评标委员会1)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政府有关部门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有关专家;2)评委会人数应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专家不少于2/3。如: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专家5人;3)评标委员会成员四种情况下应自觉回避:(1)是招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是项目主管部门或行政监督部门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4)曾因在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行为而受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评标原则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原则。6.3评标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进行评审。没有在其中规定的不能作为评标依据。
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1)在投标人前附表中选择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2)在不授权评委会确定中标人情况下,应进一步明确推荐中标候选人人数。一般按择优原则推荐1–3名为中标候选人。7.2中标通知在投标有效期内向所有投标人通知该“中标结果”。7.3履约担保1)在签订合同前按照规定的金额和格式提交履约担保;2)履约担保允许的形式:(1)现金;(2)支票;(3)履约担保书;(4)银行保函;(一般采用后两种。)3)履约担保金额一般为中标价格的10%;4)中标人不按照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要承担法律责任,没收其投标保证金,造成超额损失的要承担额外赔偿责任。
7.4订立合同1)中标人无理由而拒签合同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2)招标人无理由而拒签合同的退还投标保证金,造成投标人损失的,赔偿损失。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1)投标人少于3家的;2)经评审评委会否决所有投标的。8.2不再招标(经过项目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1)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然少于3家;2)经评委会评审又否决所有投标的。
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9.5投诉以上均按照《招投标法》相关规定执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投诉。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根据行业管理规定和项目特点需要补充的内容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明确和细化;2)补充的内容和本章正文有抵触的,其抵触的内容无效。
第三章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1)适用于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者对其没有特殊要求的项目,2)中标人必须通过资格审查并且-3)其投标价最低,但不得低于成本。
(应不加修改地引用本章正文内容,但评标办法前附表可根据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写,但编写的内容与正文内容发生抵触的无效。)《评标办法前附表》(略)1.评标办法1)首先按初步评审标准进行初步审查,确定投标人是否实质上满足招标文件相应要求;2)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按照详细评审标准进行价格折算确定其评标价;3)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4)评标价格相等的,按照原始投标价低者优先原则定;5)原始投标价也相同,招标人自行确定中标人。
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初步评审包含内容:1)形式评审标准2)资格评审标准;3)响应性评审标准4)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管理机构评审标准。
1)形式评审标准主要考虑因素包括:1)投标人的名称表述;2)投标函的签字盖章;3)投标文件的格式;4)联合体投标人;5)投标报价的唯一性;6)其他评审因素注意事项:要检查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对应要求的形式上符合性和一切证明资料的真实性。
2)资格评审标准(1)营业执照的有效性;(2)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性;(3)资质等级须符合“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合格性;(4)财务状况须符合“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合格性;(5)类似业绩须符合“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合格性;(6)信誉须符合“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合格性;(7)项目经理须符合“投标人须知”规定的资格要求;(8)联合体投标人须符合“投标人须知”规定的资格;(9)其他要求注意事项:分为未进行资格预审的和已经进行过资格预审的两种情况,前者需要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按照以上项目细化要求;后者则要按照原“资格预审”要求对照新提供的资格更新和补充材料重新验收。
3)响应性评审标准(1)投标内容需符合须符合“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招标范围;(2)工期须符合“投标人须知”规定的要求;(3)工程质量须符合“投标人须知”规定的要求;(4)投标有效期须符合“投标人须知”规定的要求;(5)投标保证金须符合“投标人须知”规定的足额要求;(6)权利和义务须符合“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符合“工程量清单”给的范围及数量;注意事项:
响应性评审注意事项:1)允许根据项目特点补充要求一些其它响应性评审因素和标准,如对投标人分包计划的要求,应符合招标文件对分包工作类别和工作量的规定;等;2)可说明招标人允许偏离项目的最大偏离范围和可接受的最高项数。
4)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管理机构评审标准(1)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可行性和经济性(施工总平面图);(2)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科学性;(3)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可靠性;(4)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合格性;(5)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的可靠性;(6)资源配备计划的可靠性和经济性;(7)技术负责人的合格性;(8)项目经理部其他主要人员的全面性和合格性,管理协调能力;(9)施工设备的合格性和充足性;(10)试验、监测仪器的合格性和齐备性;(11)其他要求。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1)“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可根据项目的技术特殊性,招标人可以对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管理机构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细化说明。如:对于某电视塔的施工方案要求直接明确:“滑升模扳方式“。2)“管理体系与措施”:如:质量管理体系须健全,措施对实现质量目标要有针对性。3)“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如:安全管理体系、安全教育及培训计划应健全。安全防护应符合国家及地方安全管理规定。4)“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如:环保管理体系须健全、污染物处理及排放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环保标准,技术管理措施须到位。5)“工程进度计划”:如:工程进度计划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关键路径需准确、清晰,逻辑关系正确,措施须能有效保证计划的实施。
6)“资源配备计划”:对主要机械设备配备计划、预制构件的制造计划、劳力配备计划及所有生产资源类(如模板、架料、用水、用电等)配备计划要求。7)“技术负责人”:根据具体项目可要求: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高级工程师和近五年担当过两项以上同类工程技术负责人。8)“项目经理部其他主要人员”:如要求:项目主管生产的副经理、工程技术、工程安全、工程质量、工程造价、工程统计和施工机械设备等负责人员的学历、专业、职称及岗位证书和同类项目业绩要求。
9)“施工设备”:对关键设备最基本的配备要求,如:最小起重量在3.5吨以上,回转半径在45米以上的自升式塔吊不少于2座,反铲式挖掘机不少于3辆,推土机不少于2辆,土方工程时期15吨自卸车不少于15辆,其他时间不少于2辆,设备的完好率应在90%以上等要求。10)“试验、检测仪器设备”:可提出最基本的配备要求,如:沥青试验设备、混凝土抗渗仪、超声波混凝土探伤仪、桥梁动静载试验设备等各1台。11)“其他要求”:可根据项目特点和行业管理规定补充其他评审指标,如:施工组织设计中可增加对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总承包的管理协调能力、项目经理的管理能力、创优能力、创文明工地能力等要求。
2.2详细评审标准1)明确允许偏离的项目和允许偏离幅度;2)对在偏离幅度内的进行惩罚加价处理,即明确对偏离的加价、减价计算比例或调整标准;例如:对遗漏项目,可用其他同类最高报价的金额给予加价调整,使其评标价格按最不利于该投标人的原则处理。
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列明的对形式、资格、业绩和施工组织设计和管理机构四方面内容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其中发现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都将作废标处理。注意事项:1)评标委员会有权力要求投标人提交所有证明和证件的原件进行核验;2)当资格预审文件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要重新进行资格审查;3)违反“投标人须知”第1.4.3规定的12种情况的,有串标或欺诈行为的应废标;4)不按照评委会要求进行澄清答复的应废标;5)投标人不接受评委会对其投标价格计算错误所做出的纠正的应废标。
3.2详细评审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详细评审标准”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价格折算和调整,计算出评标价进行比较。注意事项:1)量化调整必须根据规定的计算公式和方法进行,不得修改规则;2)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价或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有可能低于成本的,应要求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由评委会认定,如认定为其低于成本价报价竞标,应予以废标。
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原则:1)对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可以澄清,直至满足评委会的要求;2)对投标文件中细微的偏差可以补正;3)澄清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中的实质内容,造成对他人的不公正;4)投标人一律不得主动提出澄清或补正。
3.4评标结果评委会须按照经评审的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向有关管理部门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内容根据(12号令):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3)开标记录;4)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5)废标情况说明;6)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评标因素一览表;7)经评审的价格或者评分比较一览表;8)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9)推荐的中标人名单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10)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要求投标人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1)适用于对项目的技术、性能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2)将技术和经济因素综合在一起决定投标文件的质量优劣(应不加修改地引用本章正文内容,但评标办法前附表可根据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写,而编写的内容与正文内容发生抵触的无效。)
评标办法前附表(略)1.评标方法1)首先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制定的内容进行初步评审;2)对“初步评审”通过的,再按照(2.2款)制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并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3)投标人得分相等的,按照原始投标价低者优先的原则定标;4)原始投标价也相同,招标人自行确定中标人。
2评标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初步评审的考虑因素和原则与“第三章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中“初步评审”内容的前三项相同。内容包括:1)形式评审标准2)资格评审标准;3)响应性评审标准。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可设定例如:(一)施工组织设计:25分(二)项目管理机构:10分(三)投标报价:60分(四)其他因素:5分-----------------------------合计:100分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要根据项目的特点、行业管理规定及结合对工程报价的期望值给出基准价的计算方法:方法(1):采用有效报价的平均数确定评标基准价S=(a1+a2+------an)/n当n≤4S=[(a1+a2+----an)-M–N]/n–2当n≥5(S为基准价、a1a2为有效投标报价、n为有效投标报价的个数、M,N分别表示最高和最低投标价)
方法(2):复合标底法确定评标基准价S=TxA%+(a1+a2+------an)/nx(1–A%)(T为招标人给定的标底价格、A%为标底价格在基准价格中的权重、)方法(3):采用有效报价中最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S=amin(amin为有效的最低投标报价)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偏差率=100%x(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2.2.4评分标准(一)施工组织设计例如:可设25分,其中:(1)总体编制水平(5%-10%)内容完整有效,编制水平优秀,-------3分;内容完整,编制水平良好,-------2分;主要内容完整,编制水平一般,------1分;主要内容不完整,编制水平低下得–-0分。
(2)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30%-50%)施工方案及施工方法先进可行、技术措施对质量、工期、安全有充分保障------11–12分;施工方案先进、方法可行、技术措施对质量、工期、安全有保障------------8–10分;施工方案及方法可行、技术措施对质量、工期、安全基本有保障------------6–7分;施工方案及方法基本可行、技术措施对质量、工期、安全有保障------------1–5分;施工方案及方法不可行,或技术措施对质量工期安全没有保障---------------0分。
(3)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15%-20%)质量计划完整、岗位职责分明、材料采购、过程控制检验、分项措施有针对性-------6–8分;质量计基本完整、岗位职责分明、材料采购、过程控制检验、分项措施基本可行----3–5分;质量计划不完整或材料采购、过程控制检验、分项措施针对性差-------------------------0分;
(4)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10%-15%)安全管理体系健全、单位工程安全防护方案符合有关规定,防护措施有针对性---------5–6分;安全管理体系健全单位工程安全防护方案基本符合有关规定,防护措施有一定针对性3-4分;安全管理体系不健全或单位工程安全防护不符合有关规定或防护措施针对性差--------0-2分。
(5)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5%-10%)环保管理体系健全、污染处理及排放符合环保标准、技术管理措施到位----------------4–5分;环保管理体系基本健全、污染处理及排放基本符合环保标准、技术管理措施到位----2–3分;环保管理体系不健全或污染处理及排放不符合环保标准-------------------------------------0分。
(6)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10%-15%)进度计划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关键路径准确清晰逻辑正确、措施能保证计划实施------6-8分;进度计划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关键路径准确清晰逻辑基本正确、措施能保证计划实施--4-5分;进度计划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关键路径不准确,不清晰或逻辑不正确或措施不能保证计划实施-0分。
(7)资源配备计划(5%-10%)资源配备计划齐全,主要机械设备、劳力、施工机具和安全防护品充分满足进度需要--6-8分;资源配备计划基本齐全主要机械设备、劳力、施工机具、安全防护品能满足进度需要-3-5分;资源配备计划不全或主要机械设备、劳力、施工机具和安全防护品不能满足进度需要-0分。
(8)施工总平面图(可酌情增加)(9)施工总承包的管理协调能力(可酌情增加)
(二)项目管理机构例如:可设10分,其中:(1)项目经理的学历、专业、职称具有本工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高级工程师职称---1分;具有本工程专业专科学历或工程师职称----------------0.5分;低于以上其他学历或职称的------------0分。
(2)项目经理的业绩,近5年作为项目经理每组织实施过1项同类工程-------1分-最高3分。(3)技术负责人的学历、专业、职称具有本工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高级工程师职称----------------------0.5分;低于以上学历或职称的-------------------0分。
(4)技术负责人的业绩近5年作为工程技术负责人每组织实施过1项同类工程-------1分最高2分。(5)其他项目部人员学历、专业、职称、岗位证书、业绩---(可酌情增加评分标准)(6)项目经理管理能力、创优能力、创文明工地能力、技术创新能力--(可酌情增加标准分)
(三)投标报价根据投标报价的偏差率的大小确定报价得分,投标报价偏差率的计算:δ=100%x(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方法之一(列表法):可规定不同偏差率范围的得分,进而只要算出投标人的报价偏差率就可以确定其得分。例如,某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报价偏差率得分如下表:δ>+5%----------------30+4%<δ≦+5%-------40+3%<δ≦+4%-------44+2%<δ≦+3%-------48+1%<δ≦+2%-------520<δ≦+1%------------56-1%≦δ≦0------------60-3%≦δ<-1%---------56-5%≦δ<-3%---------52-7%≦δ<-5%---------48-9%≦δ<-7%---------44-11%≦δ<-9%--------40-13%≦δ<-11%-------36δ<-13%-----------------30
方法二:依据投标报价的偏差率,采用如下计算公式确定投标人报价得分,H–B/δ/,δ≤0F={H–C/δ/,δ>0这里,F≥0为投标人的报价得分,δ为投标报价的偏差率,H为投标报价的分值,B和C为每增加或减少1个百分点的扣分比例,一般C≥B,
方法三,在选定了评标基准价为最低的有效报价时,也可以按照如下公式直接确定各有效报价的得分:F=HxS/ai1≤i≤n这里,H投标报价的分值,S=评标基准价,ai,i=1,2,…,n表示有效投标报价。
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列明的对三方面内容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其中发现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都将作废标处理。注意事项:1)评标委员会有权力要求投标人提交证明和证件的原件进行核验;
2)当资格预审文件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要重新进行资格审查;3)违反“投标人须知”第1.4.3规定的12种规定的,有串标或欺诈行为的应废标;4)不按照评委会要求进行澄清答复的应废标;5)投标人不接受评委会对其投标价格计算错误所做出的纠正的应废标。
3.2详细评审(1)按照以上2.2款规定的标准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得分:(2)按规定标准对“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得分为A;(3)按规定标准对“项目管理机构”计算得分为B;(4)按规定标准对“投标报价”计算得分为C;(5)其他部分得分D。
(4)按规定标准对“其他部分”计算得分为D;(5)投标人得分=A+B+C+D;(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6)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价或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有可能低于成本的,应要求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由评委会认定,如认定为其低于成本价报价竞标,应予以废标。
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原则:(1)对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可以澄清,直至满足评委会的要求;(2)对投标文件中细微的偏差可以补正;(3)澄清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中的实质内容,造成对他人的不公正;(4)投标人一律不得主动提出澄清或补正。
3.4评标结果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授权评委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委会须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向有关管理部门提交《评标报告》。
评标报告内容(12号令):(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3)开标记录;(4)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5)废标情况说明;(6)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评标因素一览表;(7)经评审的价格或者评分比较一览表;(8)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9)推荐的中标人名单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10)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谢谢!'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 北京市建筑工程标准员培训考核大纲
- 万科防水工程标准做法2-2
- 各专业大中型工程标准一览表.doc
-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投标文书(2018版)专用本.doc
- 供电公司输变电工程标准工艺应用管理工作要点重点.doc
- 抹灰工程标准做法(中英文版).pdf
- 采暖管道安装工程标准.doc
- 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doc
- 建筑工程标准计量规则(smm7)中英文对照.pdf
- 千伏新建变电站达标投产和优质工程标准检查表.docx
- 各专业大型、中型工程标准一览表.doc
- 建筑现场材料堆积及模板工程标准
- 暖通工程标准工程施工设计方案
- 范本_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_施组附表
- 工程标准3、施工管理规程汇编
- 工程标准4、施工处理要点
- 广西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监理
- 采暖管道安装工程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