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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城镇化地区公路工程技术标准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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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控制要素3.1分级与设计速度3.1.1城镇化地区公路分级及公路设计速度应符合表3.1.1的规定。表3.1.1分级及设计速度公路等级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三级公路四级公路设计速度(km/h)80、10060、8040、50、6030、40203.1.2设计速度的选用1等级公路设计速度的选择,一般情况下,设计速度宜采用高值;受环境、技术、经济等特定条件制约时可采用低值;当周边为环境敏感的特殊区域时,经论证可适当降低设计速度。2一级公路作为干线公路时,设计速度宜采用80km/h;一级公路作为集散公路时,设计速度宜采用60km/h。3二级公路作为干线公路时,设计速度宜采用60km/h;二级公路作为集散公路时,设计速度宜采用40km/h或50km/h。3.1.3辅路设计速度宜为主路的0.4~0.6倍。机非分行的辅路宜取高值,机非混行的辅路宜取低值。3.1.4不同设计速度的相邻路段设计速度差不宜大于20km/h。当公路设计速度有变化时,应设过渡段,宜以交叉口或结构物为起终点。3.2服务对象3.2.1机动车设计车辆及其外廓尺寸应符合表3.2.1的规定。表3.2.1机动车设计车辆及其外廓尺寸车辆类型总长(m)总宽(m)总高(m)前悬(m)轴距(m)后悬(m)小客车6.01.82.00.83.81.4大型客车、大型货车12.02.54.01.56.54.0鞍式列车16.02.54.01.24.0+8.82.0铰接车18.02.54.01.75.8+6.73.83.2.2交通量换算采用小客车为标准车型。各种车辆的换算系数应符合表3.2.2的规定。表3.2.2车辆换算系数车辆类型小客车大型客车大型货车铰接车鞍式列车车辆换算系数1.02.03.04.04.0 3.2.3非机动车设计车辆及其外廓参考尺寸应符合表3.2.3的规定。表3.2.3非机动车设计车辆及其外廓尺寸车辆类型总长(m)总宽(m)总高(m)自行车1.930.602.25助动车1.800.802.00三轮车3.401.252.253.2.4行人站立时的外廓尺寸为0.50m×0.60m的椭圆形,行走时的占用空间为1.00m(纵向)×0.75m(横向)。设计中采用行走时占用空间,高度采用2.00m。3.3建筑限界3.3.1公路建筑限界包括横向和竖向的净空要求,公路建筑限界应为公路上净高线和公路两侧侧向净宽边线组成的空间界线,如图3.3.1。横向各组成元素宽度的确定见横断面部分,竖向净空标准由设计车辆总高和竖向安全距离确定。建筑限界内不得有任何物体侵入。a)无中央分隔带b)有中央分隔带、机非分行 c)有中央分隔带、机非混行d)隧道内图3.3.1公路建筑限界(尺寸单位:m)图中:L2:取值应符合表3.3.1-1的规定。表3.3.1-1右侧硬路肩宽度设计速度(km/h)10060、80一般值3.002.50L2(m)最小值2.501.50L左、L右:取值应符合表3.3.1-2的规定。表3.3.1-2隧道最小侧向宽度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三级公路四级公路设计速度(km/h)1008060、806040、5030、4020L左(m)0.500.500.500.500.250.250.50L右(m)1.000.750.750.500.250.250.50E:当侧向宽度≤1m时,E=侧向宽度;当侧向宽度>1时,E=1m。其中侧向宽度:当高速公路、一级公路设置右侧硬路肩时,侧向宽度为右侧硬路肩宽度;当公路不设置右侧硬路肩时,侧向宽度为路缘带宽度减去0.25m;隧道内侧向宽度应符合表3.3.1的规定。3.3.2一条公路应采用同一净空高度。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的最小净空高度应为5.0m,二级公路沿线大型车较少且受条件限制时,最小净空高度可采用4.5m;三级公路、 四级公路的最小净空高度应为4.5m;小客车专用路最小净空高度可采用3.5m;辅路的净空高度应与相应的主路同标准;人行道、非机动车道的最小净空高度应为2.5m。当城市道路与公路、或相邻道路之间的净高不一致时,应做到净高的衔接过渡,并应设置必要的指示、诱导标志及防撞等设施。3.3.3专用公路及有超长、超高、超宽车辆通行需求的公路需要根据实际车辆外廓尺寸特殊考虑。3.4设计交通量预测年限3.4.1各级公路设计交通量的预测年限: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的设计交通量应按20年预测;三级公路的设计交通量应按15年预测;四级公路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3.4.2设计交通量预测的起算年为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计划通车年。3.4.3设计交通量的预测应充分考虑走廊带范围内远期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和综合运输体系的影响。3.5桥涵、隧道设计标准3.5.1公路新建、改建永久性桥涵的设计标准应符合《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D60)等相关标准的规定。3.5.2公路新建、改建永久性隧道的设计标准应符合《公路隧道设计规范》(JTGD70)、《道路隧道设计规范》(DG/TJ08-2033)等相关标准的规定。3.6抗震标准3.6.1地震动峰值加速度等于0.05g地区的公路工程,除有特殊要求外,可采用简易设防。3.6.2地震动峰值加速度等于0.10g地区的公路工程,应进行抗震设计。3.6.3重要或特大型工程应进行专门的抗震研究和设计。'